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分析报告

一、部门情况

(一)基本情况。

1.主要职能。

(1)负责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建设修复的监督管理。拟订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建设修复的政策、规划,组织开展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
   (2)负责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建设修复和造林种草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重点生态保护建设修复工程,指导各类公益林、商品林的培育经营,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种草、城乡绿化和森林城市建设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
   (3)负责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森林采伐限额。负责林地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公益林划定和管理工作。负责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监督管理草原的开发利用。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订湿地保护规划,指导实施相关标准,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
   (4)负责荒漠化防治工作。组织开展荒漠调查。组织拟订防沙治沙、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指导实施相关标准,监督管理荒漠化和沙化土地的开发利用,组织沙尘暴灾害预测预报和应急处置。
   (5)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拟订及调整市重点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植物名录。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及经营利用,配合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
   (6)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拟订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提出新建、调整各类国家级、自治区级和市级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组织审核自然遗产的申报,会同有关部门审核全市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的申报。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
   (7)指导国有林场、苗圃建设和发展。组织林草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林草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负责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
   (8)拟订市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监督实施林草产业相关标准,组织指导林草产品质量监督。指导生态扶贫相关工作。
   (9)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及森林草原火灾初期应急处置等工作。组织指导开展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负责林木采伐、运输、加工和林区自然保护区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承担防御森林草原火灾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
   (10)指导全市森林、草原相关行政执法工作。
   (11)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相关工作。拟订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草原等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拟订农村牧区林业和草原发展及维护林业、草原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牧区林地、草原承包经营工作。组织开展退耕退牧还林还草和天然林保护工作。
   (12)编制市林业和草原生态建设年度生产计划,组织申报重点生态建设项目,提出部门预算并组织实施。监督林业和草原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监督管理全市林业和草原国有资产。参与拟订市林业和草原经济调节和投资政策,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生态补偿工作。
   (13)负责林业和草原科技、宣传教育、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承担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种等国际公约履约工作。
   (14)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5)职能转变。市林业和草原局应切实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加强森林、草原、湿地监督管理的统筹协调,大力推进国土绿化,维护生态安全。加快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统一推进各类自然保护地的清理规范和归并整合。

2.机构情况,包括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

  根据《中共赤峰市委办公室赤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赤峰市林业和草原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赤党办发〔2019〕45号)和《中共赤峰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市林业和草原局机构编制调整的通知》(赤机编发〔2020〕31号),赤峰市林业和草原局内设机构10个,包括办公室、治沙造林科、森林资源管理科、草原管理科、湿地和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科、自然保护地管理科、国有林场和种苗管理科、改革发展和科技科、规划财务科、森林草原防火科。

3.人员情况,包括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

赤峰市林业和草原局系统实有在职职工172名,其中行政单位实有在职人员31名,事业单位在职实有人员142人。

(二)当年取得的主要事业成效。

2021年,赤峰市林业和草原局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自治区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紧紧围绕筑牢祖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这一中心,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科学开展林草生态建设修复,着力加强林草生态保护,继续深化林业草原改革,积极促进惠民产业提升,林业草原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截止至2021年10月,全市已到位资金12.14亿元,其中:中央投资10.35亿元,、自治区投资1.45亿元、市级投资3365万元。

(一)生态建设修复取得明显成效。一是全市完成营造林60.2万亩,占任务的100%,其中国家下达造林任务15.14万亩。完成种草任务214.62万亩,占任务的105.78%,其中:人工种草180.69万亩,草地改良33.93万亩。二是依托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持续推进科尔沁沙地和浑善达克沙地治理,完成防沙治沙面积60.5万亩,占任务的100%,其中:国家下达任务41.84万亩。完成京津风沙源治理二期工程林业项目19.38万亩,占任务的64.82%,其中:人工造林14.88万亩、封山育林4.5万亩、工程固沙4.1万亩;完成京津风沙源治理二期工程草原保护建设完成围栏封育4万亩、棚圈57.3万平方米、青贮窖12.25万立方米、贮草棚10.05万平方米。三是围绕杨树退化林分改造修复、山杏低产低效林嫁接改造、灌木林平茬复壮三个方向开展退化林分改造修复,全市完成改造修复任务30万亩,占任务的100%。开展严重退化草原治理和以飞播牧草、补播改良为主要内容的草原生态修复,全市完成退化草原修复治理20.3万亩,占任务的101.5%。四是推进规模化林场建设,完成建设任务20万亩,其中:新造林12.7万亩、退化林分修复0.2万亩、森林抚育1.6万亩、草原修复5.5万亩。五是完成育苗面积4.2万亩,完成容器育苗6619万袋,全年苗木总产量约2.6亿株,其中良种苗木3783万株。

