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赤峰市森林草原
保护发展中心决算公开
批复时间:2024 年7月17日
公开时间:2024 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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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2023年度部门(单位)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第二部分 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机构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 单位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机构运行经费支出、国有资产占用情况及政府采购支出信息表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1.参与拟订全市林草发展、防沙治沙规划,承担全市林业和草原生态建设修复方案、设计编制的技术性工作。
2.承担荒漠化和沙化土地防治、沙尘暴灾害预测预报等技术性工作。
3.承担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和沙化土地及生物多样性保护监督检查的技术性工作。
4.承担各类自然保护地保护、沙化土地封禁保护等辅助性工作。
5.承担森林草原火灾预警监测、防火物资储备工作,协助开展防扑火工作。开展相关技术培训及社会宣传工作。
6.参与拟订全市林木种苗生产建设发展规划。
7.参与拟订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工作长远发展、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并实施。
8.承担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和沙化土地、自然保护地、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和古树名木等自然资源调查、动态监测、评价等工作。
9.参与拟订实施林草信息化与电子政务建设总体规划,承担林草基础数据、重点数据库的应用工作。承担林草信息化重点项目的设计、实施和技术培训。
10.参与拟订全市林草国际合作和利用外资规划。
11.完成市林业和草原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1.根据中共赤峰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赤机编发(2020)43号文件,本单位赤峰市森林草原保护发展中心,由赤峰市林业工作总站、赤峰市草原工作站、赤峰市林业治沙站、赤峰市天然林资源保护站、赤峰市林业种苗站、赤峰市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和野生动植物保护站、赤峰市林业对外合作项目站、赤峰市林权服务中心组成,8个单位合并为1个单位。在职人员共58人。本单位内部共8个科室:综合科、建设修复科、保护科、种苗科、党办、建设规划信息、对外合作、防治检疫。本单位无下属单位。
2.从决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财政汇总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计1家,具体包括:赤峰市森林草原保护发展中心本级。详细情况见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1 |
赤峰市森林草原保护发展中心 |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
三、2023年度单位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建设修复工作
一是基层林业站建设工作。完成了2021年喀喇沁旗十家满族乡、克什克腾旗宇宙地镇、敖汉旗四道湾子镇基层林业站标准化建设项目,并通过了自治区验收。组织申报了16个2024年基层林业站标准化建设项目。
二是技术推广示范工作。完成了市本级承担的《蒙富苹果优质高效配套技术推广示范项目》,并通过了自治区的外业验收。组织申报了2个2024年自治区级技术推广项目,分别是喀喇沁旗林草局的《番茄秸杆在食用菌基质中的应用推广示范项目》和宁城县林草局的《塞外红苹果引种栽培技术推广与示范项目》。
三是森林草原保险工作。2022-2023年度全市森林保险总投保面积3447.45万亩,其中公益林投保面积3446.45万亩,商品林投保面积1万亩。森林保险灾害报灾面积20.73万亩,已理赔面积5.08万亩;阿旗草原保险试点投保面积为614.29万亩,报灾面积310.76万亩,已全部理赔;宁城经济林保险试点总投保面积3万亩,已报灾面积7.3万亩(受灾种类包括大风、倒春寒、雹灾,可重复报灾),正在理赔中;组织各旗县区编制了《2021-2022年度森林保险灾后治理及植被恢复方案》,项目治理面积24.54万亩,目前已完成23.25万亩;完成了森林草原保险工作“回头看”;完成了2019-2020年度森林保险灾后治理及植被恢复项目的补充验收。正在开展2020-2021、2021-2022年度森林保险灾后治理及植被恢复项目验收工作。
四是脱贫人口生态护林员工作。我市脱贫人口生态护林员4078人,坚持做好生态护林员的日常管理工作、生态护林员绩效评价的填报工作、完成生态护林员统计表审核及上报工作,组织协调森林保险承保机构完成了脱贫人口生态护林员的意外险捐赠工作。定期筛查生态护林员基本信息,协助旗县林业和草原局以及乡镇政府做好生态护林员的更换工作,加强生态护林员管护队伍建设,落实管护责任,实现生态管护和脱贫增收双赢。
五是草原建设修复工作。2023年种草改良任务130万亩,其中人工种草任务104万亩,草原改良任务26万亩。目前种草改良共完成188.7万亩,其中人工种草152.25万亩,草原改良36.45万亩。完成了建设方案的编写上报等工作,协助完成平时数据统计、汇总及其他辅助性工作;
2023年国家任务计划上图任务65万亩,其中人工种草任务39万亩,草原改良任务26万亩。目前国家任务计划上图工作已经完成,共完成计划任务上图面积67.01万亩,其中多年生种草14.8万亩,飞播种草4.04万亩,草原改良4.8万亩,围栏封育23.72万亩,非项目支撑一年生牧草19.65万亩,完成了市旗两级审核上报工作。正在开展国家成果上图,预计12月初完成上图工作;完成了上图培训工作;完成4-9月草原数据统计工作。
配合完成2022年度草原生态修复项目实施方案及作业设计的批复。配合自治区完成2021年度草原生态修复项目验收。完成了自治区对我市毒害草试点项目进行的验收。
