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赤峰市林业和草原局部门决算公开


部门名称:赤峰市林业和草原局部门

单位负责人:齐鑫淼

财务负责人:王国青

编制人:高歌

报送日期:2026年8月14日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2025年度部门(单位)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第二部分  部门(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公用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  部门(单位)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国有资产占用情况及政府采购支出信息表

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市林业和草原局主要负责全市林草生态保护修复、资源监管、产业发展及行业管理等工作。负责拟订林草生态保护修复政策与规划,开展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及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评价,组织实施重点生态修复工程,推进国土绿化、义务植树及森林城市建设,落实林草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和应对气候变化相关工作。

统筹各类生态资源监管,严格执行森林采伐限额,规范林地、公益林管理,落实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制度,推进湿地保护修复与合规利用。负责荒漠化防治、防沙治沙工作,开展荒漠调查、沙尘暴灾害预警处置。牵头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名录调整,做好救护繁育、栖息地保护、疫源监测,规范其经营利用及进出口监管。

负责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审核报批及遗产申报工作,统筹生物多样性保护。指导国有林场、苗圃建设,开展林草种质资源普查、良种选育推广,监管种苗质量与种质资源安全。拟订林草产业发展政策,落实行业标准,指导生态扶贫工作。

牵头森林草原防火、灾害防控及林区安全生产监管,承担防火应急技术支撑。指导林草领域行政执法,推进集体林权、国有林场、草原等改革,落实退耕还林还草、天然林保护政策。负责林草年度计划编制、项目申报、资金资产监管及生态补偿工作,统筹科技宣传、人才建设与国际公约履约,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持续优化自然保护地体系,筑牢区域生态安全屏障。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1.赤峰市林业和草原局内设机构12个,包括办公室、森林草原建设科、森林草原管理科、行政审批科、湿地和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科、自然保护地管理科、国有林场和种苗管理科、改革发展和科技科、规划财务科、森林草原防火科、行政执法科、碳汇科。

2.从决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计4家,具体包括:赤峰市林业和草原局本级、赤峰市林业和草原督查保障中心、赤峰市林业科学研究所、赤峰市森林草原保护发展中心。详细情况见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1

赤峰市林业和草原局本级

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

2

赤峰市林业和草原督查保障中心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3

赤峰市林业科学研究所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4

赤峰市森林草原保护发展中心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三、2025年度部门(单位)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聚力打好两大沙地歼灭战。深入实施两大沙地歼灭战攻坚行动,全市完成防沙治沙和林草质量巩固提升建设任务689.04万亩。全年完成“三北”六期工程超长期国债任务253.17万亩、林草湿荒一体化保护修复483.56万亩、浑善达克-科尔沁南缘治理13.02万亩、“蚂蚁森林”项目5.78万亩、碳中和林0.62万亩。同时,依托“三北”等重点工程,持续加大“以工代赈”实施力度,发放劳务费2.08亿元,带动1.4万农牧民就近就业,人均增收1万余元;引入三峡集团、中国绿化基金会、自治区防沙治沙基金会等社会资本,撬动社会投资1.09亿元。

(二)持续加强林草资源保护力度。

一是全面推深做实林草长制。召开了赤峰市2025年林草长会议,安排部署年度重点工作,审议通过《赤峰市2025年林草长制工作要点》,以林草长令形式印发。不断深化“林草长制+林草重点工作”机制,紧盯资金预算执行、禁牧休牧、毁林毁草等重点领域,进一步压实各级林草长保护林草资源主体责任。全面总结推广阿旗、翁旗、喀旗、敖汉旗、宁城县在创建林长制创新试点中取得的实践成果和制度成果。

二是扎实开展毁林毁草违规违法行为集中整治。深入开展毁林毁草专项整治行动,实施市、旗、乡三级联动减存量遏增量综合治理机制,存量问题销号率99.74%、增量问题销号率81.89%,取得显著成效。12个旗县区均已完成了林草执法中队设立工作,共核增林草行政执法队伍编制240名;130个苏木乡镇加挂了林草工作站牌子,配备林草工作人员451名,建立常态化林草行政执法体系,有效破解执法配置执法力量薄弱问题。

