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赤峰市林业和草原局(本级)
单位负责人:齐鑫淼
财务负责人:包昱君
编制人:张振增
报送日期:2026年8月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单位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2025年度单位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第二部分 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公用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 单位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国有资产占用情况及政府采购支出信息表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1.负责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建设修复的监督管理。拟订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建设修复的政策、规划,组织开展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
2.负责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建设修复和造林种草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重点生态保护建设修复工程,指导各类公益林、商品林的培育经营,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种草、城乡绿化和森林城市建设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
3.负责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森林采伐限额。负责林地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公益林划定和管理工作。负责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监督管理草原的开发利用。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订湿地保护规划,指导实施相关标准,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
4.负责荒漠化防治工作。组织开展荒漠调查。组织拟订防沙治沙、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指导实施相关标准,监督管理荒漠化和沙化土地的开发利用,组织沙尘暴灾害预测预报和应急处置。
5.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拟订及调整市重点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植物名录。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及经营利用,配合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
6.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拟订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提出新建、调整各类国家级、自治区级和市级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组织审核自然遗产的申报,会同有关部门审核全市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的申报。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
7.指导国有林场、苗圃建设和发展。组织林草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林草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负责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
8.拟订市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监督实施林草产业相关标准,组织指导林草产品质量监督。指导生态扶贫相关工作。
9.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及森林草原火灾初期应急处置等工作。组织指导开展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负责林木采伐、运输、加工和林区自然保护区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承担防御森林草原火灾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
10.指导全市森林、草原相关行政执法工作。
11.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相关工作。拟订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草原等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拟订农村牧区林业和草原发展及维护林业、草原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牧区林地、草原承包经营工作。组织开展退耕退牧还林还草和天然林保护工作。
12.编制市林业和草原生态建设年度生产计划,组织申报重点生态建设项目,提出部门预算并组织实施。监督林业和草原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监督管理全市林业和草原国有资产。参与拟订市林业和草原经济凋节和投资政策,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生态补偿工作。
13.负责林业和草原科技、宣传教育、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承担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种等国际公约履约工作。
14.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5.职能转变。市林业和草原局应切实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加强森林、草原、湿地监督管理的统筹协调,大力推进国土绿化,维护生态安全。加快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统一推进各类自然保护地的清理规范和归并整合。
二、单位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1.根据《中共赤峰市委办公室赤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赤峰市林业和草原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赤党办发〔2019〕45号)、《中共赤峰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市林业和草原局机构编制调整的通知》(赤机编发〔2020〕31号)、中共赤峰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赤峰市林业和草原局职责机构编制的通知(赤机编发〔2024〕39号),赤峰市林业和草原局内设机构12个,包括办公室、森林草原建设科、森林草原管理科、行政审批科、湿地和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科、自然保护地管理科、国有林场和种苗管理科、改革发展和科技科、规划财务科、森林草原防火科、行政执法科、碳汇科。
本单位无下属单位。
赤峰市林业和草原局本级2025年末独立核算机构数:1个,在职人员:34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23人,实有人数_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34人,年末遗属人员:2人。
2.从决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单位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计1家,具体包括:赤峰市林业和草原局(本级)。详细情况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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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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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赤峰市林业和草原局(本级) |
