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赤峰市林业和草原局本级预算公开

2025年度赤峰市林业和草原局本级

单位预算公开

批复时间:2025年 2月 8日

公开时间:2024年 2月13日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2025年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第二部分2025年单位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十、项目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十一、机构运行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项目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2025年单位预算公开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项目支出表

十一、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二、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一)单位职能

赤峰市林业和草原局是赤峰市人民政府主管林业和草原   的综合经济部门的综合经济部门。

(二)单位主要职责

1、负责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建设修复的监督管理。拟订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建设修复的政策、规划,组织开展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

2、负责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建设修复和造林种草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重点生态保护建设修复工程,指导各类公益林、商品林的培育经营,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种草、城乡绿化和森林城市建设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

3、负责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森林采伐限额。负责林地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公益林划定和管理工作。负责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监督管理草原的开发利用。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订湿地保护规划,指导实施相关标准,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

4、负责荒漠化防治工作。组织开展荒漠调查。组织拟订防沙治沙、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指导实施相关标准,监督管理荒漠化和沙化土地的开发利用,组织沙尘暴灾害预测预报和应急处置。

5、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拟订及调整市重点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植物名录。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及经营利用,配合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

6、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拟订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提出新建、调整各类国家级、自治区级和市级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组织审核自然遗产的申报,会同有关部门审核全市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的申报。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

7、指导国有林场、苗圃建设和发展。组织林草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林草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负责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

8、拟订市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监督实施林草产业相关标准,组织指导林草产品质量监督。指导生态扶贫相关工作。

9、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及森林草原火灾初期应急处置等工作。组织指导开展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负责林木采伐、运输、加工和林区自然保护区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承担防御森林草原火灾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

10、指导全市森林、草原相关行政执法工作。

11、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相关工作。拟订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草原等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拟订农村牧区林业和草原发展及维护林业、草原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牧区林地、草原承包经营工作。组织开展退耕退牧还林还草和天然林保护工作。

12、编制市林业和草原生态建设年度生产计划,组织申报重点生态建设项目,提出部门预算并组织实施。监督林业和草原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监督管理全市林业和草原国有资产。参与拟订市林业和草原经济凋节和投资政策,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生态补偿工作。

13、负责林业和草原科技、宣传教育、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承担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种等国际公约履约工作。

14、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5、职能转变。市林业和草原局应切实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加强森林、草原、湿地监督管理的统筹协调,大力推进国土绿化,维护生态安全。加快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统一推进各类自然保护地的清理规范和归并整合。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赤峰市林业和草原局部门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和局属事业单位预算。

(一)赤峰市林业和草原局本级机构及人员基本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单位共有1家,其中:预算编制人数36 人,其中:行政编制 36人,事业编制0人。截止2024年12月底实在职31人,其中:行政编制 31人,事业编制0人。退休 24人,其他人员2人。

(二)赤峰市林业和草原局局属单位设置情况

纳入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情况:

单位情况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1

赤峰市林业和草原局本级

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

三、2025年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一)坚决打好科尔沁-浑善达克两大沙地歼灭战。围绕我市“两屏两区两廊多群”林草生态保护发展格局,依托“三北”等重点生态工程,持续开展沙化土地林草植被建设和林草质量巩固提升工作,全力推进科尔沁沙地、浑善达克沙地歼灭战。按计划完成“三北”六期超长期国债项目、中央财政林草湿荒一体化工程、防沙治沙和风电光伏一体化工程治理任务。进一步建立健全“以工代赈”治理机制,推动群众和社会力量广泛参与防沙治沙工作。2025年计划完成生态建设247.2万亩。