三是全面强化林草资源管理水平。严格执行“十四五”期间林木采伐限额和依法凭证采伐制度,落实公益林和天然商品林停伐管理政策,全市未出现超限额采伐。认真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草畜平衡和禁牧休牧条例》、《赤峰市禁牧休牧和草畜平衡条例》,全市划定草原生态补奖面积5157.63万亩,拨付补奖资金4.43亿元。严格落实基本草原占补平衡,上报自治区占补平衡项目134个、面积1.18万亩。开展了自然保护地进一步整合优化和整合优化回头看,完成了自然保护地撤销、归并、功能区调整、永久基本农田回填工作。

四是扎实做好森林草原灾害应急管理。全市专业扑火队伍全部靠前驻防、携装巡护,设置卡口和防火检查站1849个,启用防火视频监控207处,对林草火情24小时不间断管控、探测,再加上大力宣传、计划烧除等举措,全市未发生重大森林草原火灾。同时,牢牢抓住林草有害生物防控的关键节点,完成了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面积70.43万亩、草原有害生物防治面积268.95万亩,全市未发重大林草生病虫害、鼠害蔓延现象,未发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

(三)全力培育壮大林草特色产业。按照“产业生态化、生态产业化”的思路,依托林草资源禀赋,持续推进木本粮油、特色林果、林下经济、灌木加工利用、森林生态旅游和森林康养等产业高质量发展,在助力乡村振兴中,进一步拓宽了农牧民增收致富渠道。2025年发展林下食用菌种植0.46万亩,林药种植12.37万亩。全市果树经济林达171.8万亩,文冠果建设面积70.37万亩。文冠果产量达1042.5吨,沙棘产量达6237吨,仁用杏产量达12.33万吨。2025年,全市林草产值达到170.5亿元,较2024年增加15.2亿元。

(四)进一步提升支撑保障能力。一是加大项目资金争取力度。2025年共争取林草资金32.6亿元,较2024年全年增长68%,创历史新高。谋划实施了“三北”六期、林草湿荒一体化保护修复、浑善达克—科尔沁沙地南缘治理等重大生态治理工程,二是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聚焦自治区、市级重点项目,全年完成林草用地要素保障289项,有效保障了能源、交通、矿业在内的多个领域重点项目依法依规使用林草资源。三是进一步加强林草科研能力。完成朱教君院士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建设,科技平台支撑保障能力全面提升。赤峰市林草科创中心实体化运行,有效促进了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服务。四是积极推进改革任务。国家试点林场建设在服务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防沙治沙、种苗基地3个方面建设10个国家试点林场,进一步探索新时代国有林场高质量发展。喀喇沁旗、宁城县、克什克腾旗作为集体林权改革试点地区,积极推进试点改革任务,初步探索出了可复制推广的经验做法,其中喀喇沁旗总结形成的“五步工作法”得到了国家林草局发改科技司的认可。

第二部分 部门(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赤峰市林业和草原局部门 2025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计均为 5882.17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 31.70万元,增长 0.54%,变动原因:年中追加中央财政推广项目;与上年决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 543.03万元,增长 10.17%。其中:

(一)收入决算总计 5882.17万元。包括:

1.本年收入决算合计5726.27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524.69万元,增长10.09%,变动原因:2025年度实际工作任务的需要,新增林草项目。

2.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 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变动原因:为不存在此项内容。

3.年初结转和结余 155.9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 18.34万元,增长 13.33%,变动原因:年初横向联合科研项目资金结转增加。

(二)支出决算总计 5882.17万元。包括:

1.本年支出决算合计 5729.77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546.53万元,增长10.54%,变动原因: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林草项目支出增加。

2.结余分配0万元。结余分配事项:无。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变动原因:为不存在此项内容。

3.年末结转和结余 152.40万元。结转和结余事项:横向联合科研项目资金结转。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 3.50万元,下降2.25%,变动原因:年末横向联合科研项目资金结转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赤峰市林业和草原局部门 2025年度本年收入决算合计 5726.27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652.67万元,占 98.71%;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0万元,占 0%;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0万元,占 0%;

上级补助收入 0万元,占 0%;

事业收入 73.60万元,占 1.29%;

经营收入 0万元,占 0%;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万元,占 0%;

其他收入 0万元,占 0%。


  

图1.收入决算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赤峰市林业和草原局部门 2025年度本年支出决算合计 5729.77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 3826.69万元,占 66.79%;

项目支出 1903.08万元,占 33.21%;

上缴上级支出 0万元,占 0%;

