2023年度赤峰市林业和草原局 (本级)单位决算公开

2023年度赤峰市林业和草原局

(本级)单位决算公开

                             批复时间:20247    17  

                             公开时间:20247    30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2023年度部门(单位)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第二部分 部门(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机构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 部门(单位)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机构运行经费支出、国有资产占用情况及政府采购支出信息表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1.负责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建设修复的监督管理。拟订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建设修复的政策、规划,组织开展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

2.负责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建设修复和造林种草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重点生态保护建设修复工程,指导各类公益林、商品林的培育经营,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种草、城乡绿化和森林城市建设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

2.负责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森林采伐限额。负责林地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公益林划定和管理工作。负责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监督管理草原的开发利用。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订湿地保护规划,指导实施相关标准,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

4.负责荒漠化防治工作。组织开展荒漠调查。组织拟订防沙治沙、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指导实施相关标准,监督管理荒漠化和沙化土地的开发利用,组织沙尘暴灾害预测预报和应急处置。

5.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拟订及调整市重点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植物名录。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及经营利用,配合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

6.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拟订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提出新建、调整各类国家级、自治区级和市级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组织审核自然遗产的申报,会同有关部门审核全市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的申报。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

7.指导国有林场、苗圃建设和发展。组织林草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林草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负责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

8.拟订市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监督实施林草产业相关标准,组织指导林草产品质量监督。指导生态扶贫相关工作。

9.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及森林草原火灾初期应急处置等工作。组织指导开展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负责林木采伐、运输、加工和林区自然保护区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承担防御森林草原火灾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

10.指导全市森林、草原相关行政执法工作。

11.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相关工作。拟订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草原等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拟订农村牧区林业和草原发展及维护林业、草原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牧区林地、草原承包经营工作。组织开展退耕退牧还林还草和天然林保护工作。

12.编制市林业和草原生态建设年度生产计划,组织申报重点生态建设项目,提出部门预算并组织实施。监督林业和草原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监督管理全市林业和草原国有资产。参与拟订市林业和草原经济凋节和投资政策,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生态补偿工作。

13.负责林业和草原科技、宣传教育、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承担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种等国际公约履约工作。

14.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5.职能转变。市林业和草原局应切实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加强森林、草原、湿地监督管理的统筹协调,大力推进国土绿化,维护生态安全。加快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统一推进各类自然保护地的清理规范和归并整合。

二、单位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1.根据《中共赤峰市委办公室赤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赤峰市林业和草原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赤党办发〔201945号)和《中共赤峰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市林业和草原局机构编制调整的通知》(赤机编发〔202031号),赤峰市林业和草原局内设机构10个,包括办公室、治沙造林科、森林资源管理科、草原管理科、湿地和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科、自然保护地管理科、国有林场和种苗管理科、改革发展和科技科、规划财务科、森林草原防火科。

根据《中共赤峰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市林业和草原局机构编制调整的通知》(赤机编发〔202192号),赤峰市林业和草原局机关行政编制33名、工勤编制3名,实有人员行政人员27名、工勤人员3名。

本单位无下属单位。

2.从决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财政汇总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计1家,具体包括:赤峰市林业和草原局本级,详细情况见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1

赤峰市林业和草原局本级

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

三、2023年度部门(单位)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工作完成情况

(一)推动林草建设提质增效

1.扎实推动两大沙地歼灭战。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打好三北工程攻坚战和三大标志性战役的部署要求,在全区率先打响两大沙地歼灭战第一枪,在全面完成自治区确定的87万亩防沙治沙任务基础上,自我加压、主动作为,年内新增防沙治沙50.28万亩,截止目前,全市已完成防沙治沙139.43万亩,其中:超前实施2024年项目37.51万亩。

2.科学开展造林种草绿化。认真落实国家、自治区科学绿化的有关意见,以自然恢复为主,坚持以水定绿、量水而行,稳步有序开展造林种草绿化,完成造林65.79万亩,占自治区下达任务的102%;完成种草197.38万亩,占自治区下达任务152%;完成乡村绿化美化示范村建设80个,占自治区下达任务100%