行政单位 |
三、2025年度单位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2025年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一)聚力打好两大沙地歼灭战。深入实施两大沙地歼灭战攻坚行动,全市完成防沙治沙和林草质量巩固提升建设任务689.04万亩。全年完成“三北”六期工程超长期国债任务253.17万亩、林草湿荒一体化保护修复483.56万亩、浑善达克-科尔沁南缘治理13.02万亩、“蚂蚁森林”项目5.78万亩、碳中和林0.62万亩。同时,依托“三北”等重点工程,持续加大“以工代赈”实施力度,发放劳务费2.08亿元,带动1.4万农牧民就近就业,人均增收1万余元;引入三峡集团、中国绿化基金会、自治区防沙治沙基金会等社会资本,撬动社会投资1.09亿元。
(二)持续加强林草资源保护力度。
一是全面推深做实林草长制。召开了赤峰市2025年林草长会议,安排部署年度重点工作,审议通过《赤峰市2025年林草长制工作要点》,以林草长令形式印发。不断深化“林草长制+林草重点工作”机制,紧盯资金预算执行、禁牧休牧、毁林毁草等重点领域,进一步压实各级林草长保护林草资源主体责任。全面总结推广阿旗、翁旗、喀旗、敖汉旗、宁城县在创建林长制创新试点中取得的实践成果和制度成果。
二是扎实开展毁林毁草违规违法行为集中整治。深入开展毁林毁草专项整治行动,实施市、旗、乡三级联动减存量遏增量综合治理机制,存量问题销号率99.74%、增量问题销号率81.89%,取得显著成效。12个旗县区均已完成了林草执法中队设立工作,共核增林草行政执法队伍编制240名;130个苏木乡镇加挂了林草工作站牌子,配备林草工作人员451名,建立常态化林草行政执法体系,有效破解执法配置执法力量薄弱问题。
三是全面强化林草资源管理水平。严格执行“十四五”期间林木采伐限额和依法凭证采伐制度,落实公益林和天然商品林停伐管理政策,全市未出现超限额采伐。认真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草畜平衡和禁牧休牧条例》、《赤峰市禁牧休牧和草畜平衡条例》,全市划定草原生态补奖面积5157.63万亩,拨付补奖资金4.43亿元。严格落实基本草原占补平衡,上报自治区占补平衡项目134个、面积1.18万亩。开展了自然保护地进一步整合优化和整合优化回头看,完成了自然保护地撤销、归并、功能区调整、永久基本农田回填工作。
四是扎实做好森林草原灾害应急管理。全市专业扑火队伍全部靠前驻防、携装巡护,设置卡口和防火检查站1849个,启用防火视频监控207处,对林草火情24小时不间断管控、探测,再加上大力宣传、计划烧除等举措,全市未发生重大森林草原火灾。同时,牢牢抓住林草有害生物防控的关键节点,完成了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面积70.43万亩、草原有害生物防治面积268.95万亩,全市未发重大林草生病虫害、鼠害蔓延现象,未发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
(三)全力培育壮大林草特色产业。按照“产业生态化、生态产业化”的思路,依托林草资源禀赋,持续推进木本粮油、特色林果、林下经济、灌木加工利用、森林生态旅游和森林康养等产业高质量发展,在助力乡村振兴中,进一步拓宽了农牧民增收致富渠道。2025年发展林下食用菌种植0.46万亩,林药种植12.37万亩。全市果树经济林达171.8万亩,文冠果建设面积70.37万亩。文冠果产量达1042.5吨,沙棘产量达6237吨,仁用杏产量达12.33万吨。2025年,全市林草产值达到170.5亿元,较2024年增加15.2亿元。
(四)进一步提升支撑保障能力。一是加大项目资金争取力度。2025年共争取林草资金32.6亿元,较2024年全年增长68%,创历史新高。谋划实施了“三北”六期、林草湿荒一体化保护修复、浑善达克—科尔沁沙地南缘治理等重大生态治理工程,二是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聚焦自治区、市级重点项目,全年完成林草用地要素保障289项,有效保障了能源、交通、矿业在内的多个领域重点项目依法依规使用林草资源。三是进一步加强林草科研能力。完成朱教君院士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建设,科技平台支撑保障能力全面提升。赤峰市林草科创中心实体化运行,有效促进了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服务。四是积极推进改革任务。国家试点林场建设在服务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防沙治沙、种苗基地3个方面建设10个国家试点林场,进一步探索新时代国有林场高质量发展。喀喇沁旗、宁城县、克什克腾旗作为集体林权改革试点地区,积极推进试点改革任务,初步探索出了可复制推广的经验做法,其中喀喇沁旗总结形成的“五步工作法”得到了国家林草局发改科技司的认可。
第二部分 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赤峰市林业和草原局(本级) 2025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计均为 1560.91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128.05万元,下降7.58%,变动原因:一是2025年度单位退休人员工资标准较2024年有所下调;二是根据单位2025年度实际工作任务的需要;与上年决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 221.32万元,增长 16.52%。其中:
(一)收入决算总计 1560.91万元。包括:
1.本年收入决算合计 1560.91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 221.32万元,增长 16.52%,变动原因:一是2025年度单位在职人员较2024年度增加3人;二是2025年度预算安排和2025年度实际工作任务的需要。
2.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 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变动原因:不存在此项内容。
3.年初结转和结余 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 0万元,增长 0%,变动原因:不存在此项内容。
(二)支出决算总计 1560.91万元。包括:
1.本年支出决算合计 1560.91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 221.32万元,增长 16.52%,变动原因:一是2025年度单位在职人员较2024年度增加3人;二是2025年度预算安排和2025年度实际工作任务的需要。
2.结余分配 0万元。结余分配事项:0项。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 0万元,增长 0%,与2024年决算持平,变动原因:不存在此项内容。
3.年末结转和结余 0万元。结转和结余事项:0项。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 0万元,增长 0%,与2024年决算持平,变动原因:不存在此项内容。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赤峰市林业和草原局(本级) 2025年度本年收入决算合计 1560.91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1560.91万元,占 100.00%;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0万元,占 0%;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0万元,占 0%;
上级补助收入 0万元,占 0%;
事业收入 0万元,占 0%;
经营收入 0万元,占 0%;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万元,占 0%;
其他收入 0万元,占 0%。
图1.收入决算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赤峰市林业和草原局(本级)2025年度本年支出决算合计 1560.91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 855.90万元,占 54.83%;
项目支出 705.01万元,占 45.17%;
上缴上级支出 0万元,占 0%;
经营支出 0万元,占 0%;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0万元,占 0%。
