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赤峰市森林草原保护发展中心
单位预算公开
批复时间: 2025 年 2 月 8 日
公开时间: 2025 年 2 月 13 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2025年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第二部分 2025年单位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十、项目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十一、机构运行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项目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 2025年单位预算公开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项目支出表
十一、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二、政府采购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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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一)单位职能
赤峰市森林草原保护发展中心是赤峰市林业和草原局主管的二级单位。
(二)单位主要职责
1.参与拟订全市林草发展、防沙治沙规划,承担全市林业和草原生态建设修复方案、设计编制的技术性工作。
2.承担荒漠化和沙化土地防治、沙尘暴灾害预测预报等技术性工作。
3.承担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和沙化土地及生物多样性保护监督检查的技术性工作。
4.承担各类自然保护地保护、沙化土地封禁保护等辅助性工作。
5.承担森林草原火灾预警监测、防火物资储备工作,协助开展防扑火工作。开展相关技术培训及社会宣传工作。
6.参与拟订全市林木种苗生产建设发展规划。
7.参与拟订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工作长远发展、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并实施。
8.承担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和沙化土地、自然保护地、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和古树名木等自然资源调查、动态监测、评价等工作。
9.参与拟订实施林草信息化与电子政务建设总体规划,承担林草基础数据、重点数据库的应用工作。承担林草信息化重点项目的设计、实施和技术培训。
10.参与拟订全市林草国际合作和利用外资规划。
11.完成市林业和草原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一)机构及人员基本情况
机构设置:赤峰市森林草原保护发展中心是独立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本单位内部设有8个科室:综合科、建设修复科、保护科、种苗科、党办、建设规划信息科、对外合作科、防治检疫科。本单位无下属单位。
人员基本情况:赤峰市森林草原保护发展中心事业编制数75人。实有事业人员68人,退休人员81人。
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单位共有1家,其中:预算编制人数 75人,其中:事业编制75人。截止2024年12月底实有在职68人,其中:事业编制68人。离退休81人。
(二)单位设置情况
纳入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情况:
单位情况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1 |
赤峰市森林草原保护发展中心 |
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 |
三、2025年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一)深化林草建设修复技术支撑。
组织各旗县区完成2025年度基层林业站本底调查数据填报工作,做好2025年中央预算内投资标准化林业工作站项目的准备工作。继续做好森林草原保险投保理赔工作,加强灾后治理与植被恢复的质量管理监督工作,加大森林保险宣传力度。开展2025年脱贫人口生态护林员选(续)聘工作。辅助行政科室完成国家及自治区分配的种草及草原改良的建设任务。做好重点区域绿化工作完善和验收工作。
(二)加强有害生物防治、检疫、监测。
利用各种技术手段,加强对松材线虫病、美国白蛾、红脂大小蠹、松毛虫、长爪沙鼠、达乌尔黄鼠等各类突发性林草有害生物的监测预报和防控工作。各地通过传统方式与新媒体相结合的方式,高层次、多角度、立体化开展林草有害生物防控宣传工作。
(三)强化陆生野生动物保护监测。
做好2025年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工作。继续开展“赤峰市两栖爬行动物和湿地、沙地鼠类调查”、“赤峰市豹类及其栖息地调查 ”、“赤峰市野生动物监测单元陆生野生动物监测”、“赤峰市陆生野生动物救助与野外救助技术研究”项目。
(四)加强种苗技术推广力度。
继续开展林草种质资源普查内业整理工作,包括普查各项数据统计、分析和评判工作,并完成技术报告和工作报告及相关成果;开展图片处理和分类工作录入整理、图片分级处理等;申请项目验收,计划于2025年6月份向自治区林草局申请项目完成情况的检查验收。继续加强良种基地、良种审定和良种推广工作,并强化良种补贴项目的技术管理和指导,确保林木良种补助任务圆满完成。做好自治区级保障性苗圃项目建设,加强技术培训和技术指导,提升自治区保障性苗圃建设质量。继续加强乡土草种驯化选育、繁育工作。继续做好林草基地和保障性苗圃建设管理工作。
(五)扎实开展监测规划。
严格按照监测技术规程和标准,技术指导旗县区高标准完成物候期、固定点、林草生态综合监测草原样地、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普查等监测工作。
(六)促进林业对外合作与发展。
持续跟进亚太森林组织项目监督管理工作,支持旺业甸林场做好自然教育活动和基地的经营管理和宣传工作,指导三义井林场开展三期项目建设,保证项目各项活动稳步推进。
(七)继续加强林草产业技术支撑。
继续开展柠条锦鸡儿灌木林机械平茬技术研究,持续分析并记录数据,观察不同平茬机械、不同留茬高度对柠条复壮的影响,为总结我市柠条锦鸡儿机械平茬技术提供数据支撑。积极推动全市林草碳汇工作开展,探索建立全市林草碳汇项目开发和交易机制,将我市优良的森林、草原资源转化为可量化的资产,探索建立企业和社会各界参与、市场化运作、可持续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计划开展全市林草生态产品基本信息调查,摸清林草生态产品数量分布、质量等级、功能特点、权益归属、保护和开发利用等基本信息,形成赤峰市林草生态产品目录清单,为下一步拓展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提供典型案例和成功路径。积极参与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积极配合局发改科按时完成监测任务。
(八)持续做好公益林管护。
以一个重点:重点解决全市天然林修复和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滞留问题;两个落实:落实好管护单位主体责任、落实好上级下达的国家级公益林和天然林管护任务;三个推进:推进补偿工作实施方案制定前和补偿资金发放前100%双公示、推进补偿资金100%通过“一卡通”发放、推进旗县区实施方案审批准确性100%;四个提高:提高天然林保护修复项目入库实用效果;提高国家级公益林和天然林林分质量;提高公益林管理人员及护林员管理执法水平;提高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工作社会知名度和群众认知度”工作思路,推动全市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工作。
第二部分 2025年单位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赤峰市森林草原保护发展中心单位2025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计1610.53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预算总计各增加122.87万元,增长8.26%。其中:
(一)收入预算总计1610.53万元。包括:
1.本年收入合计1462.92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462.92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13.11万元,增长8.38%。主要原因是本年预算收入新增在职人员及相关费用等。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不存在此项内容。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不存在此项内容。
(4)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不存在此项内容。
(5)事业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不存在此项内容。
(6)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不存在此项内容。