六是林业绿化工作。截止目前,完成重点区域绿化完成面积4882.3亩,其中:村庄绿化106个、1928.3亩,厂矿园区绿化2个、58亩,城镇周边绿化8个、2896亩;开展了2022年度重点区域绿化自查工作。报送2023年度重点区域绿化工作实施方案。调度赤峰市2023年重点区域绿化进度统计表;配合完成2019-2021年蚂蚁森林项目的验收;完成全民义务植树网站信息录入、调度工作;加强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工作,完成了古树名木相关统计总结,开展了榆树保护及利用情况摸底,开展了“双百”古树推选活动,喀喇沁旗美林镇旺业甸村560年古榆树入选最美榆树;开展了自治区“森林城市、森林乡镇”创建活动。组织旗县区开展申报,目前申报的森林城市是宁城县,森林乡镇是林西县新城子镇,建设任务已完成。
(二)林草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
一是林草有害生物发生、防治情况。林业有害生物发生面积137.76万亩,其中,虫害发生面积112.58万亩,主要有黄褐天幕毛虫、舞毒蛾、松毛虫、红脂大小蠹等。病害发生面积 25.17万亩,主要有杨树烂皮病、松赤枯病。全市共防治林业有害生物88.43万亩,其中无公害防治86.83万亩,无公害防治率98.19%。
草原鼠害发生面积为357.1万亩,其中严重危害面积100.2万亩,主要鼠种有长爪沙鼠、达乌尔黄鼠、草原鼢鼠等。春季鼠害防治面积109.3万亩,秋季鼠害防治正在进行中,预计11月上旬完成;全市草原虫害发生305.8万亩,其中严重危害面积97.4万亩。共完成防治面积101.8万亩;毒害草发生面积98.236万亩,主要危害毒害草种类有刺萼龙葵、疏花蒺藜草和瑞香狼毒。毒害草防控面积11.836万亩。
二是林业检疫工作。全市产地检疫苗木6.7万亩、种子3425吨,产地检疫率100% ;调运检疫苗木19805万株、木材29338立方米、种子1873吨;复检苗木3855万株、复检木材22257立方米、复检种子187吨。全部进行了复检,未发现松材线虫病,未发现违法调运案件。
三是林业有害生物监测工作。在全市森林全面进行了监测工作,悬挂诱捕器2835个,监测未发现松材线虫病、美国白蛾,红脂大小蠹发生面积逐年下降,得到有效控制。
四是松材线虫病普查工作。松材线虫病秋季普查工作全部完成,全市秋季普查总计76796小班。监测松林581.5万亩,生产、使用、经营松木及制品的木材企业161家,光缆盘等存放点31处,装饰门市33处,造林现场81处,苗圃156个,苗木公司24家;对外省调入的松科苗、木材、种子全部进行了复检。松林监测覆盖率达到100%,松科植物及其产品检疫检查率达到100%,没有发现松材线虫病和疑似松材线虫病症状。
五是草原有害生物普查工作。草原有害生物普查外业工作全部完成,创建踏查路线共154条,实际覆盖面积46560公顷,共采集鼠害数据620条,发现有害生物8种;采集虫害信息471条,发现蝗虫26种;采集毒害草信息205条,发现毒害草20种。建立标准地377块,完成标准地调查377个地块,采集数据2342条。采集制作各类有害生物标本5871份。标本鉴定和普查报告书写工作正在进行,预计12月完成普查全部工作。
六是森林、草原、湿地生态系统外来入侵物种普查工作。森林、草原、湿地生态系统外来入侵物种普查已全面完成,踏查里程3568.21千米,踏查覆盖面积1107万亩,踏查覆盖率12%,设置样地1145个,样方176个,样线442条。普查工作共制作外来入侵物种标本4种909个,收集影像资料4490张。本次普查有效种类4种,外来入侵昆虫类2种、外来入侵植物类2种。此次普查新增外来入侵物种1种,为松阴吉丁。
(三)林草保护工作
一是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工作。根据我市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工作实际,春、秋两季候鸟迁徙期技术指导重点旗县开展监测防控工作。同时按照国家级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站要求,通过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直报系统将各监测点的监测数据上报到国家监测总站。截止目前我市未发生不明原因死亡的野生动物、未发生野生动物疫情;联合赤峰市野生动植物保护协会,开展了野猪非洲猪瘟主动预警采样工作,现已完成国家交待的采样任务,全年共捕捉10头野猪,采集样品70份。
二是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参与完成了“2023年全国越冬鹤类同步调查”,掌握了在我市越冬灰鹤、大鸨的种群数量、活动规律、分布情况和栖息地现状;参与完成了“2023年鹤类等迁徙水鸟同步调查”工作,共设立9处调查样区,基本查清赤峰市鹤类的栖息地和栖息地保护现状;开展了“赤峰市栗斑腹鹀调查监测”项目的越冬种群调查和繁殖期监测工作,在繁殖期发现了4窝栗斑腹鹀繁殖巢并开展了繁殖行为的调查研究,目前正在开展秋季监测工作;开展了“赤峰市森林、草原、湿地等生态系统啮齿动物与两栖爬行动物调查监测”项目;组织申报了12处候鸟调查监测单元,并编写了监测单元工作方案;组织开展了2023年秋季天鹅同步调查和候鸟护飞行动。同步调查期间开展宣传活动和栖息地巡护活动,为候鸟迁徙顺利南下保驾护航;在赛罕乌拉自然保护区、黑里河自然保护区开展了野猪致害防控工作;编写出版了《赤峰野生重点保护脊椎动物识别手册》。
三是湿地保护工作。配合开展了全市湿地现状和保护利用情况的调研。参与编写了《赤峰市湿地保护规划(2023-2035)》;协助乌力吉沐沦河国家湿地公园开展了2023年鸟类调查监测工作。
四是自然保护地工作。配合开展了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调研,参与编写了《赤峰市自然保护地发展规划》;完成了8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2017年-2022年的中央财政自然保护区补助项目资金的到位和使用情况的调研;协助乌兰坝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开展了中华斑羚调查监测工作;与赤峰市生态环境局共同编写了《赤峰生物多样性保护研究报告》。
五是野生动植物宣传工作。与局机关、红山区分局、市野保协会在赤峰市桥北动物园开展了“2023年世界野生动植物日”宣传活动;会同局机关联合市野保协会等单位在赤峰市新城蒙古族实验小学举行了2023年赤峰市“爱鸟周”宣传活动。“爱鸟周”期间,还组织举办了“赤峰市野生动植物保护图书、影像成果捐赠仪式”,向赤峰市档案史志馆、赤峰市图书馆捐赠了中心科研人员近来年来出出版制作的《赤峰野生鸟类图鉴》、《赤峰维管束经济植物检索表》、《赤峰古树名木》、《赤峰•中国天鹅之乡》画册、《中国天鹅之乡》、《飞越赤峰》等图书和视频资料。
(四)林木种苗工作
一是林木良种基地建设和选育推广工作。对我市4处重点国家级林木良种基地及2处国家级资源库2023年度生产作业设计进行初审,并参加了自治区2023年度生产作业设计评审会议;完成了2023年度林木良种苗木培育项目实施方案评审,并组织召开了评审会议;对部分2021-2023年良种补贴项目的外业完成情况进行了核查,对全面完成建设内容的出具了外业核查报告;组织各旗县区申报2023年度自治区级林木品种审定,共有2个品种申报,分别是松山区安庆沟林场山杏母树林种子和巴彦温都小叶锦鸡儿母树林种子。
二是草种选育工作。完善和延续草品种选育区域试验工作,在西桥试验地完成8个乡土草种的播种,共计30个试验小区的试验任务,完成滴管设施的铺设。目前已多次对草种出苗情况等进行田间观测、记录
三是草种繁育基地建设工作。组织上报了2023年赤峰市草种繁育基地建设项目申报材料。其中新建草种基地任务面积10000亩,巩固提升草种基地任务面积7000亩。目前草种繁育基地建设项目建设已经完成。