图2.支出决算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赤峰市林业和草原局(本级)202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计均为 1560.91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128.05万元,下降7.58%,变动原因:一是2025年度退休人员工资标准较2024年度有所下调;二是根据单位2025年实际工作任务需要;与上年决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 221.32万元,增长16.52%,变动原因:一是单位在职人员较2024年度减增加3人;二是单位1名退休职工去世,抚恤金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赤峰市林业和草原局(本级)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 1560.91万元。与年初预算 1688.97万元相比,完成年初预算的 92.42%。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
一般公共服务(类)决算数为 8.00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 4.00万元。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组织事务(32款),其他组织事务支出(99项)。年初预算4.00万元,支出决算8.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0.00 %。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是2025年度单位实际工作任务的需要,新增4.00万元的其他组织事务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决算数为 193.15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 113.98万元。其中:
1.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款)行政单位离退休(01项)。年初预算36.70万元,支出决算24.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7.28%。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一是2025年2月份1名退休职工去世;二是2025年3月调整退休项目外待遇,导致支出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差异较大。
2.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05项)。年初预算41.69万元,支出决算40.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34%。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按照社会保障部门的具体收缴要求和本单位实际情况。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支出(08款)死亡抚恤支出(01项)。年初预算0.00万元,支出决算127.1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2025年度单位1名退休人员去世,导致死亡抚恤增加。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9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9项)。年初预算0.79万元,支出决算0.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年初预算数与支出决算数持平。
(三)卫生健康支出(类)
卫生健康支出(类)决算数为 26.13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 3.71万元。其中:
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款)行政单位医疗(01项)。年初预算22.42万元,支出决算26.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6.55%。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2025年度单位在职人员增加3人,导致行政单位医疗支出增加。
(四)节能环保支出(类)
节能环保支出类决算数为 340.92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减少71.38万元。其中:
1.节能环保支出,自然生态保护(04款),草原生态修复治理(05项)。年初预算0.00万元,支出决算290.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是按照项目实际完成情况和2025年度单位实际工作需要新增290.82万元草原生态修复治理资金。
2.节能环保支出,自然生态保护(04款),其他自然生态保护支出(99项)。年初预算400.30万元,支出决算5.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是按照项目实际完成情况和2025年度单位实际工作需要。
3.节能环保支出,其他节能环保支出(99款),其他节能环保支出(99项)。年初预算0.00万元,支出决算44.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2025年度根据实际工作任务需要,新增其他节能环保支出项目44.11万元。
(五)农林水支出(类)
农林水支出类决算数为948.85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减少184.56万元。其中:
1.农林水支出,林业和草原(02款)行政运行(01项)。年初预算523.71万元,支出决算586.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1.96%。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一是在职人员增加3人,导致工资福利支出、公用经费等支出增加;二是根据单位2025年度预算安排和年度实际工作任务的需要。
2.农林水支出,林业和草原(02款)森林资源管理(07项)。年初预算32.22万元,支出决算101.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13.81%。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是根据单位2025年度预算安排和年度工作任务的需要新增森林资源管理项目。
3.农林水支出,林业和草原(02款)湿地保护(12项)。年初预算6.08万元,支出决算14.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34.21%。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是根据单位2025年度预算安排和年度工作任务的需要新增湿地保护项目。
4.农林水支出,林业和草原(02款)防沙治沙(17项)。年初预算300.00万元,支出决算118.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9.44%。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是根据单位2025年度预算安排和年度实际工作任务的需要。
5.农林水支出,林业和草原(02款)林业草原防灾减灾(34项)。年初预算241.42万元,支出决算98.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0.64%。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是根据单位2025年度预算安排和年度实际工作任务的需要。
6.农林水支出,林业和草原(02款)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99项)。年初预算27.27万元,支出决算24.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22%。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是根据单位2025年度预算安排和年度实际工作任务的需要。
7.农林水支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05款)其他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99项)。年初预算2.71万元,支出决算6.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36.9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一是根据单位2025年度预算安排和年度工作任务的需要;二是2025年度新增其他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目资金,导致该支出增加。
(六)住房保障支出(类)
住房保障支出(类)决算数为 43.85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 6.19万元。其中:
1.住房改革支出(02款)住房公积金(01项)。年初预算37.67万元,支出决算43.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6.41%。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2025年度在职人员增加3人,导致住房公积金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赤峰市林业和草原局(本级)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 855.90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 682.8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83.43万元、津贴补贴163.48万元、奖金46.7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0.58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6.13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79万元、住房公积金43.85、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1.19万元、退休费24.68万元、抚恤金127.10万元、生活补助7.45万元、奖励金1.05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42万元等。
(二)公用经费 173.0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34.92万元、印刷费2.00万元、水费0.70万元、电费1.00万元、邮电费7.00万元、取暖费40.95万元、物业管理费42.61万元、差旅费2.50万元、维修(护)费7.00万元、会议费1.16万元、培训费0.53万元、公务接待费1.68万元、劳务费5.00万元、福利费6.6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8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0.6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68万元、办公设备购置2.20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赤峰市林业和草原局(本级)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 705.01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 0.0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0.00万元、津贴补贴0.00万元、奖金0.00万元、伙食补助费0.00万元、绩效工资0.0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0.00万元、职业年金缴费0.00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0.00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0.00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00万元、住房公积金0.00万元、医疗费0.00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0.00万元等。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 610.9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6.45万元、印刷费24.30万元、差旅费52.27万元、培训费88.63万元、委托业务费388.61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9.21万元、税金及附加费用11.49万元等。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8.00万元。主要包括生活补助8.00万元。该项目为我单位为定向选调生支付的经济补助专项经费,按照财政要求列支对个人家庭补助的生活补助支出。
(四)资本性支出 (基本建设)38.81万元。主要包括:专用设备购置38.81万元。
(五)资本性支出 47.2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设备购置41.93万元、无形资产购置5.30万元等。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赤峰市林业和草原局(本级)202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全年预算 16.53万元,支出决算 16.53万元,完成预算的 10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全年预算 0万元,支出决算 0万元,完成预算的 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 14.85万元,支出决算 14.85万元,完成预算的 100.00%;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 1.68万元,支出决算 1.68万元,完成预算的 100.00%。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全年预算 16.53万元,支出决算 16.53万元,与预算差异原因:根据上级指示要求,严格标准、艰苦朴素、勤俭节约,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车辆派遣手续,控制车辆运行,节省支出。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具体情况说明。
赤峰市林业和草原局(本级)202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16.53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万元,占 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14.85万元,占 89.84%;公务接待费支出 1.68万元,占 10.16%。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00万元,全年出国(境)团组0.00 个,累计0.00 人次。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 0.00万元,增长 0.00%,变动原因:我单位没有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14.85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本年度使用财政拨款购置公务用车0.00 辆,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 0.00万元,增长0.00%,变动原因:本单位2025年与2024年相同,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14.8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车辆检测费用等支出。截至2025年12月31日,使用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 辆。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1.10万元,下降6.89%,变动原因:2025年根据上级指示要求,我单位严格标准、艰苦朴素、勤俭节约,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压减一般性支;严格车辆派遣手续,控制车辆运行,节省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 1.68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支出 1.68万元,接待24 批次,118 人次,开支内容:主要用于上级领导考察调研、执行任务、学习交流、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国(境)外公务接待支出 0.00万元,接待0.00 批次,0.00 人次。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0.01万元,下降0.48%,变动原因:2025年根据上级指示要求,严格标准、勤俭节约,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压减一般性支出,减少公务接待支出。