3.扎实推进退化林分改造修复。稳步推进退化林分改造修复,围绕杨树退化林分改造、山杏低产低效林嫁接改造和灌木林平茬复壮三个方向,推动森林质量稳定提升。完成退化林分改造修复41.32万亩。

4.组织开展林草建设质量提升专项行动。印发林草建设质量提升专项行动方案和考核方案,成立林草建设质量提升专项组,深入推进2023年林业草原建设和十四五以来林草已建工程项目质量提升行动,确保生态建设工作质量。

(二)巩固提升林草资源保护成效

1.推动林长制全面见效。市委书记、市长共同签发了《关于加强森林草原资源保护发展的令》(赤林草长令〔20231号),进一步压实各级林草长森林草原保护发展的主体责任,市旗两级林草长共开展巡查380次。印发《关于调整赤峰市副林草长及责任区域的通知》,对市级副林草长及责任区域进行及时更新调整。召开市级林草长会议,对打好两大沙地歼灭战,加强林草资源保护管理,做大做强林草产业等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2.切实加强林草资源保护管理。一是强化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加强林木采伐更新同步管理,印发《赤峰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加强林木采伐、更新一体化管理工作的通知》,提高林木采伐更新管理效率。进一步明确全市公益林边界和管护范围,全市公益林面积达到2909.21万亩。规范利用林地发展林下经济,制定印发《赤峰市利用林地发展林下经济管理办法(暂行)》。组织开展打击毁林毁草专项行动,全面开展问题排查整改工作。二是加强草原生态保护管理。完成基本草原划定和调整,全市划定基本草原面积3183.27万亩。贯彻落实《赤峰市禁牧休牧和草畜平衡条例》,科学划定禁牧区面积2753.65万亩,草畜平衡区面积2403.98万亩。查处违反禁牧休牧规定案件3178件,违反草畜平衡规定案件800件。三是推进督查问题整改工作。扎实推进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牵头整改事项已完成2项、1项达到时序进度。持续深化自治区违规违法破坏草原林地问题专项整治行动,1588个阶段性完成整治问题已销号1475个。按时序要求全面推进国家森林督查问题整改、森林草原变化图斑核查整治。

3. 切实加强自然保护地保护监管。不断提升自然保护地监管力度,推进违规侵占国家湿地公园等国家级自然保护地排查整治,全市19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地未发现违规侵占国家级自然保护地问题。开展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能力建设,争取资金3175万元支持8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开展生态保护与修复、科研监测、特种救护和宣传教育等工作。核实完善全市自然保护地优化整合成果,进一步确认整合优化前后各保护地名称、范围边界、面积及相关矢量数据,上报自然保护区再调整完善申请7个,指导完善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分述报告48个。

4.加强湿地和野生动植物保护监管。组织开展“2023清风行动工作,充分发挥赤峰市打击野生动植物非法贸易局际联席会议制度,检查场所3037处、查办涉野生动植物案件14起、打击处理违法犯罪人员52人、收缴野生动物制品等66个。开展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全市未发现不明原因死亡的野生动物、未发生野生动物疫情。市政府办公室印发《赤峰市湿地保护规划2023—2035年》,明确各生态功能区的湿地生态服务功能。认定喀喇沁马鞍山小微湿地等10处小微湿地。年内申请并下达了中央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892万元,用于开展湿地和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

5.加强森林草原风险隐患防范力度。认真落实森林草原防火责任制,加强重点时段、重点地区、重点部位和重点人员的管理,加密巡查巡护频次,严防火源进山入林,累计出动人员2907人,出动车辆846台次。充分利用电视、广播、微信、快手等多媒体全方位开展防火宣传,覆盖人群达到283.9余万。加强防火队伍建设,举办森林草原防扑火骨干培训班,进一步提升了全市森林草原防火能力水平。