(7)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 %。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不存在此项内容。
(8)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不存在此项内容。
(9)其他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不存在此项内容。
2.上年结转结余147.61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9.76万元,增长7.08%。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结转结余数额较上年增加。
(二)支出预算总计1610.53万元。包括:
1.本年支出合计1610.53万元。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44.05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发放退休人员项目外工资等。与上年相比增加18.05万元,增长7.99%。主要原因是:本年新增在职人员、新增退休人员。
(2)卫生健康(类)支出50.05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医疗保险费。与上年相比减少0.97万元,减少1.90 %。主要原因是:本年调整医疗保险缴费基数。
(3)节能环保(类)支出178.4万元,主要用于节能环保项目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153.3万元,增长610.76%。主要原因是本年节能环保项目与上年非同一项目,项目金额不同。
(4)农林水(类)支出1053.99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工资,工作经费支出等。与上年相比减少45.7万元,减少4.16%。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金额减少。
(5)住房保障(类)支出84.05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与上年相比减少1.8万元,减少2.10%。主要原因是:本年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
2.年终结转结余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无年终结转结余。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赤峰市森林草原保护发展中心单位2025年收入预算总计1610.53万元,包括本年收入1462.92万元,上年结转结余147.61万元。其中:
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462.92万元,占90.83%;
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占0%;
本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占0%;
本年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占0%;
本年事业收入0万元,占0%;
本年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0%;
本年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
本年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
本年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上年结转结余的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47.61万元,占9.17%;;
上年结转结余的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占0%;
上年结转结余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占0%;
上年结转结余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占0%;
上年结转结余的单位资金0万元,占0%;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赤峰市森林草原保护发展中心单位2025年支出预算合计 1610.53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1365.92万元,占84.81%;
项目支出244.61万元,占15.19%;
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占0 %;
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 %;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赤峰市森林草原保护发展中心单位2025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610.53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22.87万元,增长8.26%。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增加,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数增加;节能环保类项目支出预算数上年为25.10万元,本年为178.4万元,较上年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赤峰市森林草原保护发展中心单位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610.5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22.87万元,增长8.26%。具体情况如下: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初预算数为244.0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8.05万元。其中:
1.社会保障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115.08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3.75万元,减少3.16%。变动原因:本年减少退休人员1人。
2.社会保障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年初预算100.95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52万元,减少1.48%。变动原因:本年调整养老保险缴费基数。
3.社会保障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23.1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3.1万元,增加100%。变动原因:上年无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4.社会保障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年初预算4.91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21万元,增长4.47%。变动原因:本年新增在职人员。
(二)卫生健康支出(类)
卫生健康支出(类)年初预算数为50.05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0.97万元。其中:
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50.05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0.97万元,减少1.9%。变动原因:本年调整医疗保险缴费基数。
(三)节能环保支出(类)
节能环保支出(类)年初预算数为178.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53.3万元。其中:
1.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其他自然生态保护支出(项)。年初预算178.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53.3万元,增长610.76%。变动原因:本年节能环保项目与上年非同一项目,项目金额不同。
(四)农林水支出(类)
农林水支出(类)年初预算数为1053.99元,与上年相比减少45.7万元。其中:
1.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事业机构(项)。年初预算984.7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84.98万元,增长9.44%。变动原因:本年新增在职人员。
2.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资源培育(项)。年初预算23.61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3.47万元,减少36.33%。变动原因:本年森林资源培育项目支出减少。