(二)破坏草原林地违规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扎实推进。一是建立完善问题案件及问题图斑台账。截止到7月10日自治区台账封口,全市梳理草原林地案件8935件,其中问题案件2536件、已查处到位案件6399件。核实草原林地图斑13374个,其中问题图斑4611个、已查处到位图斑201个、不存在违规违法行为图斑8562个。在排查核查阶段完成立行立改案件3009件。二是扎实开展问题集中整治处置。7月10日自治区封口台账时,全市问题案件和图斑共7147件,目前完成整改6468件,整改完成率90.50%,问题案件和图斑存量679件。三是全力做好破坏草原林地500亩以上案件整改处置。全市共有500亩以上案件图斑85件(案件22件、图斑63件),已完成整改61件,整改完成率71.77%。四是稳妥开展信访件办理。全市共受理自治区、市、旗县区信访件307件,已办结221件,办结率72%。五是认真做好文件清理。共审核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14件(其中:已废止10件、继续有效4件),列入清理范围的执行类文件35件(其中:宣布失效 20件、继续有效15件)。审核市直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8件(其中:已废止2件、拟废止3件、宣布失效1件、继续有效2件),列入清理范围执行类文件共计739件(其中:拟废止6件、宣布失效621件、继续有效112件)。

(三)全面推行林草长制工作有效推进。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成立赤峰市全面推行林草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市领导小组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行林草长制的实施意见》,市林草长办《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推行林草长制的实施意见>实施方案》。至9月底,12个旗县区均印发了工作方案,林草长全部由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林草长制办公室均实体化运行,市旗两级林草长制责任体系全面建立。目前正在组织开展苏木乡镇及嘎查村林草长制工作方案制定和组织体系建设工作,确保12月底前完成市县乡村四级林草长制体系建设目标,年底前完成每个旗县区抓一个与农牧民签订保护协议的试点乡镇。

(四)林草资源保护管理力度持续增强。在抓好生态建设与修复的同时,我们坚持把生态保护放在更加突出的战略位置,牢固树立生态底线思维,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增强生态系统保护的针对性,持续加强森林、草原、自然保护地、河流源头湿地和野生动植物保护力度。一是严厉打击乱砍滥伐、滥捕乱猎、毁林毁草开垦、违规征占、超载放牧等破坏森林草原资源违法行为。全市查处2020年森林督查立案违法违规项目198个,占任务的75%,不予立案或不存在违法行为项目63个,正在调查处理的项目3个,植被恢复1151亩。核实 2021年森林督查问题图斑293个,面积4378亩,正在进行整改。严格落实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制度,集体和个体国家级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公示率均达100%。二是强化自然保护地监督管理,认真开展自然保护区综合执法检查,中央环保督查反馈问题、“绿盾2020”遥感监测发现我市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销号。持续整合优化自然保护地,不断加强自然保护地建设,8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3个国家地质公园、2个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编制完成补助资金实施方案。三是扎实做好森林草原灾害应急管理,切实履行好林草部门对森林草原火灾的行业防救责任,加大隐患排查力度,积极处置早期火情,配合做好火灾扑救,最大限度减少火灾损失,今年以来,全市发生森林草原火灾3起,森林草原受损率均低于自治区控制指标,未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四是认真开展林草有害生物防治,加强美国白蛾、松材线虫病的监测预防,强化草原鼠虫害监测预警,全市完成草原鼠害防控144.9万亩、草原毒害草防治11.595万亩、草原虫害防控118.6万亩、林业有害生物防控118万亩,未发生林草有害生物蔓延。五是全面筑牢野生动物疫源疫病防线,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截至目前,全市未发现野生动物异常死亡情况。