6.加强林草有害生物监测防控力度。强化森林植物检疫工作,严防松材线虫病、美国白蛾等重点检疫性害虫及带疫植物和产品流入,加强草原鼠虫害防控,完成林业草原有害生物防治面积 311.34万亩,其中:草原鼠害防治面积109.3万亩,草原虫害防治面积101.8万亩,草原毒害草防治面积11.84万亩,林业防治面积88.4万亩。

(三)积极发挥绿色惠民作用。以市政府名义制定印发《赤峰市林草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赤峰市文冠果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扎实推进木本粮油、经济林、灌木加工利用、林药种植、林菌栽培等产业发展,全市林草产值预计达到104.6亿元。争取自治区林业产业资金1670万元,规范发展林下经济,充分发挥国有林场作用,鼓励先行先试,总结成功经验,完成林菌栽培1.1万亩、林药种植10.3万亩。保持林草生态惠民政策稳定,认真落实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和森林草原保险政策,精准选聘续聘生态护林员4078人、公益林护林员5913人。

(四)推进改革提升支撑保障能力

1.加大资金争取力度。2023年全市下达林草专项资金12.37亿元。其中中央基建资金2.54亿元、中央专项资金7.95亿元、自治区专项1.57亿元,市本级专项3142万元。

2.重塑林草执法体系。根据2023年全市经济社会领域重点任务分工方案要求,积极开展重塑林草执法体系工作。12个旗县区均已召开完编委会研究林草执法队伍组建工作,共增加人员284人,已有229人到岗。

3.多措并举推进行政审批工作。印发《关于推进重大项目前期林草手续办理工作方案》,成立重大项目前期手续办理工作领导小组。多次派专人到自治区帮办盯办,组织带领项目单位到自治区对接。两次组织审批等业务人员到项目单位靠前服务,指导组卷。办理征占用林地草原等总件数达到457件,其中林地281件,草地176件。

4.强化国有林场建设和种苗管理。扎实开展规模化林场建设,目前已完成10.2万亩,占任务的100%。推进国有林场管护用房建设和欠发达林场巩固提升工作,完成国有林场管护用房建设任务13项,界定欠发达林场34个,下达欠发达林场资金1375万元支持11个林场开展12个巩固提升项目。加大种苗管理力度,开展2023年全市林苗质量监督抽查,全面启用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系统。

第二部分 2023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赤峰市林业和草原局(本级) 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计 2,122.46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 8.77万元,减少 0.41%,变动原因:一是按照上级要求,过紧日子,压减一般性支出;二是根据年度工作安排和单位实际工作的需要;与上年决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 979.01万元,增长 85.62%。其中:

(一)收入决算总计 2,122.46万元。包括:

1.本年收入决算合计 2,122.46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 979.01万元,增长85.62%,变动原因:一是在职人员增加3人,导致工资福利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以及公用经费支出增加;二是由于2022年疫情影响部分项目未完成结转2023年执行,导致项目支出增加;三是根据单位2023年度预算安排和年度工作任务的需要。

2.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 0.0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 0.00万元,增长 0.00%,原因:不存在此项内容。

3.年初结转和结余 0.0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 0.00万元,增长 0.00%,原因:不存在此项内容。

(二)支出决算总计 2,122.46万元。包括:

1.本年支出决算合计 2,122.46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 979.01万元,增长 85.62%,变动原因:一是在职人员增加3人,导致工资福利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以及公用经费支出增加;二是由于2022年疫情影响部分项目未完成结转2023年执行,导致项目支出增加;三是根据单位2023年度预算安排和年度工作任务的需要。

 2.结余分配 0.00万元。结余分配事项:0项。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 0.00万元,增长 0.00%,与2022年持平,主要原因为不存在此项内容。

 3.年末结转和结余 0.00万元。结转和结余事项:0项。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与2022年持平,主要原因为不存在此项内容。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赤峰市林业和草原局(本级) 2023年度本年收入决算合计 2,122.46万元,其中:

本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2,122.46万元,占100.00%

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0.00万元,占0.00%

本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0.00万元,占0.00%

本年上级补助收入 0.00万元,占0.00%

本年事业收入 0.00万元,占0.00%

本年经营收入 0.00万元,占0.00%

本年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00万元,占0.00%

本年其他收入 0.00万元,占 0.00%

1.收入决算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赤峰市林业和草原局(本级) 2023年度本年支出决算合计 2,122.46万元,其中:

本年基本支出 891.83万元,占42.02%

本年项目支出 1,230.63万元,占57.98%

本年上缴上级支出 0.00万元,占0.00%

本年经营支出 0.00万元,占 0.00%

本年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0.00万元,占0.00%

2.支出决算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赤峰市林业和草原局(本级)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计 2,122.46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 8.77万元,减少 0.41%,变动原因:一是按照上级要求,过紧日子,压减一般性支出;二是根据年度工作安排和单位实际工作的需要;与上年决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 979.01万元,增长 85.62%,变动原因:一是在职人员增加3人,导致工资福利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以及公用经费支出增加;二是由于2022年疫情影响部分项目未完成结转2023年执行,导致项目支出增加;三是根据单位2023年度预算安排和年度工作任务的需要。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赤峰市林业和草原局(本级)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 2,122.46万元。与年初预算 2,131.23万元相比,完成年初预算的 99.59%。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

一般公共服务类决算数为 20.80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 20.80万元。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3款)招商引资(08项)。年初预算0.00万元,支出决算 5.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是2023年度预算安排和单位实际工作任务的需要。

 2.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2款)招商引资(04项)。年初预算0.00万元,支出决算 1.2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 %。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是2023年度预算安排和单位实际工作任务的需要。

3.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2款)招商引资(99项)。年初预算0.00万元,支出决算 0.60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 %。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是2023年度预算安排和单位实际工作任务的需要。

4.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99款)招商引资(99项)。年初预算0.00万元,支出决算13.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00 %。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是2023年度预算安排和单位实际工作任务的需要。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决算数为 149.35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 62.87万元。其中:

 1.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款)行政单位离退休(01项)。年初预算39.75万元,支出决算40.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36%。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单位退休人员工资增加。

 2.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05项)。年初预算46.04万元,支出决算48.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28%。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在职人员增加3人,导致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增加。

3.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8款)死亡抚恤支出(01项)。年初预算0.00万元,支出决算59.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2023年度单位2名退休职工因病去世,导致死亡抚恤支出增加。

4.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99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9项)。年初预算0.69万元,支出决算0.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7.54%。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2023年度在职人员增加3人,导致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

(三)卫生健康支出(类)

卫生健康支出类决算数为 35.81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 0.16万元。其中:

 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款)行政单位医疗(01项)。年初预算24.66万元,支出决算24.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69%。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2023年度在职人员增加3人,导致单位医疗保险缴费支出增加。

2.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款)公务员医疗补助(03项)。年初预算10.99万元,支出决算10.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91%。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2023年度在职人员2名退休,导致公务员医疗补助减少。

(四)节能环保支出(类)

节能环保支出类决算数为 829.44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减少 308.03万元。其中:

1.节能环保支出(04款)草原生态修复治理(05项)。年初预算1111.49万元,支出决算699.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2.95%。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一是2023年度单位实际工作需要;二是该类项目为多年期项目,支出严格按照合同方案执行。

2.节能环保支出(04款)自然保护地(06项)。年初预算0.00万元,支出决算99.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是该项目为财政盘活存量资金项目,2022年由于疫情项目资金未能支付2023年度按照盘活存量资金支出。

3.节能环保支出(06款)其他退耕还林还草支出(99项)。年初预算25.98万元,支出决算30.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6.28。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是2023年度新增其他退耕还林还草支出,导致支出增加。

(五)农林水支出(类)