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赤峰市林业和草原局(本级)2025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 0.0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 0.00万元,增长0.00%,变动原因:本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余。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赤峰市林业和草原局(本级)2025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 0.0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变动原因:本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余。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公用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赤峰市林业和草原局(本级) 2025年度公用经费支出决算 173.02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33.96万元,下降16.41%,变动原因:2025年根据上级指示要求,严格标准、勤俭节约,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压减一般性支出,减少公用经费支出。其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 173.02万元。比上年决算相比,减少33.96万元,下降16.41%,变动原因:2024年根据上级指示要求,严格标准、勤俭节约,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压减一般性支出,创建节能型机关,减少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赤峰市林业和草原局(本级)2025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129.1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8.8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38.8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81.51万元。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117.9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1.3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117.9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1.3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7.5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100.0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69.12%。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赤峰市林业和草原局(本级)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5 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 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 辆、机要通信用车0 辆、应急保障用车0 辆、执法执勤用车1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4 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 辆、其他用车0 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 台(套)。
十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赤峰市林业和草原局(本级)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组织对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20个,资金 705.0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0.00个,共涉及资金 0.0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00%。
(二)单位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赤峰市林业和草原局(本级)2025年度在决算中反映20个一般公共预算项目,以及0个政府性基金项目,共20个项目的绩效自评结果。
1.中央空调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6.45分。全年预算数为15.00万元,调减金额3.51万元,执行数为1.4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该项目资金保障林草局办公大楼取暖和制冷系统正常工作,保障了办公楼内工作人员正常开展工作。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工作人员设置绩效目标时不是很合理。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对中央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绩效目标的设置,更贴近项目实际运行。加强对绩效管理、绩效评价相关知识的培训力度,增强提高绩效管理业务人员绩效管理能力、专业素质和思想水平,科学设置绩效目标,合理使用项目资金,排除不利因素,保障项目进行正常实施。
2.森林草原资源管理资金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5.13分。全年预算数为154.60万元,执行数为79.33万元,完成预算的51.3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森林草原资源管理资金,主要是开展市级湿地保护与草原修复工作。主要是保障森林草原保护地、林草行政执法、林草碳汇、森林草原监测、林草项目管理、林长制业务等业务培训,购买林草行政执法设备,以及林草资源普查、调研、督导、监测、检查、验收等工作经费保障。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项目资金执行率偏低,部分绩效目标无法全部实现。下一步改进措施:按照财政支出绩效管理的要求,建立科学的财政资金效益考评制度体系,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管理的水平和效率。加强对绩效管理、绩效评价相关知识的培训力度,增强提高绩效管理业务人员绩效管理能力、专业素质和思想水平,科学设置绩效目标,合理使用项目资金,排除不利因素,保障项目进行正常实施。
3.国家重点野生动植物保护补助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0.99分。全年预算数为12.00万元,执行数为5.99万元,完成预算的49.92%。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保障自然保护地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经费支出,提升林区职工野生动植物的保护和管理能力,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得到有效保护。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项目资金执行率偏低,根据单位实际情况本年度未支付租车费用和印刷费用,绩效目标无法实现。下一步改进措施:按照财政支出绩效管理的要求,建立科学的财政资金效益考评制度体系,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管理的水平和效率。加强对绩效管理、绩效评价相关知识的培训力度,增强提高绩效管理业务人员绩效管理能力、专业素质和思想水平,科学设置绩效目标,合理使用项目资金,排除不利因素,保障项目进行正常实施。
4.2023年重点区域生态保护和修复专项(第一批)中央基建投资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全年预算数为288.29万元,执行数为288.2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用于人工造林、封山育林、工程固沙、人工种草、飞播种草、草原围栏、谷坊、水源工程等工程实施过程中监理支出。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项目整体进展慢。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项目管控,积极督促项目实施。按照财政支出绩效管理的要求,建立科学的财政资金效益考评制度体系,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管理的水平和效率。加强对绩效管理、绩效评价相关知识的培训力度,增强提高绩效管理业务人员绩效管理能力、专业素质和思想水平,科学设置绩效目标,合理使用项目资金,排除不利因素,保障项目进行正常实施。