3.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资源管理(项)。年初预算1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78万元,增长8.46%。变动原因:本年森林资源管理项目支出增加。
4.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林业草原防灾减灾(项)。年初预算32.61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6.25万元,增长99.33%。变动原因:本年林业草原防灾减灾项目支出增加。
5.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年初预算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21万元,增长7.53%。变动原因:本年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增加。
(五)住房保障支出(类)
住房保障(类)年初预算数为84.05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8万元。其中:
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84.05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8万元,减少2.10%。变动原因:本年调整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赤峰市森林草原保护发展中心单位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1365.92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1204.6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340.5万元、津贴补贴95.04万元、奖金74.13万元、绩效工资213.69万元、住房公积金84.05万元、医疗保险费50.05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03万元、职业年金缴费23.10万元、养老保险费100.95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4.91、福利费2.19万元、退休费109.48元、奖励金0.6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万元。
(二)公用经费161.2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52.2万元、邮电费1.5万元、差旅费41万元、培训费5万元、公务接待费1.5万元、福利费14.4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6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赤峰市森林草原保护发展中心单位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支出26.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5万元,占94.34%;公务接待费支出1.5万元,占5.66%。具体情况如下: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支出26.5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1.5万元,减少5.36%;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支出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本单位不存在此项内容。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25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支出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本单位未购置公务用车。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25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与上年持平
3.公务接待费预算支出1.5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1.5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公务接待费预算数减少。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赤峰市森林草原保护发展中心单位2025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赤峰市森林草原保护发展中心单位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十、项目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赤峰市森林草原保护发展中心单位2025年预算安排项目6 个,项目预算总金额244.61万元。其中,财政本年拨款金额100万元,财政拨款结转结余144.61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单位资金0万元。
十一、机构运行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赤峰市森林草原保护发展中心单位2025年机构运行经费预算支出161.24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4.29万元,减少8.14 %。主要原因是:本年压减预算指标,基本支出预算较上年减少。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赤峰市森林草原保护发展中心单位2025年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拟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拟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拟购买服务支出0万元。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赤峰市森林草原保护发展中心单位共有车辆7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4辆、业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3辆等。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十四、项目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5年,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6个,公开绩效目标6 个,公开项目占全部预算项目的100 %。公开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预算244.61万元,占全部项目预算的100%。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部门(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三、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
四、单位资金:除财政拨款收入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以外的收入,包括事业收入(不含教育收费)、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包含债务收入、投资收益等)。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是指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八、“三公”经费:指部门(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部门/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部门(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部门(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构运行经费:指部门(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等。
第四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预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朱悦博 联系电话:18247688111
第五部分 单位预算表
详见附表:部门预算12张表
赤峰市森林草原保护发展中心2025部门预算公开表(万元).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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