农林水支出类决算数为958.22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 128.14万元。其中:

  1. 农林水支出(02款)行政运行(01项)。年初预算659.98万元,支出决算 720.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9.12 %。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一是在职人员增加3人,导致工资福利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以及公用经费支出增加;二是由于2022年疫情影响部分项目未完成结转2023年执行,导致项目支出增加;三是根据单位2023年度预算安排和年度工作任务的需要。

2.农林水支出(02款)森林资源培育(05项)。年初预算0.00万元,支出决算16.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是该项目为财政盘活存量资金项目,2022年由于疫情项目资金未能支付2023年度按照盘活存量资金支出。

3.农林水支出(02款)森林资源管理(07项)。年初预算0.00万元,支出决算12.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该项目为2023年度新增森林资源管理项目。

4.农林水支出(02款)林业草原防灾减灾(34项)。年初预算119.05万元,支出决算141.85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9.15%。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2023年度新增林业草原防灾减灾项目,导致林业草原防灾减灾支出增加。

5.农林水支出(02款)草原管理(36项)。年初预算50.00万元,支出决算35.00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0.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2023年度单位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调剂该项目15.00万元用于单位空调运转水资源税支出,导致草原管理支出减少。

6.农林水支出(02款)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99项)。年初预算00.00万元,支出决算29.72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2023年度新增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项目,导致支出增加。

7.农林水支出(05款)其他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99项)。年初预算1.05万元,支出决算1.98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8.57%。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2023年度新增其他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目资金,导致该支出增加。

(六)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决算数为22.10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22.10万元。其中:

1.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01款)其他自然资源事务支出(99项)年初预算0.00万元,支出决算22.10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2023年度新增其他自然资源事务支出项目,导致该项目支出增加。

(七)住房保障支出(类)

住房保障支出类决算数为 41.14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减少 0.41万元。其中:

住房改革支出(02款)住房公积金(01项)。年初预算41.55万元,支出决算41.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01%。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2023年度单位2名在职人员退休,导致住房公积金支出减少。

(八)灾害防治级应急管理支出(类)

灾害防治级应急管理支出决算数为 65.59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 65.59万元。其中:

1.灾害防治级应急管理支出(01款)灾害风险防治(04项)。年初预算0.00万元,支出决算65.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是该项目为财政盘活存量资金项目,2022年由于疫情项目资金未能支付2023年度按照盘活存量资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赤峰市林业和草原局(本级)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 891.83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 613.4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72.70万元、津贴补贴163.54万元、奖金46.1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8.47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4.83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0.98万元、其它社会保障缴费0.88万元、住房公积金41.14万元、退休费38.54万元、抚恤金59.71万元、生活补助5.55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93万元等。

(二)公用经费 278.3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35.98万元、印刷费5.31万元、咨询费5.00万元、邮电费6.88万元、取暖费40.95万元、物业管理费50.08万元、差旅费5.00万元、维修(护)费9.00万元、会议费2.00万元、培训费7.00万元、公务接待费1.69万元、委托业务费77.60万元、福利费4.1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0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0.0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75万元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赤峰市林业和草原局(本级)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 1,230.63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 0.0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0.00万元、津贴补贴0.00万元、奖金0.00万元、伙食补助费0.00万元、绩效工资0.0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0.00万元、职业年金缴费0.00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0.00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0.00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00万元、住房公积金0.00万元、医疗费0.00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0.00万元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 1,148.7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00万元、印刷费17.74万元、差旅费66.58万元、培训费42.80万元、劳务费2.36万元、委托业务费712.9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43.91万元、税金及附加费用13.3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48.04万元等。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2.85万元。主要包括生活补助1.05万元、奖励金1.80万元。