(二)切实加强林草资源保护管理力度。坚持把生态保护放在更加突出的战略位置,持续加大森林、草原、湿地等生态系统保护力度。一是继续全面推行林草长制。研究制定《2025年林草长制工作要点》,明确年度林草重点工作任务和具体措施。深入推行“林草长+检察长”“林草长+警长”协同工作机制,依法严厉打击涉林涉草违法犯罪行为。持续推进林长制创新试点建设,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充分发挥林长制督查考核“指挥棒”作用,不断完善林长制考核指标,以考核促履职。二是逐步解决草原超载过牧。严格落实《赤峰市禁牧休牧和草畜平衡条例》,深入总结推广阿鲁科尔旗解决草原过牧问题试点经验,在牧业旗、半牧业旗全面推进解决草原超载过牧问题,降低全市超载过牧率。持续落实国家草原生态补奖政策,严格按规定核准享受补奖政策面积资金,完善奖优罚劣资金管理办法,提升网格化管理成效。三是持续打击毁林毁草问题。全力推进国家森林督查、草原变化图斑中2024年问题图斑查处整改和2025年变化图斑核查工作,积极推进2024年中央林业相关资金审计反馈问题查处整改。定期通过“双随机、一公开”方式现地抽查,确保问题图斑查处整改到位,坚决遏制毁林毁草问题多发态势。四是认真落实征占用草原林地分区用途管控。引导建设项目集约节约使用草原林地,加强对用地单位施工过程监管,严格按审批面积和位置使用草原林地,临时占用草原林地的,按时恢复植被。通过提前介入、主动对接,确保涉及林草手续办理的2025年重点项目按时完成组卷报批。五是加强自然保护地、湿地和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合理调整自然保护地范围和功能分区,细化管控措施,探索信息化智慧保护地建设,提升自然保护地规范化管理水平。按照《赤峰市湿地保护规划》继续推动全市湿地分级管理体系建设,持续开展湿地认定及晋升工作。发挥打击野生动物非法贸易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加强野生动物疫源疫病防控,科学规范开展野生动物救助。组织编写并发布《全市陆生野生动物保护规划》。

(三)积极促进林草产业发展。按照集中集约集聚的原则,优化要素配置,建设林草产业集群,着力打通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转化通道。一是着力向森林草原要效益,积极促进文冠果木本粮油、山杏嫁接、灌木加工利用、果树经济林等产业发展,指导各地区适度经营,延长产业链条,提高产品附加值。二是提升林地利用效率,探索发展林下种菌、种药等林下复合经营模式,总结技术经验、培养技术队伍,辐射带动农牧民增产增收。三是深化林草改革工作。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指导规范林地承包经营流转、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做好林权纠纷调处。加强联农带农,加强对林下种养大户、林业专业合作社的指导,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促进农牧民致富增收。

(四)不断夯实林草发展基础。一是强化林草项目储备。加大“跑步进厅”力度,多方面争取林草项目资金,加大“三北”六期超长期国债项目、“三北”工程中央财政专项资金、中央预算内资金、中央、自治区财政专项资金争取力度,更好发挥有效投资关键作用。2025年预计可争取到位资金29.72亿元,较2024年增长10.36亿元,增长53.5%。二是强化林草项目管理。加强对在建项目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重点监督金额较大、实施进度缓慢、支出进度较慢的地区,对于当年无法实施的项目,按规定程序及时调整。对于项目实施进度明显偏慢的地区,督促项目地区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快项目实施。三是发挥好科技支撑作用,以果树经济林、文冠果、山杏、沙棘等为重点,统筹开展重点、难点关键技术科技攻关,让科研项目更有时效、更接地气。

第二部分2025年单位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赤峰市林业和草原局本级单位2025度收入、支出预算总计1688.97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预算总计各减少140.10万元,减少7.66%。其中:

(一)收入预算总计1688.97万元。包括:

1.本年收入合计989.97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89.9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16.27万元,增加27.95%。主要原因是根据林草局2025年预算安排增加两大沙地歼灭战项目300万元和单位2025实际工作需要。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0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不存在此项内容。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0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不存在此项内容。

(4)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不存在此项内容。

(5)事业收入0.0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不存在此项内容。

(6)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00     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不存在此项内容。

(7)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不存在此项内容。

(8)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00     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不存在此项内容。

(9)其他收入0.0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不存在此项内容。

2.上年结转结余698.99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356.38万元,减少33.77%。主要原因是根据单位2025年度工作安排以及项目实际完成支出情况。

(二)支出预算总计1688.97万元。包括:

1.本年支出合计1688.97万元。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00万元,主要用于林草局定向选调生经济补助专项经费。与上年相比减少0.05万元,减少1.23%。主要原因是2025年预算安排和年度实际任务的需要。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9.17万元,主要用于林草局本级及其所属科室人员的养老保险支出、单位退休人员公用经费和退休人员项目外工资支出以及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17.16万元,减少17.81%。主要原因是根据工作安排以及2025年较2024年在职人员减少2人,导致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减少。

(3)卫生健康支出22.4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5.55万元,减少19.84%。主要原因是按照财政年度预算安排2025年单位职工较2024年决算2人。

(4)节能环保支出412.30万元,主要用于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中东部森林火灾高风险区综合治理工程建设项目、国家重点野生动植物保护补助、赤峰市2024年国有林场管护用房建设项目,与上年相比减少584.72万元,减少58.65%。主要原因是2025年单位预算安排以及2025年单位实际工作需要。