经营支出 0万元,占 0%;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0万元,占 0%。


  

图2.支出决算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赤峰市林业和草原局部门 202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计均为 5700.73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 149.74万元,下降2.56%,变动原因:一是2025年度退休人员工资标准较2024年度有所下调;二是根据单位2025年实际工作任务需要发生;与上年决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 572.28万元,增长 11.16%,变动原因:一是各单位增人增资,二是林草项目支出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赤峰市林业和草原局部门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 5652.67万元。与年初预算 5850.47万元相比,完成年初预算的 96.62%。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

一般公共服务(类)决算数为 11.00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 4.00万元。其中:

1.组织事务(款)其他组织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7万元,支出决算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7.14%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是2025年度单位实际工作任务的需要,新增4.00万元的其他组织事务支出。

(二)科学技术(类)

科学技术类决算数为1044.33 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72.77万元。其中:

1.基础研究(款)机构运行(项)。年初预算820万元,支出决算918.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1.97% 。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各单位增人增资,年度中期追加资金。

2.技术研究与开发(款)科学成果转化与扩散(项)。年初预算22.47万元,支出决算17.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8.05% 。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科研项目预算执行期两年,正在实施。

3.技术研究与开发(款)其他技术研究与开发支出(项)。年初预算94.10万元,支出决算61.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5.1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科研项目预算执行期两年,正在实施。

4.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年初预算35万元,支出决算47.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5.28%。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年中追加项目预算。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决算数为 647.74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 102.03万元。其中:

1.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41.70万元,支出决算28.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8.42%。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一是2025年有退休职工去世;二是2025年调整退休项目外待遇,导致支出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差异。

2.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208.74万元,支出决算148.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0.96%。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一是2025年有退休职工去世;二是2025年调整退休项目外待遇,导致支出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差异。。

3.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259.41万元,支出决算248.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92%。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按照社会保障部门的具体收缴要求和本单位实际情况。

4.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25.10万元,支出决算51.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3.63%。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年内追加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5.抚恤(款)死亡抚恤支出(项)。年初预算0.00万元,支出决算158.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 。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2024年度部门退休职工因病去世,导致死亡抚恤支出增加。

6.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年初预算10.77万元,支出决算12.7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7.92%。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年内追加非测算类对个人家庭补助支出。

(四)卫生健康支出(类)

卫生健康支出(类)决算数为 144.02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 13.08万元。其中:

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32.12万元,支出决算36.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2.92%。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2025年度单位在职人员增加,导致行政单位医疗支出增加。

2.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98.82万元,支出决算107.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04%。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2025年度单位在职人员增加,导致行政单位医疗支出增加。

(五)节能环保支出(类)

节能环保支出类决算数为440.79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减少149.91万元。其中:

1.自然生态保护(款)草原生态修复治理(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316.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是按照项目实际完成情况和2025年度单位实际工作需要新增草原生态修复治理资金。

2.自然生态保护(款)其他自然生态保护支出(项)年初预算190.40万元,支出决算80.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2.13%。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此项目正在实施。

3.其他节能环保支出(款)其他节能环保支出(项)年初预算400.30万元,支出决算44.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02%。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是按照项目实际完成情况和2025年度单位实际工作需要。

(六)农林水支出(类)

农林水支出类决算数为3138.06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246.51万元。其中:

1.林业和草原(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697.06万元,支出决算766.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91% 。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一是在职人员增加,导致工资福利支出、公用经费等支出增加;二是根据单位2025年度预算安排和年度实际工作任务的需要。

2.林业和草原(款)事业机构(项)年初预算984.77万元,支出决算 1102.41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1.95% 。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本年度增人增资。

3.林业和草原(款)森林资源培育(项)年初预算118.01万元,支出决算101.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5.65% 。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中央财政转移支付项目的预算执行期为两年,正在实施。

4.林业和草原(款)技术推广与转化(项)年初预算902.08万元,支出决算550.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1.06% 。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中央财政林业科技推广等专项资金的预算执行期为两年.正在实施。

5.林业和草原(款)森林资源管理(项)年初预算42.22万元,支出决算122.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91.31% 。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是根据2025年度预算安排和工作任务的需要新增森林资源管理项目。

6.林业和草原(款)湿地保护(项)年初预算6.08万元,支出决算14.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34.21% 。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是根据单位2025年度预算安排和工作任务的需要新增湿地保护项目。