(五)助力助推乡村振兴取得实效。一是坚持生态宜居,持续推进重点区域绿化,大力开展乡村绿化美化,连点成线,连线成面,形成布局合理、景观多样的乡村绿色生态格局。

全市完成重点区域绿化3.9万亩,建设乡村绿化美化示范县1个、乡村绿化美化示范村154个。二是坚持产业兴旺,积极促进林草产业发展,全市有林下经济企业43家、林业合作社39家,从事林下经济的农户达5.4万户,林下经济规模达到510万亩,总产值11.2亿元。依托退化林分改造,积极推进文冠果基地建设,落实林业产业化项目,指导内蒙古元程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开展文冠果食用油加工生产,引进灌木加工企业落地赤峰。推进经济林持续发展,全市林果经济林面积达134万亩,年产林果35万吨。进一步推进森林草原旅游和森林康养项目建设,配合和国家林草局完成赤峰黑里河国家森林康养基地试点建设验收工作。三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保持林草主要帮扶政策稳定落实,做好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选聘和管理,全市生态护林员4086人。

(六)林草发展基层基础不断夯实。一是启动赤峰市全空间生态产品价值核算与绿色碳中和评估,对全市生态系统生产总值进行核算研究,项目《评估工作方案》已通过财政评审,正在招投标中。二是提高林草科技支撑能力,加大经济林、文冠果、山杏低效林改造等适用技术研究,加强3个国家级定位观测站、文冠果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乡土树种重点实验室、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建设,发挥科技要素集聚效应,提高成果转化率。三是夯实林草种苗基础,加强林木良种和草品种的“育繁推”,加快林草良种基地、采种基地、保障性苗圃、种子储备库建设。开展林草种质资源普查,制定《赤峰市林草种质资源普查实施方案》,对我市优良乡土树种草种、珍稀濒危树种草种资源进行选育、收集、保护。四是加强国有林场建设,完善国有林场改革后续工作,建立国有林场档案管理体系,组织开展现代林场试点。加强国有林场管护用房建设,完成国有林场管护用房建设试点22个。五是加强林业对外合作,继续推进亚太森林组织多功能林业试验示范、大中亚区域植被恢复与森林资源管理利用示范等项目建设。六是落实森林草原保险政策,全市森林保险总投保面积3418.39万亩,保费金额5306.44万元。截止10月底报灾面积38.20万亩,已理赔10.11万亩,灾后治理和植被恢复治理面积45.26万亩。在阿旗开展自治区草原保险试点,完成投保面积615.39万亩。

(二)收入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赤峰市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收入2872.03万元,支出2861.77万元;2020年收入3468.15万元,支出3455.43万元。较2020年收入减少596.12万元,减幅为17.18%;支出减少593.66万元,减幅为17.2%。支出减少原因是按照上级要求,过紧日子,压减一般性支出;防火装备采购、保护地方案编制都在进行中,导致支出减少; 2021年有人员退休,导致基本支出减少;受疫情原因,有的项目没有实施完。

1.收入支出与预算对比分析。

收入支出与预算对比分析表






单位:万元

行次

单位名称

本年收入

本年支出

年初预算数

决算数

差异率%

年初预算数

决算数

差异率%

1

赤峰市林业和草原局(汇总)

2117.79

2872.03

35.6

2117.79

2861.77

35.1

2

赤峰市林业和草原局(本级)

865.42

1183.87

36.8

865.42

1183.87

36.8

3

赤峰市森林草原保护发展中心

1252.37

1688.16

34.8

1252.37

1677.9

33.98











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市林草局本级根据上级要求,过紧日子,压减一般性支出,对一般性经费进行了调减;防火装备采购、保护地方案编制都在进行中,导致支出减少;2021年根据赤峰市政府工作安排,有效推进林草专项整治、全面推行林草长制、招商引资工作,公务接待费、机关运行经费等相对增加。市森林草原保护发展中心根据上级要求,过紧日子,压减一般性支出,对一般性经费进行了调减;有些项目是2021年下达的自治区及中央款项。

2.收入支出结构分析。

赤峰市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收入2859.4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859.48万元,占本年收入100;本年支出2861.7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2859.48万元,占本年支出99.91%,其他支出2.3万元,占本年支出0.08%。