四是林草种苗质量监督检验工作。协助开展2023年全市林木种苗质量抽查工作,共对11个旗县区的春季造林重点工程生态建设项目中使用的苗木进行抽查,共抽查了33个苗批,代表780万株,所有苗批全部合格。存在“两证一签”不齐全或填写不规范,已在现场意见书中反馈说明,并要求整改;陪同自治区林草种苗质量抽检工作组对我市3处国家级良种基地、1处种子生产经营户的种子及生产经营档案进行检查。
五是林草种质资源普查工作。完成了巴林左旗、宁城县、喀喇沁旗、松山区4个旗县区的林草种质资源普查外业工作,外业调查共录入植物1033种,112科,439属;录入古树299株,古树群11处。采集标本168植物种,共840多份,采集种质资源160多份;完成了2022年采集林草种质资源的调制工作,共调制成品种子80种,每种1份;参加了全区种质资源普查阶段汇报会议,对我市目前种质资源普查工作开展的方式、工作亮点、取得的阶段性成果进行了汇报;配合完成了《赤峰市种业振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 年)》。
(五)林草监测规划工作
一是草原监测工作。技术指导阿鲁科尔沁旗、巴林左旗、巴林右旗、克什克腾旗、翁牛特旗5个牧区和林西县、敖汉旗2个农牧结合区开展草原物候期监测和固定监测点监测工作。在草原返青、生长、枯黄三个阶段及时开展物候期监测,对42个监测样地提交的监测数据进行审核、汇总、报送工作。审核报送12个固定监测点的植物群落特征及生产力、草原利用、生态状况指标等调查监测数据;技术指导各旗县开展217个草原综合监测样地监测工作,对各旗县监测工作进行质量检查。并组织人员参加了“内蒙古2023年林草生态综合监测草原样地调查”技术培训班。
二是森林碳汇小班统计工作。以林草湿与三调融合数据为底图,开展了赤峰市森林碳汇小班摸底及数据库建设工作。
三是森林督察工作。通过国家森林督察暨林政执法综合管理系统完成4期共5059个图斑的自查审核工作。完成2019-2023年3000余个问题图斑的整改查处审核工作。技术指导旗县区保质保量按时上报自查核实结果,督促旗县区完成违法图斑查处整改工作。
四是技术服务工作。参与89个项目的征占用草原现场查验外业调查和编写报告工作;配合完成2023年度林业建设工作检查验收工作,对全市杨树退化林分改造修复工程、重点区域绿化工程、造林补贴工程进行验收;完成了《三北工程六期建设主要任务(2021—2030年)分布图》、《赤峰市科尔沁旗和浑善达克两大沙地歼灭战示意图》和《赤峰市林草资源分布图》的任务规划汇总和图纸绘制工作。
(六)林草产业和对外合作工作
一是林业对外合作工作。
1、亚太森林组织“多功能林业试验示范项目(三期)”
完成了旺业甸多功能林业试验示范项目(三期)2023年度活动计划上报和2023年度第一笔项目资金50万元的拨付工作。按照年度计划安排,对2080亩森林经营试验林进行管护、经营和管理;多功能森林体验基地正常开始运营,继续对基地基础设施进行养护和管护,对木栈道、木阳台等木质构筑物进行维修,同时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对基地的宣传推介,提高基地的知名度;召开了旺业甸多功能林业示范项目指导委员会暨基地理事会。
2、三义井林场“大中亚区域植被恢复与森林资源管理利用示范项目(二期)”
完成了2023年度活动计划、项目资金变更申请的上报工作和2023年度项目资金申请工作。完成了对半干旱荒漠化区植被恢复示范林500亩、建设林苗复合经营805亩、沙地经济示范林50亩的浇水和抚育管护工作;根据年度工作安排,2023年计划修建防火巡护道路8公里,目前已报自治区,待批复后开始施工;配合亚太森林组织对二期项目进行了财务检查,并协助完成项目监测和总结工作;为做好三期项目申报准备,项目执行单位和项目管理办公室提前谋划,编制了“大中亚区域植被恢复与森林资源管理利用示范项目(三期)”项目计划概要书,在项目指导委员会工作会议上进行了汇报。目前正在根据专家意见,对三期项目规划进行修改完善;召开了大中亚区域植被恢复与森林资源管理利用示范项目(二期)2023年项目指导委员会工作会议。
3、日本小渊基金翁牛特旗治沙造林项目
日本小渊基金翁牛特旗治沙造林项目仍处于申报阶段。做好了调研考察准备工作。积极沟通协调,并对项目实施地块提前进行实地踏查,做好日本驻京大使馆对项目调研考察的各项准备工作;做好项目建议书变更工作。
4、国际会议、接待工作。配合亚太森林组织召开“第三届大中亚地区林业部长级会议”成功举办,配合成功接待了阿曼代表团来访工作。
二是林草产业技术支撑工作。完成了对阿鲁科尔沁旗、巴林左旗、巴林右旗、林西县、翁牛特旗、敖汉旗等6个旗县的柠条锦鸡儿灌木林资源开发利用情况的调研。根据实地调研结果和收集到的资料进行分析研判,正在撰写赤峰市柠条锦鸡儿灌木林资源开发利用情况调研报告;组织召开了“赤峰市柠条灌木林平茬技术及资源产业化利用专题培训班”
(七)包联旗县区工作
按照局机关统一安排部署,中心积极配合局机关各科室开展各项重点工作督查,选派人员多次深入联系各旗县区,开展了林业建设、森林草原防火、安全生产等重点工作督查。
(八)党建工作
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扎实开展主题教育,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党日活动。加强党员日常管理,严格按程序发展党员,按时收缴党费。严格执行局党组、机关党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意识形态工作的规定和要求,中心主任与班子成员、各科室负责人集体廉政谈话1次,督促党员干部持续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环境。
第二部分 2023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赤峰市森林草原保护发展中心 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计 1,787.56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 72.99万元,增长4.26%,变动原因:本年新下达项目;与上年决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07.47万元,增长13.13%。其中:
(一)收入决算总计 1,787.56万元。包括:
1.本年收入决算合计 1,787.56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207.47万元,增长13.13%,变动原因:2022年下半年因疫情原因,工作进度受到影响。本年支出较上年增加。
2.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 0.0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减少) 0.00万元,增长(减少) 0.00%,变动原因:不存在此项内容。
3.年初结转和结余 0.0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减少) 0.00万元,增长(减少) 0.00%,变动原因:不存在此项内容。
(二)支出决算总计 1,787.56万元。包括:
1.本年支出决算合计 1,787.56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207.47万元,增长13.13%,变动原因:2022年下半年因疫情原因,工作进度受到影响。本年支出较上年增加。
2.结余分配 0.00万元。结余分配事项:无。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减少) 0.00万元,增长(减少) 0.00%,变动原因:不存在此项内容。
3.年末结转和结余 0.00万元。结转和结余事项:无。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减少) 0.00万元,增长(减少) 0.00%,变动原因:不存在此项内容。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赤峰市森林草原保护发展中心 2023年度本年收入决算合计 1,787.56万元,其中:
本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1,787.56万元,占 100.00%;
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0.00万元,占 0.00%;
本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0.00万元,占 0.00%;
本年上级补助收入 0.00万元,占 0.00%;
本年事业收入 0.00万元,占 0.00%;
本年经营收入 0.00万元,占 0.00%;
本年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00万元,占 0.00%;
本年其他收入 0.00万元,占 0.00%。
图1.收入决算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赤峰市森林草原保护发展中心 2023年度本年支出决算合计 1,787.56万元,其中:
本年基本支出 1,316.18万元,占 73.63%;
本年项目支出 471.38万元,占 26.37%;
本年上缴上级支出 0.00万元,占 0.00%;
本年经营支出 0.00万元,占 0.00%;
本年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0.00万元,占 0.00%。
图2.支出决算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赤峰市森林草原保护发展中心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计 1,787.56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72.99万元,增长4.26%,变动原因:本年新下达项目;与上年决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07.47万元,增长13.13%,变动原因:2022年下半年因疫情原因,工作进度受到影响。本年支出较上年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赤峰市森林草原保护发展中心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 1,787.56万元。与年初预算 1,714.58万元相比,完成年初预算的 104.26%。其中: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决算数为 223.91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24.33万元。其中:
1.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12.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年初预算不包括此项目。
2.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107.05万元,支出决算117.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51%。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本年新增退休人员,发放项目外退休工资增加 。
3.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91.23万元,支出决算82.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07%。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本年新增退休人员及调出在职人员,在职人员人数减少,相关缴费支出减少。
4.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10.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本年年初预算不包括死亡抚恤。
5.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年初预算1.3万元,支出决算 1.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本年调整工伤保险费基数。
(二)卫生健康支出(类)
卫生健康支出类决算数为 75.73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 5.39万元。其中:
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46.39万元,支出决算 50.58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03%。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本年调整医疗保险缴费基数。
2.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23.95万元,支出决算25.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01%。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年初预算数只包括在职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不包括退休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
(三)住房保障支出(类)
住房保障支出类决算数为 74.59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减少 3.37万元。其中:
1.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77.96万元,支出决算74.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68%。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本年新增退休人员及调转在职人员,在职人员人数减少,相关缴费支出减少。
(四)节能环保支出(类)
节能环保支出类决算数为62.6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40.78万元。其中:
1.自然生态保护(款)草原生态修复治理(项)。年初预算21.82万元,支出决算25.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6.45%。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本年预算数不包括本年新下达的此项目资金。
2.其他节能环保支出(款)其他节能环保支出(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37.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年初预算不包括此项目。
(五)农林水支出(类)
农林水支出决算数为1350.73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5.85万元。其中:
1.林业和草原(款)事业机构(项)。年初预算988.38万元,支出决算860.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7.02%。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 本年新增退休人员及调转在职人员,在职人员人数减少,工资支出减少。
2.林业和草原(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94.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年初预算不包括此项目。
3.林业和草原(款)森林资源培育(项)。年初预算70.37万元,支出决算71.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3%。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本年预算数不包括本年新下达的此项目资金。
4.林业和草原(款)技术推广与转化(项)。年初预算22.93万元,支出决算21.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76%。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此项目剩余资金已平衡。
5.林业和草原(款)森林资源管理(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7.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年初预算不包括此项目。
6.林业和草原(款)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10.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年初预算不包括此项目。
7.林业和草原(款)动植物保护(项)。年初预算231.77万元,支出决算231.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96%。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此项目剩余资金已平衡。
8.林业和草原(款)林业草原防灾减灾(项)。年初预算28.44万元,支出决算40.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1.53%。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本年预算数不包括本年新下达的此项目资金。
9.林业和草原(款)草原管理(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10.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年初预算不包括此项目。
10.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年初预算2.99万元,支出决算3.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2.37%。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本年预算数不包括本年新下达的此项目资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赤峰市森林草原保护发展中心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 1,316.18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 1,102.34万元。基本工资311.88万元、津贴补贴202.31万元、奖金65.66万元、绩效工资67.8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82.17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50.58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25.15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43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03万元、住房公积金74.59万元、退休费106.80万元、抚恤金10.58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0.37万元。
(二)公用经费 213.8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64.74万元、邮电费1.39万元、差旅费49.64万元、培训费15.51万元、公务接待费0.82万元、劳务费2万元、福利费1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4.9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3.39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0.43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赤峰市森林草原保护发展中心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 471.38万元,其中:
(一)商品和服务支出 251.02万元。办公费12.43万元、印刷费17.02万元、差旅费76.47万元、维修(护)费3.57万元、培训费17.83万元、专用材料56.61万元、劳务费34.15万元、其他交通费15.1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7.83万元。
(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5.49万元。主要包括:生活补助2.99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12.5万元。
(三)资本性支出204.87万元。主要包括:专用设备购置29.27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75.60万元。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赤峰市森林草原保护发展中心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全年预算 31.44万元,支出决算 25.74万元,完成预算的 81.8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全年预算 0.00万元,支出决算 0.00万元,完成预算的 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 26.44万元,支出决算 24.93万元,完成预算的 94.29%;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 5.00万元,支出决算 0.82万元,完成预算的 16.36%。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差异原因:本年公务接待次数减少。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具体情况说明。
赤峰市森林草原保护发展中心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25.74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00万元,占 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24.93万元,占 96.82%;公务接待费支出 0.82万元,占 3.18%。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00万元,全年出国(境)团组0 个,累计0 人次。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减少) 0.00万元,增长(减少) 0.00%,变动原因:无。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24.93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0.00万元。本年度使用财政拨款购置公务用车0 辆,开支内容:无。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减少) 0.00万元,增长(减少)0.00%,变动原因:无。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24.9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截至2023年12月31日,使用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 辆。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1.40万元,增长5.96%,变动原因:本年业务量较上年增加。
3.公务接待费支出 0.82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支出 0.82万元,接待20 批次,76 人次,开支内容:公务接待;国(境)外公务接待支出 0.00万元,接待0 批次,0 人次,开支内容:无。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减少) 0.08万元,增长(减少) 11.58%,变动原因:本年公务接待次数减少。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赤峰市森林草原保护发展中心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 0.0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减少) 0.00万元,增长(减少) 0.00%,变动原因:本部门(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余。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赤峰市森林草原保护发展中心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 0.0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减少) 0.00万元,增长(减少) 0.00%,变动原因:本部门(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余。
十一、机构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赤峰市森林草原保护发展中心 2023年度机构运行经费支出决算 213.85万元。比上年决算相比,增加51.91万元,增长32.06%,变动原因:较上年预算项目增加,导致运行经费相对增加。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赤峰市森林草原保护发展中心 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271.3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57.7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4.0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209.65万元。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33.1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2.21%,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31.2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1.5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0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00%。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赤峰市森林草原保护发展中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单位)共有车辆 5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 辆、主要负责人用车 0辆、机要通信用车 0辆、应急保障用车 0辆、执法执勤用车 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2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 0辆,其他用车 3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不含车辆) 0台(套)。
