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林业和草原督查保障中心2024年预算公开报告

2024年度赤峰市林业和草原督查

保障中心(本级)单位

预算公开

批复时间: 2024 年2   7

公开时间: 2024 年2   月 23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2024年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第二部分2024年单位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十、项目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十一、机构运行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项目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2024年单位预算公开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项目支出表

十一、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二、政府采购预算表

1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一)单位职能

赤峰市林业和草原督查保障中心(本级)是赤峰市人民政府主管林业和草原资源督查保护的工作职能部门,规格为正科级行政单位。

(二)单位主要职责

1、承担林业和草原资源督查以及日常巡查的保障性工作。

2、承担林业和草原资源保护利用认证的辅助性工作。

3、承担征占用林地和草原的现场勘验的技术性工作。

4、协助开展林业和草原资源保护情况调查等工作。

5、完成市林业和草原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赤峰市XX局部门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和局属事业单位预算。

(一)赤峰市林业和草原督查保障中心(本级)部门机构及人员基本情况

部本级及下设独立预算单位共有1家,其中: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为1家。

本单位无下属单位。

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单位共有1家,其中:预算编制人数 15人,其中:行政编制0 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编制 14人。截止2023年12月底实在职4人,其中:行政编制0 人,事业编制0 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编制 14人。退休2人,其他人员0 人。

(二)赤峰市林业和草原督查保障中心(本级)单位设置情况

纳入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情况:

单位情况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1

赤峰市林业和草原督查保障中心(本级)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三、2024年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1、完成2024年林业和草原资源督查以及日常巡查的保障性工作。

2、完成2024年林业和草原资源保护利用认证的辅助性工作。

3、完成2024年征占用林地和草原的现场勘验的技术性工作。

4、完成2024年协助开展林业和草原资源保护情况调查等工作。

5、完成2024年完成市林业和草原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二部分2024年单位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赤峰市林业和草原督查保障中心(本级)2024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计266.29万元。其中:

(一)收入预算总计266.29万元。包括:

1.本年收入合计266.29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66.2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85.94万元,增加47.65%,主要原因为本年新增项目以及本年新增人员的基本工资、保险、住房公积金等。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本单位本年不涉及。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本单位本年不涉及。

(4)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 0万元,本单位本年不涉及。

(5)事业收入0万元,本单位本年不涉及。

(6)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主要原因本单位本年不涉及。

(7)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本单位本年不涉及。

(8)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 万元,本单位本年不涉及。

(9)其他收入0万元,本单位本年不涉及。

2.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本单位本年不涉及。   

(二)支出预算总计266.29万元。包括:

1.本年支出合计266.29万元。

(1)农林水支出(类)支出213.3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保障机构正常运转。与上年140.25万元相比增加52.12%,主要原因为本年新增人员的基本工资、保险、住房公积金等。

(2)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18.2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支出。与上年13.85万元相比增加31.98%,主要原因为本年新增人员的基本工资、保险、住房公积金等。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23.79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及工伤保险支出。与上年15.69万元相比增加51.23%,主要原因为本年新增人员的基本工资、保险、住房公积金等。

(4)卫生健康支出(类)支出10.87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保险及医疗补助支出。与上10.56万元相比增加2.93%,主要原因为本年新增人员的基本工资、保险、住房公积金等。

2.年终结转结余0万元。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赤峰市林业和草原督查保障中心(本级)2024年度收入预算总计266.29万元,包括本年收入266.29万元,上年结转结余     0万元。其中:

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66.29万元,100%;

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占0%;

本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占0%;

本年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占0%;

本年事业收入0万元,占0 %;

本年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0%;

本年上级补助收入 0 万元,占0 %;

本年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

本年其他收入0万元,占0 %;

上年结转结余的一般公共预算收入0万元,占0%;

上年结转结余的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占0%;

上年结转结余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占0%;

上年结转结余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占0%;

上年结转结余的单位资金0万元,占0%;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赤峰市林业和草原督查保障中心(本级)2024年度支出预算合计266.29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241.29万元,占90.62%;