5.2023年重点区域生态保护和修复专项(第一批)中央基建投资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85.03分。全年预算数为300.00万元,调减6.69万元,执行数为118.31万元,完成预算的40.34%。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主要用于保障两大沙地的宣传、业务培训、购置必要办公设备;保障防沙治沙工作人员差旅费、租车费以及防沙治沙规划水资源论证报告编制费等。
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工作人员设置绩效目标时考虑的不细致、不符合实际;项目资金执行率偏低。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对两大沙地歼灭战项目经费项目绩效目标的设置,更贴近项目实际运行。加强对绩效管理、绩效评价相关知识的培训力度,增强提高绩效管理业务人员绩效管理能力、专业素质和思想水平,科学设置绩效目标。根据单位实际情况合理使用项目资金,按照要求加快项目开展,排除不利因素,保障项目进行正常实施。
(三)部门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以中央空调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为例,该项目绩效评价综合得分为96.45分,绩效评价结果为“优”。部门项目绩效评价得分情况详见单位具体绩效评价结果。
(四)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和核心绩效指标标准体系建设情况。
一、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林草局本级深入贯彻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改革要求,着力构建“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等有关规定,结合林草部门预算管理实际,将绩效理念和方法全面融入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构建事前、事中、事后绩效管理闭环系统。
(一)组织管理与职责分工
局领导作为预算绩效管理主体,成立以分管局长为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预算绩效管理领导小组。明确各层级职责分工:
办公室:组织制定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办法、实施细则;组织建立健全林草行业核心绩效指标和标准体系;组织开展事前绩效评估、绩效目标编报、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及结果应用;督促绩效管理发现问题整改。
业务科室:按照“谁使用资金,谁负责绩效”的原则,具体开展科室管理项目资金的事前绩效评估、绩效目标编报、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等工作,构建科室管理项目资金的核心绩效指标和标准体系。
(二)全过程绩效管理制度框架
1.事前绩效评估制度。对立项必要性、投入经济性、绩效目标合理性、实施方案可行性、资金合规性、预算编制准确性等内容开展全面评估。将绩效评估置于预算安排前端,作为林草新增财政政策或重大事项安排预算的重要依据,建立事前评估与预算评审融合工作机制。
2.绩效目标管理制度。绩效目标包括基本支出绩效目标、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和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是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
3.绩效运行监控制度。重点监控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产出数量、质量、时效、成本等)和预算资金执行情况。各科室按照“谁支出,谁负责”的原则,定期收集、审核、分析绩效监控信息,及时采取纠偏措施。
4.绩效评价制度。年度预算执行完毕后,依据年初批复的绩效目标,对预算支出效果和管理情况进行客观、公正的综合评价。绩效评价分为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基本支出绩效评价和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5.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制度。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下一年度编制预算和资金安排的重要依据,作为评价各科室年度工作绩效的重要依据,并按政务信息公开规定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公开。
二、核心绩效指标标准体系建设情况
林草局本级按照分领域、分层次的建设思路,持续推进林草行业核心绩效指标和标准体系建设。
(一)指标体系建设思路与原则
坚持绩效指标设置以定量为主、定性为辅,做到绩效指标标准可采集、可衡量、可比较。按照“科学合理、细化量化、可比可测”原则规范设置绩效目标。指标体系涵盖共性指标与分行业个性指标、整体绩效指标与项目支出绩效指标,形成多层次、全覆盖的指标框架。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指标体系
以运行成本、管理效率、履职效能、社会效应、可持续发展能力和满意度六个维度为基础构建指标体系。各维度下设二、三级指标。指标设置必须包含反映核心职能与重点工作的核心指标;必须涵盖产出、效益和成本三类指标。
(三)项目支出绩效指标体系
林草项目绩效评价实行三级绩效指标管理,覆盖项目实施全过程。一级指标统一设置为产出指标(50分)、效益指标(30分)、满意度指标(10分)、预算资金执行率(10分);二级、三级指标根据项目特点细化设定,包括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成本指标等。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政策调整、改进管理实质性挂钩,体现奖优罚劣导向。
(四)林草行业特色核心指标
结合林草工作实际,核心绩效指标重点围绕国土绿化、森林草原资源保护、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林草生态修复等林草核心职能进行设置。
(五)动态调整与持续完善
按照分领域预算绩效指标和标准体系建设工作指引,动态调整林草本行业、本领域核心绩效指标体系。参考往年目标完成情况或绩效评价结果,科学合理设置指标值,实现评价结果横向可比。同时,推动成本效益与支出标准有机衔接,促进绩效指标与支出标准“两个体系”协同联动。
通过上述制度建设与指标体系构建,林草局本级预算绩效管理整体水平显著提升,绩效理念更加深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持续提高。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结余分配:指单位按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或经营结余中提取各类结余的情况。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二、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十三、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四、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指部门(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部门(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部门(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以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新能源汽车充电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部门(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部门(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振增 联系电话:0476-8833820-
第五部分 单位决算表
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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