7.林业和草原(款)执法与监督(项)年初预算26.91万元,支出决算20.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6.52% 。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是根据2025年度实际工作需要,结转至下年。

8.林业和草原(款)防沙治沙(项)年初预算300万元,支出决算118.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9.44%。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是根据单位2025年度预算安排和年度实际工作任务的需要支出,项目为两年期。

9.林业和草原(款)林业草原防灾减灾(项)年初预算274.03万元,支出决算152.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5.6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是根据单位2025年度预算安排和年度实际工作任务的需要支出,项目为两年期。

10.林业和草原(款)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项)年初预算27.27万元,支出决算175.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44.81%。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是根据单位2025年度预算安排和年度实际工作任务的需要,年中追加项目预算。

11.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年初预算6.14万元,支出决算12.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9.93% 。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根据单位2025年度工作任务的需要,追加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预算。

(七)住房保障支出(类)

住房保障支出(类)决算数为 226.74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 6.75万元。其中:

1.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219.99万元,支出决算226.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07%。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2025年度在职人员增加,导致住房公积金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赤峰市林业和草原局部门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 3826.69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 3341.5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070.90万元、津贴补贴411.53万元、奖金208.22万元、绩效工资445.9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48.83万元、职业年金缴费51.11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44.02万元、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9.89万元、住房公积金226.74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69.18万元、退休费166.71万元、抚恤金158.45万元、生活补助15.13万元、奖励金1.95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2.89万元。

(二)公用经费 485.1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20.40万元、印刷费2万元、水费0.8万元、电费2.87万元、邮电费8.61万元、取暖费105.58万元、物业管理费42.61万元、差旅费50.74万元、维修(护)费7万元、会议费1.16万元、培训费5.47万元、公务接待费4.36万元、劳务费5万元、福利费41.9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4.77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2.59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1.82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赤峰市林业和草原局部门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 1825.98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 0万元。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 1571.4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43.49万元、印刷费39.09万元、水费1.86万元、电费17.79万元、邮电费2.05万元、物业管理费22.20万元、差旅费110.11万元、维修(护)费14.02万元、租赁费1万元、培训费99.79万元、专用材料费148.67万元、劳务费348.59万元、委托业务费635.21万元。

(三)资本性支出 207.74万元。主要包括:房屋建筑物构建24万元、办公设备购置55.23万元、专用设备购置119.51万元、无形资产购置9万元。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赤峰市林业和草原局部门 202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全年预算 49.25万元,支出决算 49.13万元,完成预算的 99.7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全年预算 0万元,支出决算 0万元,完成预算的 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 44.77万元,支出决算 44.77万元,完成预算的 100.00%;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 4.48万元,支出决算 4.36万元,完成预算的 97.34%。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全年预算 49.25万元,支出决算 49.13万元,与预算差异原因:根据上级指示要求,严格标准、艰苦朴素、勤俭节约,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压减一般性支;严格车辆派遣手续,控制车辆运行,节省支出。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具体情况说明。

赤峰市林业和草原局部门 202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49.13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万元,占 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44.77万元,占 91.12%;公务接待费支出 4.36万元,占 8.88%。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万元,全年出国(境)团组0 个,累计0 人次。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减少) 0万元,增长(下降) 0%,变动原因:无。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44.77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0万元。本年度使用财政拨款购置公务用车0 辆,开支内容:无。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减少) 0万元,增长(下降) 0%,变动原因:无。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44.7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的燃料费、新能源汽车充电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截至2025年12月31日,使用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2 辆。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1.10万元,下降2.39%,变动原因:根据上级指示要求,严格标准、艰苦朴素、勤俭节约,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压减一般性支;严格车辆派遣手续,控制车辆运行,节省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 4.36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支出 4.36万元,接待81 批次,356 人次,开支内容:用于日常工作公务接待;国(境)外公务接待支出 0万元,接待0 批次,0 人次,开支内容:无。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减少0.59万元,下降11.87%,变动原因:根据上级指示要求,严格标准、艰苦朴素、勤俭节约,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压减一般性支;严格车辆派遣手续,控制车辆运行,节省支出。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赤峰市林业和草原局部门2025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 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减少) 0万元,增长(下降) 0%。本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余。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赤峰市林业和草原局部门2025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 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减少) 0万元,增长(下降) 0%。本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余。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公用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赤峰市林业和草原局部门 2025年度公用经费支出决算 485.19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38.13万元,下降7.29%,变动原因:根据上级指示要求,严格标准、勤俭节约,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压减一般性支出,减少公用经费支出。其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 200.18万元。比上年决算相比,减少39.02万元,下降16.31%,变动原因:根据上级指示要求,严格标准、勤俭节约,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压减一般性支出,创建节能型机关,减少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赤峰市林业和草原局部门2025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381.8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184.0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38.8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158.91万元。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357.3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3.59%,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335.1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7.78%。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赤峰市林业和草原局部门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部门(单位)共有车辆14 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 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 辆、机要通信用车0 辆、应急保障用车0 辆、执法执勤用车1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8 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 辆、其他用车5 辆,其他用车主要是业务用车;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 台(套)。

