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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现代化,林草怎么干”——阿旗林草局:全面现代化,我们这样做

阿旗林草局:全面现代化,我们这样做


   回顾 2022:近年来,阿鲁科尔沁旗林业和草原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科学规划、系统治理,标本兼治、严抓保护,规模推进林草修复治理,抓紧抓实资源保护与管理,持续健全各项保护建设机制,积极探索生态惠民有效途径,林草各项工作水平明显提升。

    以增绿增效为抓手,扎实开展林草生态建设。2022 年,我们坚持以重点工程项目为依托,重点对生态脆弱区、生态功能区进行修复治理,年内完成内蒙古高原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乔木造林 0.3 万亩、灌木造林 0.2 万亩、封山育林 0.5 万亩,建设草原人工饲草基地 12.5 万亩、暖棚 22.55 万平方米、青贮窖 10 万立方米。继续加大退化林分改造修复力度,完成杨树退化林改造修复 0.5 万亩、山杏嫁接扁杏 1.46 万亩、森林抚育 7 万亩。在实施林草生态修复治理过程中,我们强化科技引领,注重工程质量,加强检查验收,各项工程建设任务完成质量较好,全旗林草资源总量不断增加、质量不断提升。

    以规范整顿为重点,全力保障林草资源安全。一是全面加强建设项目使用林地、草原监督管理。严格按照建设项目使用草原、林地审核审批管理要求,严守生态红线,加强用途管制,实行定额管理、总量控制;二是严格落实禁牧休牧和草畜平衡制度。强化执法,严厉打击各类违规放牧行为。重点推进草原游牧区草畜平衡工作,对草畜平衡区适宜载畜量标准进行调整,在夏季出场时,我局联合公安、当地政府等部门进驻游牧区轮流值守、24小时巡查,坚决禁止外来牲畜进入,严格控制进入游牧区牲畜头数,有效规范了游牧区出场放牧秩序;三是持续加强采伐迹地更新管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上级政策要求,建立并完善我旗采伐迹地更新造林验收制度,采伐迹地更新造林坚持执行每年一验收,三年一次清理,五年一次全面整治。我旗 2022 年采伐迹地总面积 4.81 万亩,按属地管理原则,各苏木乡镇对辖区内采伐迹地进行全面自查验收,旗林草局成立核查组进行抽查,对不合格地块下达整改通知要求立即整改,确保林地资源不流失。

    以制度建设为保障,助推林长制落地见效。一是制度体系更加健全。在全面建成林长体系的基础上,我旗进一步完善巡查管护制度,统一制定林草长巡查手册、网格员巡护记录本、林草长巡查发现问题整改台账,实现巡查巡护规范运行;二是主体责任更加明确。压紧压实各级林草长责任,及时提醒开展日常巡查。充分发挥队伍覆盖面广、情况熟悉、信息快捷等优势,加强业务培训,强化日常管理,将队伍打造成资源保护的“桥头堡”“观察哨”,把责任落实到每一片林草,打通资源保护“最后一公里”;三是协同工作机制更加完善。参照市级工作模式,我旗建立了“林草长+警长”和“林草长+检察长”联动协作机制,对上级转办、督办的重大案件和媒体高度关注的典型案件进行会商研判;四是林草长巡查更加高效。旗林长制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开展林长巡查工作的通知》,明确了各级林草长巡查目标、工作方式和时间安排,将四个季度的巡查任务进行了分解,并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
   

   展望 2023:2023 年是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关键之年,也是重塑林草执法体系规范整顿林草经营秩序的重要一年,阿鲁科尔沁旗林业和草原局将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旗委政府决策部署,全面落实上级林草主管部门各项指导要求,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综合治理,扎实开展林草建设质量提升专项行动。全面加强林草资源保护与管理,严肃查处整顿各类违规违法行为及经营乱象。扎实做好中央环保督察及 2023 年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有序规范推进林草产业及林下经济发展,助力乡村振兴。充分发挥先进典型和行业精神的引领示范作用,讲好林草故事,传递林草声音,展示林草形象,努力在全社会凝聚起爱护林草、支持林草、建设林草的广泛共识。

    在“增绿”上久久为功。在林草生态修复治理方面,坚持规划引领,设计先行,强化科技支撑,努力打造一批标准化、高质量的示范工程。2023 年计划实施内蒙古东部草原沙地综合治理项目乔木造林 0.3 万亩、退化林修复 0.26 万亩、人工种草 2.6万亩、草场改良 3.4 万亩、草原围栏封育 5 万亩,年内计划完成草原生态修复与治理项目 3 万亩、森林质量精准提升 3 万亩、低产低效山杏嫁接扁杏 1 万亩。

    在“管绿”上持续发力。一是认真落实赤峰市征占用草原林地文件要求,做好事前、事中、事后监管,确保严格按审批面积和位置使用草原林地;二是坚持森林限额采伐管理,组织各地区开展采伐迹地更新自查摸底,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或督办函,督促及时更新造林,确保林地不流失、用途不改变;三是严格落实禁牧休牧和草畜平衡制度,压实各地区禁牧工作主体责任,认真开展草原监测,科学核定适宜载畜量,将禁牧休牧和草畜平衡工作纳入各地区年度目标考核;四是持续做好森林草原病、虫、鼠害防控防治,建立健全有害生物监测预警、检疫御灾、防治减灾体系,及时防治、有效控制,确保带疫植物不流入、带疫产品不流出。 

    在“活绿”上深挖潜能。依托林草资源禀赋,围绕林下种养、生态旅游康养、优质牧草等方面,全面推进林草产业发展。持续在文冠果产业上做文章,依托内蒙古东部草原沙地综合治理、退化林分改造修复、退耕还林、采伐迹地更新等工程项目,大力营造文冠果木本油料林,继续扩大基地规模,全力打造集中连片、更具规模的文冠果示范基地,同时积极引进有实力企业落地建厂,推进产品研发和市场推广,打造特色地标品牌,构建企业与林农利益联结机制,实现产业绿色发展、群众绿色增收。规模推进山杏嫁接改造扁杏,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稳步推进,在持续改善生态环境的同时,积极探索创新型经营管理模式,着重打造示范引领工程,做大做强山杏产业,努力实现生态增效益、企业增收益、百姓得实惠,让产业兴旺成为乡村振兴的“助推器”。

    在“护绿”上尽职尽责。一是压实各级林长责任,围绕林草生态建设修复、林草资源保护管理、林草资源灾害防控、林草产业发展等方面,组织各级林长开展日常巡查,着力解决各片区林草领域重点难点问题,切实推动林长制由“全面建立”到“全面见效”;二是持续加强森林草原防火,扎实开展野外火源治理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适时组织重点林区、重点地区开展 演练,全面提高防控能力、安全扑救能力和应急反应能力;三是 强化林草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明确职能职责,加大执法培训 力度,着力培养一支素质过硬、业务精通、高效规范的林草行政 执法队伍,为全旗生态安全保驾护航。

    在“爱绿”上营造氛围。围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这一主题,定好基调、把准导向,推出内容丰富和形式多样的宣传作 品,广泛宣传林草系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具体举措和实 际成效,集中展示林草系统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基础性地位 和重要作用,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力量,提高公众保护林草资源的 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营造全社会植绿、爱绿、护绿的浓厚氛围, 以有力的宣传实践推动林草事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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