(四)资本性支出79.05万元。主要包括专用设备购置66.00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3.05万元。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赤峰市林业和草原局(本级)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全年预算 22.50万元,支出决算 17.73万元,完成预算的 78.7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全年预算 0.00万元,支出决算 0.00万元,完成预算的 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 20.00万元,支出决算 16.04万元,完成预算的 80.18%;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 2.50万元,支出决算 1.69万元,完成预算的 67.58%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差异原因:是2023年根据上级指示要求,严格标准、艰苦朴素、勤俭节约,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压减一般性支;严格车辆派遣手续,控制车辆运行,节省支出。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具体情况说明。

赤峰市林业和草原局(本级)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17.73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00万元,占 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16.04万元,占 90.47%;公务接待费支出 1.69万元,占 9.53%。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00万元,全年出国(境)团组0 个,累计0 人次。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减少) 0.00万元,增长(减少) 0.00%,变动原因:我单位没有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16.04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0.00万元。本年度使用财政拨款购置公务用车0 辆。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变动原因:本单位2023年与2022年相同,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16.0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截至20231231日,使用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 辆。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 0.00万元,增长 0.00%,变动原因:2023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与2022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持平。

3.公务接待费支出 1.69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支出 1.69万元,接待24 批次,96 人次,开支内容:主要用于上级领导考察调研、执行任务、学习交流、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国(境)外公务接待支出 0.00万元,接待0 批次,0 人次。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0.27万元,减少 13.63%,变动原因:2023年根据上级指示要求,严格标准、勤俭节约,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压减一般性支。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赤峰市林业和草原局(本级)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 0.0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减少) 0.00万元,增长 0.00%,变动原因: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余。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赤峰市林业和草原局(本级)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 0.0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 0.00万元,增长0.00%,变动原因:本部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余。

十一、机构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赤峰市林业和草原局(本级)2023年度机构运行经费支出决算 278.39万元。比上年决算相比,增加126.65万元,增长83.46%,变动原因:一是根据2023年度实际工作的需要和2023年度预算安排;二是2023年度单位在职人员增加3人,导致工资福利费用支出增加;三是2022年疫情原因部分机构运行经费支出未支付在2023年度支出(如物业管理费、邮电费等)导致机构运行经费支出增加。

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主要包括:办公费35.98万元、印刷费5.31万元、咨询费5.00万元、邮电费6.88万元、取暖费40.95万元、物业管理费50.08万元、差旅费5.00万元、维修(护)费9.00万元、会议费2.00万元、培训费7.00万元、公务接待费1.69万元、委托业务费77.60万元、福利费4.1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0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0.0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75万元。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赤峰市林业和草原局(本级) 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278.5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120.3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158.23万元。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126.1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45.27%,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26.1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45.27%;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95.44%,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0.0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4.56%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赤峰市林业和草原局(本级) 截至202312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 5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 辆、主要负责人用车 0辆、机要通信用车 0辆、应急保障用车 0辆、执法执勤用车 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4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 0辆,其他用车 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不含车辆) 0台(套)。

十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赤峰市林业和草原局(本级)单位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组织对2023年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   27 个,涉及资金  1230.63 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  0 个,涉及资金  0.00 万元,占应纳入绩效自评的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00%

(二)单位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赤峰市林业和草原局(本级)单位2023年度在决算中反映水资源税项目全国森林草原湿地荒地综合检测补助项目森林防火补助项目  27 个一般公共预算项目,共 27 个项目的绩效自评结果。

1.水资源税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8.91分。全年预算数为15.00万元,执行数为13.36万元,完成预算的89.07%。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通过项目实施确保办公区域内夏季制冷能够保持温度在26摄氏度左右,工作环境舒适,保障办公楼正常运转;冬季制暖能够保持温度在20摄氏度左右,工作环境舒适,保障办公楼正常运转。发现主要问题及原因:相关工作人员对预算绩效管理认识不足,绩效目标设置不科学,部分绩效目标难以量化,个性指标没有统一标准,导致目标指向不清、数量目标和质量指标量化不细等。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绩效管控方面的培训和学习,科学设置绩效目标,合理使用项目资金,排除不利因素,保障项目进行正常实施。对地下水的抽取计量进行有必要的培训,确保计量的数据准确,监控领导小组对项目预算执行、财务管理、项目管理进行有效的监控,对存在问题可提出结合实际、可操作性的建设性意见和措施。加强年初预算管理,参考多方因素,完善项目设立。合理使用项目资金,排除不利因素,保障项目进行正常实施。继续严格按照相关管理制度要求,严格规范使用项目资金,做到来源清楚、去向明确,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的规范性。