十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赤峰市林业和草原局部门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组织对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54个,资金 1825.9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0个。

组织对“森林草原资源管理资金项目”、“国家重点野生动植物保护补助项目”、“朱教君院士工作站装修项目”、“林草行政综合执法项目”、“2025年度自治区草原有害生物防治项目”等5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42.84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

(二)部门(单位)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赤峰市林业和草原局部门2025年度在决算中反映5个一般公共预算项目,以及0个政府性基金项目,共5个项目的绩效自评结果。

1.森林草原资源管理资金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5.13分。全年预算数为154.60万元,执行数为79.33万元,完成预算的51.3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森林草原资源管理资金,主要是开展市级湿地保护与草原修复工作。主要是保障森林草原保护地、林草行政执法、林草碳汇、森林草原监测、林草项目管理、林长制业务等业务培训,购买林草行政执法设备,以及林草资源普查、调研、督导、监测、检查、验收等工作经费保障。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项目资金执行率偏低,部分绩效目标无法全部实现。下一步改进措施:按照财政支出绩效管理的要求,建立科学的财政资金效益考评制度体系,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管理的水平和效率。加强对绩效管理、绩效评价相关知识的培训力度,增强提高绩效管理业务人员绩效管理能力、专业素质和思想水平,科学设置绩效目标,合理使用项目资金,排除不利因素,保障项目进行正常实施。

2.国家重点野生动植物保护补助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0.99分。全年预算数为12.00万元,执行数为5.99万元,完成预算的49.92%。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保障自然保护地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经费支出,提升林区职工野生动植物的保护和管理能力,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得到有效保护。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项目资金执行率偏低,根据单位实际情况本年度未支付租车费用和印刷费用,绩效目标无法实现。下一步改进措施:按照财政支出绩效管理的要求,建立科学的财政资金效益考评制度体系,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管理的水平和效率。加强对绩效管理、绩效评价相关知识的培训力度,增强提高绩效管理业务人员绩效管理能力、专业素质和思想水平,科学设置绩效目标,合理使用项目资金,排除不利因素,保障项目进行正常实施。

3.朱教君院士工作站装修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全年预算数为35万元,执行数为3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2025年我单位利用财政资金对院士工作站进行装修,采购办公桌椅、床位、空调、电视等性能优良的设备,按时交付并投入使用,为科研工作者提供了良好的工作和生活条件,为更好地开展科研工作提供保障。

4.林草行政综合执法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87.38分。全年预算数为21.24万元,执行数为15.40万元,完成预算的72.5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项目预期目标已部分完成,资金主要用于行政执法专用设备购买,行政执法宣传袋以及毁林毁草宣传片制作。该项目严格执行项目资金的使用及管理,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行政执法服装制作已于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但因年末,未能及时支付以及部分绩效目标制定不够合理。下一步改进措施:将依据财政年初预算数合理编制绩效目标,尽快执行绩效目标,避免出现因年末而无法及时支付情况,加强学习,合理使用项目资金。

5.2025科研基地运营管护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全年预算数为29.90万元,执行数为29.9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2025年预算批复29.9万元用于基地运营维护,通过科学管理确保基地运营顺畅,为科研工作开展提供有力保障。

(三)部门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市林草局进行部门整体绩效自评,绩效评价综合得分为95分,绩效评价结果为“优”。 较好地完成了年初绩效预期目标:1.通过林草工程项目实施,提高林分质量和效益,持续提升林草生态环境。2.加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力度,降低有害生物成灾率,保障生态环境安全。3.加大防火宣传教育,加强防火宣传力度,降低森林草原火灾发生。4.完成防火培训、宣传、日常检查等日常工作。5.完成草种繁育基地建设及检查验收技术指导。6.保障林草系统单位正常运转和单位职工正常基本履行基本职责。7.按照上级部门交办任务,完成林草系统日常工作任务及年度工作计划。