(5)农林水支出1133.4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遗属补助、福利费、物业费、取暖费、一般公用经费等基本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486.31万元,增加75.15%。主要原因是根据2025年预算安排增加两大沙地歼灭战项目300万元和2025年实际工作需要。

(6)住房保障支出37.6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与上年相比减少9.43万元,减少20.02%。主要原因是2025年单位人员较2024年减少2人。

2.年终结转结余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使财政实际工作安排。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赤峰市林业和草原局本级单位2025年收入预算总计1688.97万元,包括本年收入989.97万元,上年结转结余698.99万元。其中:

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89.97万元,占58.61%;

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 0.00万元,占0.00%;

本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00万元,占0.00%;

本年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00万元,占0.00%;

本年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

本年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

本年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0.00 %;

本年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0.00%;

本年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0%;

上年结转结余的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98.99万元,占41.39                 %;

上年结转结余的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00万元,占0.00 %;

上年结转结余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00万元,占0.00 %;

年结转结余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00 万元,占0.00     %;

上年结转结余的单位资金0.00元,占0.00%。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赤峰市林业和草原局本级单位2025年支出预算合计1688.97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650.68万元,占38.53%;

项目支出1038.28万元,占61.47%;

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

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0.00%;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0.00%。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赤峰市林业和草原局本级单位2025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688.97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40.10万元,减少7.66%。主要原因是单位2025年预算安排和单位2025年实际工作需要。

  1.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00万元,主要用于林草局定向选调生经济补助专项经费。与上年相比减少0.05万元,减少1.23%。主要原因是2025年预算安排和2025年度实际任务的需要。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9.17万元,主要用于林草局本级及其所属科室人员的养老保险支出、单位退休人员公用经费和退休人员项目外工资支出以及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17.16万元,减少17.81%。主要原因是根据工作安排以及2025年较2024年在职人员减少2人,导致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减少。

3.卫生健康支出22.4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5.55万元,减少19.84%。主要原因是按照财政年度预算安排2025年单位在职职工较2024年预算减少2人。

4.节能环保支出412.30万元,主要用于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中东部森林火灾高风险区综合治理工程建设项目、国家重点野生动植物保护补助、赤峰市2024年国有林场管护用房建设项目,与上年相比减少584.72万元,减少58.65%。主要原因是2025年单位预算安排以及2025年单位实际工作需要。

5.农林水支出1133.4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遗属补助、福利费、物业费、取暖费、一般公用经费等基本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486.31万元,增加75.15%。主要原因是根据2025年预算安排增加两大沙地歼灭战项目300万元和2025年实际工作需要。

6.住房保障支出37.6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与上年相比减少9.43万元,减少20.02%。主要原因是2025年单位在职人员较2024年减少2人。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赤峰市林业和草原局本级单位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688.97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40.10万元,减少7.66%。具体情况如下: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

一般公共服务类年初预算数为4.0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0.05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类32款99项。年初预算4.0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0.05万元,减少1.23%。变动原因:是根据单位2025年预算安排和2025年实际工作需要。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初预算数为79.17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7.16万元。其中:

1.社会保障就业(类)05款01项行政单位离退休。年初预算36.7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6.22万元,减少14.49%。变动原因:2025年度较2024年度在职人员减少2人。

2.社会保障就业(类)05款05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年初预算41.69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0.79万元,减少20.56%。变动原因:2025年单位在职人员较2024年减少2人。

3.社会保障就业(类)99款99项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0.79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0.15万元,减少15.96%。变动原因:2025年单位在职人员较2024年减少2人。

(三)卫生健康支出(类)

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2.42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5.55万元。其中:

    1.卫生健康支出(类)11款01项行政单位医疗。年初预算22.42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5.55万元,减少19.84%。变动原因:2025年单位在职人员较2024年减少2人。

(四)节能环保支出(类)

节能环保支出(类)年初预算数为412.3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584.72万元。其中:

1.节能环保支出(类)04款99项其他自然生态保护支出。年初预算数12.0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2.00万元,增加100.00%。变动原因是根据单位2025年度预算安排和实际工作的需要新增项目。

2.节能环保支出(类)99款99项其他节能环保支出。年初预算数400.3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00.30万元,增加100.00%。变动原因是根据单位2025年度预算安排和实际工作的需要新增项目。

(五)农林水支出(类)

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133.41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86.31万元。其中:

1.农林水支出(类)02款01项行政运行。年初预算523.71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78.59万元,减少13.05%。变动原因:根据2025年预算安排和2025年在职人员较2024年减少2人。

2.农林水支出(类)02款07项森林资源管理。年初预算32.22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7.17万元,增长695.56%。变动原因:根据2025年预算安排和2025年实际工作需要。