2.森林防火补助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5.00分。全年预算数为110.00万元,执行数为109.99万元,完成预算的99.99%。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资金主要用于进行防火宣传画采购和防火设备采购,进一步提高森林草原防火能力。发现主要问题及原因:相关工作人员对预算绩效管理认识不足,绩效目标设置不科学,部分绩效目标难以量化,个性指标没有统一标准,导致目标指向不清、数量目标和质量指标量化不细等。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绩效管控方面的培训和学习,科学设置绩效目标,合理使用项目资金,排除不利因素,保障项目进行正常实施。继续严格按照相关管理制度要求,严格规范使用项目资金,做到来源清楚、去向明确,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加强年初预算管理,参考多方因素,完善项目设立。

3.全市基本草原划定调整工作经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5.50分。全年预算数为35.00万元,执行数为35.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通过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以及工作人员督查检查,更好地合理有序保护和利用草原,保障农牧民生产生活资料,维护草原所有者和经营权者的合法权益。发现主要问题及原因:由于2023年度工作任务要求和林草局实际工作需求,根据单位工作需要报请财政局同意,调减15万元用于其他项目。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年初预算管理,参考多方因素,完善项目设立。合理使用项目资金,排除不利因素,保障项目进行正常实施。继续严格按照相关管理制度要求,严格规范使用项目资金,做到来源清楚、去向明确,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的规范性。

4.深化信创资金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9.99分。全年预算数为13.06万元,执行数为13.05万元,完成预算的99.99%。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深化信息创新推进工作开展,根据任务需求更好的完成工作任务购买15台(套)国产电脑。发现主要问题及原因:相关工作人员对预算绩效管理认识不足,绩效目标设置不科学,部分绩效目标难以量化,个性指标没有统一标准,导致目标指向不清、数量目标和质量指标量化不细等。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绩效管控方面的培训和学习,科学设置绩效目标。加强年初预算管理,参考多方因素,完善项目设立。继续严格按照相关管理制度要求,严格规范使用项目资金,做到来源清楚、去向明确,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的规范性。

5.2023年自治区财政林业和草原专项资金(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00分。全年预算数为10.00万元,执行数为10.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培训,指导合作社规范化管理,促进林下经济发展,有效化解矛盾调处,提高行政执法规范程度。发现主要问题及原因:相关工作人员对预算绩效管理认识不足,绩效目标设置不科学,部分绩效目标难以量化等。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绩效管控方面的培训和学习,科学设置绩效目标,合理使用项目资金,排除不利因素,保障项目进行正常实施。加强年初预算管理,参考多方因素,完善项目设立。合理使用项目资金,排除不利因素,保障项目进行正常实施。继续严格按照相关管理制度要求,严格规范使用项目资金,做到来源清楚、去向明确,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的规范性。

6.林草专项资金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8.00分。全年预算数为16.65万元,执行数为16.6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用于保障局机关工作人员,对全市退化林分改造修复调研、检查、督导、验收以及办公所需的工作经费。发现主要问题及原因:通过合理改造修复,提升林木质量,改善当地整体生活水平效果不是很明显;改进措施:加大退化林分修复改造,进一步提高林木质量,增强生态效益,保护环境,增强绿色发展动力,改善当地整体生活水平。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绩效管控方面的培训和学习,科学设置绩效目标,合理使用项目资金,排除不利因素,保障项目进行正常实施。加强年初预算管理,参考多方因素,完善项目设立。合理使用项目资金,排除不利因素,保障项目进行正常实施。继续严格按照相关管理制度要求,严格规范使用项目资金,做到来源清楚、去向明确,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的规范性。