收入支出结构分析表












单位:万元



行次

单位名称

收入结构

支出结构



本年收入

财政拨款收入

其他

本年支出

按资金来源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财政拨款支出

占比%

其他

占比%





1

赤峰市林业和草原局汇总

2859.48

2859.48

100

0

0

2861.77

2859.48

99.91

2.3

0.08



2

赤峰市林业和草原局(本级)

1183.87

1183.87

100

0

0

1183.87

1183.87

100

0

0



3

赤峰市森林草原保护发展中心

1675.61

1675.61

100

0

0

1677.9

1675.61

99.86

2.3

0.14




收入支出与上年度对比情况表










单位:万元



行次

单位名称

收入

支出



收入总计

比上年增减%

其中:本年收入

本年支出

比上年增减%



财政拨款收入

比上年增减%

其他

比上年增减%







栏次

1

2

3

4

5

6

7

8



1

赤峰市林业和草原局

2,859.48

-4.

9

2,859.48

-4.71

0

-100

2861.77

-17.2



2

赤峰市林业和草原局(本级)

1,183.87

-5.94

1,183.87

-5.94

0

0

1183.87

-11.07



3

赤峰市森林草原保护发展中心

1,675.61

0.00

1,675.61

0.00

0

0

1677.9

0



































3.支出按经济分类科目分析。

(1)“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赤峰市林业和草原局(主管)2021“三公”经费支出39.24万元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5.38万元,公务接待费3.86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0年度“三公”经费支出30.34万元,2021年度较2020年度增加8.9万元,原因为2021年根据赤峰市政府工作安排,有效推进林草专项整治、全面推行林草长制、招商引资等工作,工作任务重,用车及招待次数较多,接待批次和接待人数均有增加,导致“三公”经费相对增加。

(2)会议费支出情况:

赤峰市林业和草原局(主管)2021会议费支出1.14万元,较2020年度4.03万元,减少2.89万元,减幅为71.71%。原因为按照赤峰市本级党政机关会议管理办法要求,严格控制各项会议费用支出,结合疫情防控实际,以视频会议形式组织,大幅压缩会议费支出。

(3)培训费支出情况:

赤峰市林业和草原局(主管)2021年培训费支出27.85万元,较2020年82.61万元,减少54.76万元,减幅为66.29%。原因为根据部门工作任务需要和年度预算工作安排,结合疫情防控实际,培训次数及培训规模都有所减少。

(4)其他对部门影响较大的支出情况。

(5)重点经济分类支出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分析。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分析表











单位:万元


行次

单位名称

本年收入

本年支出


合计

一般公共预算

合计

按支出性质


金额

比上年增减%

金额

比上年增减%

金额

比上年增减%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金额

比上年增减%

金额

比上年增减%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

赤峰市林业和草原局(汇总)

2859.48

-4.71

2859.48

-4.71

2859.48

-16.1

1752.13

-1.46

1107.35

-34.14


2

赤峰市林业和草原局(本级)

1183.87

-5.94

1183.87

-5.94

1183.87

-11.07

596.59

13.48

587.28

-27.09


3

赤峰市森林草原保护发展中心

1675.61

0

1675.61

0

1675.61

0

1155.54

0

520.07

0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情况。

  

  

  

年末结转和结余分析表

















单位:万元


行次

单位名称

年末结转和结余比上年增减情况


年末结转和结余

其中:


年末结转和结余

比上年增减

增减%

其中:

基本支出结转

比上年增减

增减%

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


财政拨款年末结转和结余

比上年增减

增减%

占支出调整预算总计%

项目支出年末结转和结余

比上年增减

增减%

其中:


财政拨款年末结转和结余

比上年增减

增减%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

赤峰市林业和草原局(汇总)

10.26

-2.46

-19.34


-0.16

-100

0

0

-0.16

-100

10.26

-2.3

-18.31





2

赤峰市林业和草原局(本级)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3

赤峰市森林草原保护发展中心

10.26

10.26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10.26

10.26

0.00

0.00

0.00

0.00



  
  