(四)部门(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和核心绩效指标标准体系建设情况

1.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林草局本级深入贯彻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改革要求,着力构建“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等有关规定,结合林草部门预算管理实际,将绩效理念和方法全面融入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构建事前、事中、事后绩效管理闭环系统。

(1)组织管理与职责分工

市林草局成立以分管局长为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预算绩效管理领导小组。明确各层级职责分工:

规划财务科与办公室组织制定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办法、实施细则;组织建立健全林草行业核心绩效指标和标准体系;

规划财务科组织开展事前绩效评估、绩效目标编报、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及结果应用;督促绩效管理发现问题整改。

各业务科室:按照“谁使用资金,谁负责绩效”的原则,具体开展科室管理项目资金的事前绩效评估、绩效目标编报、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等工作,构建科室管理项目资金的核心绩效指标和标准体系。

(2)全过程绩效管理制度框架

① 事前绩效评估制度。对立项必要性、投入经济性、绩效目标合理性、实施方案可行性、资金合规性、预算编制准确性等内容开展全面评估。将绩效评估置于预算安排前端,作为林草新增财政政策或重大事项安排预算的重要依据,建立事前评估与预算评审融合工作机制。

② 绩效目标管理制度。绩效目标包括基本支出绩效目标、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和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是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

③ 绩效运行监控制度。重点监控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产出数量、质量、时效、成本等)和预算资金执行情况。各科室按照“谁支出,谁负责”的原则,定期收集、审核、分析绩效监控信息,及时采取纠偏措施。

④ 绩效评价制度。年度预算执行完毕后,依据年初批复的绩效目标,对预算支出效果和管理情况进行客观、公正的综合评价。绩效评价分为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基本支出绩效评价和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⑤ 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制度。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下一年度编制预算和资金安排的重要依据,作为评价各科室年度工作绩效的重要依据,并按政务信息公开规定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公开。

2.核心绩效指标标准体系建设情况

林草局本级按照分领域、分层次的建设思路,持续推进林草行业核心绩效指标和标准体系建设。

① 指标体系建设思路与原则

坚持绩效指标设置以定量为主、定性为辅,做到绩效指标标准可采集、可衡量、可比较。按照“科学合理、细化量化、可比可测”原则规范设置绩效目标。指标体系涵盖共性指标与分行业个性指标、整体绩效指标与项目支出绩效指标,形成多层次、全覆盖的指标框架。

②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指标体系

以运行成本、管理效率、履职效能、社会效应、可持续发展能力和满意度六个维度为基础构建指标体系。各维度下设二、三级指标。指标设置必须包含反映核心职能与重点工作的核心指标;必须涵盖产出、效益和成本三类指标。

③ 项目支出绩效指标体系

林草项目绩效评价实行三级绩效指标管理,覆盖项目实施全过程。一级指标统一设置为产出指标(50分)、效益指标(30分)、满意度指标(10分)、预算资金执行率(10分);二级、三级指标根据项目特点细化设定,包括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成本指标等。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政策调整、改进管理实质性挂钩,体现奖优罚劣导向。

④ 林草行业特色核心指标

结合林草工作实际,核心绩效指标重点围绕国土绿化、森林草原资源保护、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林草生态修复等林草核心职能进行设置。

通过上述制度建设与指标体系构建,林草局本级预算绩效管理整体水平显著提升,绩效理念更加深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持续提高。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结余分配:指单位按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或经营结余中提取各类结余的情况。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二、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十三、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四、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指部门(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部门(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部门(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以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新能源汽车充电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部门(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部门(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高歌        联系电话:0476-8833871

第五部分 部门(单位)决算表

见附件。

7.31赤峰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批复2025年度部门决算的通知(赤林草规[2026]33号).docx

705-赤峰市林业和草原局(部门)-部门整体自评表.xls

部门绩效项目自评表汇总.xls

86150400705--赤峰市林业和草原局部门决算报表.xlsx

部门承诺书.pdf

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docx

赤林草规发〔2026〕33号赤峰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批复2025年度部门决算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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