十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赤峰市森林草原保护发展中心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组织对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0个,二级项目21个,共涉及资金302.0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0个,其中,一级项目0个,二级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应纳入绩效自评的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组织对“基本草原划定补助资金”、“ 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补助”、“ 孟和达来引进人才安置费用”等21个项目开展了部门(单位)评价(此处即为重点评价内容),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02.08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不涉及项目委托相关第三方机构开展绩效评价。
(二)单位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赤峰市森林草原保护发展中心 2023年度在决算中反映21个一般公共预算项目,以及0个政府性基金项目,共21个项目的绩效自评结果。
1、基本草原划定补助资金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9.98分。全年预算数为5万元,执行数为4.99万元,完成预算的99.8%。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基本草原划定补助资金完成草原划定的设备购置。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绩效目标设置不科学,部分绩效目标难以量化,个性指标没有统一标准,导致目标指向不清,数量目标和指标量化不细等。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绩效管控方面的培训和学习,科学设置绩效目标, 使用项目资金。
2、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补助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9.10分。全年预算数为23.44万元,执行数为21.34万元,完成预算的91.04%。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完成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面积7万亩,主要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1%以内,林业有害生物无公害防治率90%以上。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绩效目标设置不科学,部分绩效目标难以量化,个性指标没有统一标准,导致目标指向不清,数量目标和指标量化不细等。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绩效管控方面的培训和学习,科学设置绩效目标,使用项目资金。
3、孟和达来引进人才安置费用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全年预算数为12.5万元,执行数为12.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发放人才引进发放费用12.5万元,让人才在赤峰安居乐业。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绩效目标设置不科学,部分绩效目标难以量化,个性指标没有统一标准,导致目标指向不清,数量目标和指标量化不细等。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绩效管控方面的培训和学习,科学设置绩效目标, 使用项目资金。
4、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系统维护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全年预算数为19.72万元,执行数为19.7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在全市开展陆生野生动物医院疫病监测工作。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绩效目标设置不科学,部分绩效目标难以量化,个性指标没有统一标准,导致目标指向不清,数量目标和指标量化不细等。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绩效管控方面的培训和学习,科学设置绩效目标, 使用项目资金。
5、全国森林、草原、湿地、荒漠综合监测补助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86.88分。全年预算数为19.72万元,执行数为7.68万元,完成预算的45.44%。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按照自然资源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工作要求,指导旗县区对全市森林、草原、湿地、荒漠资源现状进行监测。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绩效目标设置不科学,部分绩效目标难以量化,个性指标没有统一标准,导致目标指向不清,数量目标和指标量化不细等。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绩效管控方面的培训和学习,科学设置绩效目标, 使用项目资金。