7.西辽河流源地区山水林田湖草沙项目可研编制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0.33分。全年预算数为30.00万元,执行数为20.50万元,完成预算的68.33%。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编制完成西辽河山水林天湖草沙涉及林草的3个子项目可研报告和稳评报告,按照合同约定已支付3个子项目可研报告和社会稳评报告第一次经费,袋项目最终修改完成后再付清。发现主要问题及原因:由于该项目3个子项目可行性报告未能在2023年末通过专家评审,因此2023年底未拨付该项目剩余资金。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年初预算管理,参考多方因素,完善项目设立。合理使用项目资金,排除不利因素,保障项目进行正常实施。继续严格按照相关管理制度要求,严格规范使用项目资金,做到来源清楚、去向明确,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的规范性。

8.全国森林草原湿地荒地综合检测补助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3.70分。全年预算数为16.90万元,执行数为12.85万元,完成预算的76.04%。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完成了林草湿荒综合监测22872个图斑的监测任务,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了专业培训,加强森林草原管理,切实提高森林草原保护管理强度。发现主要问题及原因:由于年度工作任务安排导致部分项目未完成,资金未支付,完成项目预算执行率低。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年初预算管理,参考多方因素,完善项目设立。合理使用项目资金,排除不利因素,按要求加快项目资金支付进度,保障项目进行正常实施。继续严格按照相关管理制度要求,严格规范使用项目资金,做到来源清楚、去向明确,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的规范性。

9.招商引资工作专班专项经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1.92分。全年预算数为10.00万元,执行数为5.95万元,完成预算的59.5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按照上级指示要求,积极参加推进林草招商引资工作,有效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发现主要问题及原因:招商引资工作氛围不够浓厚,效果不够明显,招商引资办法不够多,项目资金支出慢,完成项目预算执行率低。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年初预算管理,参考多方因素,完善项目设立。合理使用项目资金,排除不利因素,按要求加快项目资金支付进度,保障项目进行正常实施。继续严格按照相关管理制度要求,严格规范使用项目资金,做到来源清楚、去向明确,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的规范性。

10.2023年自治区财政林业和草原专项资金(防火及防火隔离带补助)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89.46分。全年预算数为20.00万元,执行数为14.92万元,完成预算的74.6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项目资金主要用于电视台广告3.42万元,朋友圈第五条宣传8.00万元,防火工作人员差旅费、培训费3.50万元,共计支出14.92万元。发现主要问题及原因:政府采购防火宣传程序未能完成,导致2023年末防火宣传采购资金未能支付。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年初预算管理,参考多方因素,完善项目设立。合理使用项目资金,排除不利因素,加快资金支付进度,保障项目进行正常实施。继续严格按照相关管理制度要求,严格规范使用项目资金,做到来源清楚、去向明确,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的规范性。

(三)单位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以全市基本草原划定调整工作经费项目为例,该项目绩效评价综合得分为  95.50 分,绩效评价结果为。全市基本草原划定调整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财政专户管理教育收费:指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

四、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十、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各类结余的情况。

十一、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六、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七、三公经费:指部门(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部门(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部门(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以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部门(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八、机构运行经费:指部门(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等。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振增           联系电话:0476-8833820

第五部分2023年度部门(单位)决算表

见附件

赤峰市林业和草原局(本级)2023年决算公开表.xlsx


1


【字体: 】 【打印】【关闭

相关文章

  • 主办:赤峰市林业和草原局
    承办:赤峰市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
    联系电话:0476-8833817
  • 蒙ICP备19002662号-1    
    蒙公网安备 15040402000140号
    邮编:024005
  • 政府网站标识码:1504000041
    地址:赤峰市松山区新城玉龙大街77号
  • ../../../../../material/images/jiucuo.png
  • ../../../../../material/images/wx.jpg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