3.农林水支出(类)02款12项湿地保护。年初预算6.0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6.08万元,增长100.00%。变动原因:根据2025年预算安排和2025年实际工作需要新增项目。

4.农林水支出(类)02款17项防沙治沙。年初预算300.0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00.00万元,增长100.00%。变动原因:根据2025年预算安排和2025年实际工作需要新增项目。

5.农林水支出(类)02款34项林业草原防灾减灾。年初预算241.42,与上年相比增加218.52万元,增加954.24%。变动原因:根据单位2025年预算安排和2025年实际工作需要。

6.农林水支出(类)02款99项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年初预算27.2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7.27万元,增长100%。变动原因:根据单位2025年预算安排和2025年实际工作需要新增项目。

7.农林水支出(类)05款99项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年初预算2.71,与上年相比增加0.64万元,增加30.92%。变动原因:根据2025年预算安排和2025年实际工作需要。

(六)住房和保障支出(类)

住房和保障支出(类)年初预算数为37.67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9.43万元。其中:

    1.住房和保障支出(类)02款01项住房公积金。年初预算37.67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9.43元,减少20.02%。变动原因:主要是单位2025年在职人员较2024年减少2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赤峰市林业和草原局本级单位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650.68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473.0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35.07万元、津贴补贴146.44万元、奖金42.4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1.69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2.42万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79万元、住房公积金37.67万元、福利费0.72万元、退休费36.70万元、生活补助5.32万元、奖励金1.05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71万元。

(二)公用经费177.6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30.00万元、印刷费2.00万元、水费1.00万元、电费1.00万元、邮电费7.00万元、取暖费40.95万元、物业管理费42.75万元、差旅费6.00万元、维修(护)费7.00万元、会议费2.00万元、培训费3.00万元、公务接待费1.70万元、劳务费5.00万元、福利费5.9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0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0.6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68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赤峰市林业和草原局本级单位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支出              21.7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20.00万元,占92.17%;公务接待费支出1.70万元,占7.83%。具体情况如下: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支出21.7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00万元,增加0.00%; 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支出0.0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我单位无此项费用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20.00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支出0.0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我单位无此项费用支出。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20.0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单位2025年预算与2024年预算持平。

3.公务接待费预算支出1.7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贯彻落实上级指示要求勤俭节约以及单位实际工作需求。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赤峰市林业和草原局本级单位2025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支出0.0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本年度无政府性资金预算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赤峰市林业和草原局本级单位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0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本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十、项目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赤峰市林业和草原局本级单位2025年预算安排项目13个,项目预算总金额1038.28万元。其中,财政本年拨款金额342.00 万元,财政拨款结转结余696.28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00万元,单位资金0.00万元。

十一、机构运行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赤峰市林业和草原局本级单位2025年机构运行经费预算支出177.62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4.07万元,减少7.34%。主要原因是:单位贯彻落实上级指示要求,勤俭节约压减一般性支出。主要包括:办公费30.00万元、印刷费2.00万元、水费1.00万元、电费1.00万元、邮电费7.00万元、取暖费40.95万元、物业管理费42.75万元、差旅费6.00万元、维修(护)费7.00万元、会议费2.00万元、培训费3.00万元、公务接待费1.70万元、劳务费5.00万元、福利费5.9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0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0.6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68万元。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赤峰市林业和草原局本级单位2025年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总额              0.00万元,其中:拟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拟采购工程支出              0.00万元、拟购买服务支出0.00万元。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赤峰市林业和草原局本级单位共有车辆5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00辆、执法执勤用车1.0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4.00辆、业务用车0.00辆、其他用车0.00              辆等。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0.0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专用设备0.00台(套)。

十四、项目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5年,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13个,公开绩效目标13个,公开项目占全部预算项目的100.00%。公开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预算1038.28万元,占全部项目预算的100.00%。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部门(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三、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

四、单位资金:除财政拨款收入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以外的收入,包括事业收入(不含教育收费)、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包含债务收入、投资收益等)。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是指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八、“三公”经费:指部门(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部门/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部门(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部门(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构运行经费:指部门(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等。

第四部分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预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振增        联系电话:18947066788

第五部分单位预算表

详见附表:部门预算12张表


【字体: 】 【打印】【关闭

相关文章

  • 主办:赤峰市林业和草原局
    承办:赤峰市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
    联系电话:0476-8833817
  • 蒙ICP备19002662号-1    
    蒙公网安备 15040402000140号
    邮编:024005
  • 政府网站标识码:1504000041
    地址:赤峰市松山区新城玉龙大街77号
  • ../../../../../material/images/wx.jpg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