6、2021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全年预算数为6万元,执行数为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完成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相关工作,资金抓紧支付。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绩效目标设置不科学,部分绩效目标难以量化,个性指标没有统一标准,导致目标指向不清,数量目标和指标量化不细等。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绩效管控方面的培训和学习,科学设置绩效目标, 使用项目资金。
7、2021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森林生态效益补偿)1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全年预算数为4.86万元,执行数为4.8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完成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相关工作,资金抓紧支付。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绩效目标设置不科学,部分绩效目标难以量化,个性指标没有统一标准,导致目标指向不清,数量目标和指标量化不细等。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绩效管控方面的培训和学习,科学设置绩效目标, 使用项目资金。
8、2021年中央林草生态(草原生态保护修复治理补助)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9.37分。全年预算数为39.71万元,执行数为37.19万元,完成预算的93.65%。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对我市全部草原进行有害生物监测普查,在任务期间内完成普查工作。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绩效目标设置不科学,部分绩效目标难以量化,个性指标没有统一标准,导致目标指向不清,数量目标和指标量化不细等。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绩效管控方面的培训和学习,科学设置绩效目标, 使用项目资金。
9、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补助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89.18分。全年预算数为19.98万元,执行数为11万元,完成预算的55.06%。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开展全市珍惜濒危野生动物调查监测,掌握我市珍惜濒危野生动种类及分布情况,出版《赤峰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手册》。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绩效目标设置不科学,部分绩效目标难以量化,个性指标没有统一标准,导致目标指向不清,数量目标和指标量化不细等。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绩效管控方面的培训和学习,科学设置绩效目标, 使用项目资金。
10、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国家重点野生动植物保护支出)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81.04分。全年预算数为50万元,执行数为2.7万元,完成预算的5.4%。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能够为我市鼠害、鼠疫等疫病的防治,提供基础数据。编写啮齿类与两栖爬行动物调查监测技术报告及名录,向管理部门提出保护策略及保护建议。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绩效目标设置不科学,部分绩效目标难以量化,个性指标没有统一标准,导致目标指向不清,数量目标和指标量化不细等。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绩效管控方面的培训和学习,科学设置绩效目标, 使用项目资金。
(三)单位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基本草原划定补助资金项目绩效评价综合得分为99.98分,绩效评价结果为“优”。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得分情况详见部门(单位)具体绩效评价结果。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财政专户管理教育收费:指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
四、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十、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各类结余的情况。
十一、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六、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七、“三公”经费:指部门(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部门(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部门(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以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部门(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八、机构运行经费:指部门(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等。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袁淑丽 联系电话:0476-8833851
第五部分 2023年度部门(单位)决算表
见附件。
2023年决算公开总表--赤峰市森林草原保护发展中心.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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