项目支出25万元,占9.38 %;

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占0 %;

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赤峰市林业和草原督查保障中心(本级)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66.2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85.94万元,增加47.65%,主要原因为本年新增项目以及本年新增人员的基本工资、保险、住房公积金等。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赤峰市林业和草原督查保障中心(本级)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266.2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84.95     万元,增长47.65 %。具体情况如下: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23.7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8.1万元。其中:

1.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2.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2.9 万元,增长100 %。变动原因:主要原因为本年新增退休人员4人。

2.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20.5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5.12万元,增长33.11%。变动原因:本年新增人员的基本工资、保险、住房公积金等。

3.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年初预算0.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长0.07万元,增长30.43%。变动原因:本年新增人员的基本工资、保险、住房公积金等。

(二)卫生健康支出(类)

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0.8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长0.31万元,增长2.93%,变动原因:本年新增人员的基本工资、保险、住房公积金等。

其中:

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数10.87万元,无法与上年相比增长2.62万元,增长31.75%,主要原因为本年新增人员的基本工资、保险、住房公积金等。

(三)农林水支出(类)

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为213.35万元,无法与上年相比增长73.1万元,增长52.12%,主要原因本年新增人员的基本工资、保险、住房公积金等。

其中:

1.林业和草原(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185.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长45.45万元,增长32.4%,主要原因本年新增人员的基本工资、保险、住房公积金等。

2.林业和草原(款)事业机构(项)年初预算2.6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长2.65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本年新增人员的基本工资、保险、住房公积金等。

3.林业和草原(款)执法与监督(项)年初预算2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长25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本年新增林草综合行政执法项目。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

   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8.2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长4.43万元,增长31.98%,主要原因本年新增人员的基本工资、保险、住房公积金等

其中:

1、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18.2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长4.43万元,增长31.98%,主要原因本年新增人员的基本工资、保险、住房公积金等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赤峰市林业和草原督查保障中心(本级)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214.29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204.8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

(二)公用经费36.4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赤峰市林业和草原督查保障中心(本级)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支出              0.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 万元,占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0万元,占              %;公务接待费支出              0.1 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支出0.1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0.4              万元,减少90              %; 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支出   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减少)              0    万元,主要原因本单位本年不涉及。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0 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支出0 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本单位本年不涉及。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本单位本年不涉及。

3.公务接待费预算支出0.1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0.3     万元,主要原因根据财政要求压减三公经费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赤峰市林业和草原督查保障中心(本级)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支出              0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              0 万元,增长(减少)              0              %。主要原因本单位本年不涉及。

其中:

1.城乡社区支出(类)政府住房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管理费用支出(项)支出              0万元,主要原因本单位本年不涉及。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赤峰市林业和草原督查保障中心(本级)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              0 万元,增长(减少) 0 %。主要原因本单位本年不涉及。

其中:

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类)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及改革成本支出(款)“三供一业”移交补助支出(项)支出              0 万元,主要原因本单位本年不涉及。

十、项目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赤峰市林业和草原督查保障中心(本级)2024年度预算安排项目              1 个,项目预算总金额              25 万元。其中,财政本年拨款金额25 万元,财政拨款结转结余              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 万元,单位资金              0 万元。

十一、机构运行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赤峰市林业和草原督查保障中心(本级)2024年度机构运行经费预算支出36.4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71 万元,增长14.85%。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赤峰市林业和草原督查保障中心(本级)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拟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拟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拟购买服务支出0万元。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赤峰市林业和草原督查保障中心(本级)2024年度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 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业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等。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0 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十四、项目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4年,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1个,公开绩效目标个,公开项目占全部预算项目的 100%。公开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预算25万元,占全部项目预算的 100%。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三、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

四、单位资金:除财政拨款收入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以外的收入,包括事业收入(不含教育收费)、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包含债务收入、投资收益等)。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是指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八、“三公”经费:指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部门/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构运行经费:指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等。

第四部分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预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志刚       联系电话:15734761999

第五部分单位预算表

详见附表:

赤峰市林业和草原督查保障中心2024年预算公开报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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