(四)与预算支出相关的其他指标分析。

资产、负债信息

2021年年末资产总额为8707.01万元,与2020年度对比,资产减少了33.65万元,减幅为0.38%,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2021年报废了部分办公设备。

2021年年末负债总额为60.57万元,净资产总额为7040.70万元。

(五)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本年按要求进行项目预算绩效评价工作。

    2、下属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2021年市林草局(本级)认真组织开展了物业管理服务和专项工作经费的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绩效自评领导小组进行了听汇报、查资料、查看项目实施情况、满意度调查等方式,评价物业管理服务经费和专项工作经费投入和使用情况。赤峰市林业和草原局物业管理费项目经费在项目申报、目标设定、决策过程、资金分配、资金到位、支出管理、组织实施、项目效果等方面落实情况较好。其中:物业管理费合同金额占该项经费总金额83.31%,达到绩效目标良好标准;专项工作经费年末支出金额29.51万元,占总经费84.31%,达到绩效目标良好标准。

(六)当年预算执行及绩效管理中存在问题、原因及改进措施。

本部门2021年预算支出严格按要求执行,下年度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合理使用资金。

三、本年度部门决算等财务工作开展情况

(一)本部门财务管理、绩效管理、决算组织、编报、审核情况。

本单位严格按预、决算编制要求,及时准确的进行预、决算编报工作,认真做好预算绩效目标申报工作。为了做好2020年度财务决算工作,严格执行部门决算管理制度,并根据具体情况制定了政府采购、固定资产管理等管理制度。认真进行本年度决算种类报表、填报说明、分析报告地编报和审核,确保报送数据真实、完整、准确。

(二)本部门决算及绩效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对所属单位决算批复和组织公开决算工作开展情况。

  本单位高度重视决算及绩效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财政局指示要求及时准确公开本单位决算及绩效信息。

(三)对部门决算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注:收入支出预算执行情况分析可参考部门决算分析评价表(见软件查询模板)及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分析指标(附后)。


  
  

附: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分析指标

  

一、行政单位财务分析指标

1.支出增长率,衡量行政单位支出地增长水平。计算公式为:

支出增长率=(本期支出总额÷上期支出总额-1)×100%

2.当年预算支出完成率,衡量行政单位当年支出总预算及分项预算完成地程度。计算公式为:

当年预算支出完成率=年终执行数÷调整预算数×100%

年终执行数不含上年结转和结余支出数。

3.人均开支,衡量行政单位人均年消耗经费水平。计算公式为:

人均开支=本期支出数÷本期平均在职人员数×100%

4.项目支出占总支出的比率,衡量行政单位的支出结构。计算公式为:

项目支出比率=本期项目支出数÷本期支出总数×100%

5.人员支出、公用支出占总支出的比率,衡量行政单位的支出结构。计算公式为:

人员支出比率=本期人员支出数÷本期支出总数×100%

公用支出比率=本期公用支出数÷本期支出总数×100%

6.人均办公使用面积,衡量行政单位办公用房配备情况。计算公式为:

人均办公使用面积=本期末单位办公用房使用面积÷本期末在职人员数

7.人车比例,衡量行政单位公务用车配备情况。计算公式为:

人车比例=本期末在职人员数÷本期末公务用车实有数:1

  

二、事业单位财务分析指标

1.预算收入和支出完成率,衡量事业单位收入和支出总预算及分项预算完成的程度。计算公式为:

预算收入完成率=年终执行数÷调整预算数×100%

年终执行数不含上年结转和结余收入数

预算支出完成率=年终执行数÷调整预算数×100%

年终执行数不含上年结转和结余支出数

2.人员支出、公用支出占事业支出的比率,衡量事业单位事业支出结构。计算公式为:

人员支出比率=人员支出÷事业支出×100%

公用支出比率=公用支出÷事业支出×100%

3.人均基本支出,衡量事业单位按照实际在编人数平均的基本支出水平。计算公式为:

人均基本支出=(基本支出-离退休人员支出)÷实际在编人数

  

此外,行业事业单位还可根据相关财务制度规定和分析需要增加相关分析指标,如:

1.财政拨款依存度, 衡量部门(单位)对财政拨款的依赖程度。

财政拨款依存度=财政拨款收入÷收入总额×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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