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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赤峰市林业和草原局党组关于八届市委第五轮专项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进展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市委第四巡察组于2023年4月21日至6月25日对市林草局党组开展了“专项+常规”巡察。7月24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向林草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专项巡察整改情况予以通报。
  一、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一)局党组履行主体责任情况
  2023年7月24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建议。会上,局党组书记代表局党组进行表态发言,对于巡察组的反馈意见和建议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对于纪委监委提出的整改要求全面落实。
  2023年7月28日,局党组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议,局领导班子成员、各科室单位负责人参会。会上开展了集中学习,成立了市林草局党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对15项常规巡察反馈问题进行了责任分解,要求由责任领导和责任科室牵头提出具体主要措施。明确了1名班子成员牵头抓好巡察整改日常工作,指定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巡察整改综合协调和督办落实工作。
  2023年8月14日,局党组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议,局领导班子成员、局机关各科室单位、所属各单位负责人参会。会议传达学习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的函》、研究八届市委第五轮巡察市林草局党组常规巡察、专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会议要求领导班子成员落实整改责任、局机关各科室、所属各单位履职尽责、攻坚克难,严格按照整改时限完成整改工作。
  2023年9月18日,召开党组会议,局领导班子成员、局机关各科室、所属各单位负责人参会。会上通报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督促各科室单位提高工作效率,加快巡察整改进度,确保常规、专项巡察整改、书记点人点事巡察整改工作按照时限整改完成。
 (二)局党组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情况
  局党组书记切实担负起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担任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全面组织落实整改任务。在专题会议上,对常规、专项巡察整改、书记点人点事工作提出具体要求,督促提醒领导班子成员落实整改责任。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市林草局党组围绕八届市委第五轮巡察反馈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逐条制定整改措施,细化整改任务,逐项推进整改落实。
  (一)提高履行五大任务责任意识,推动发展解难题主动性
  1、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

 (1)开展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专题授课、全国生态日、生态文明成果发布会、防沙治沙等主题活动,加深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的学习和实践;8月12日赤峰市两大沙地歼灭战全面启动,将在三北六期工程期间,重点实施“十大工程”,开辟“四大战区”,力争到2030年,全市2661.9万亩沙化土地全部得到有效治理。
 (2)有序对退化林分进行改造修复,逐步提高林分质量和生态功能,已制定《赤峰市林草质量提升工程实施方案》,大力实施林草质量提升工程,重点实施杨树退化林分改造、山杏低产低效林改造修复、灌木林平茬复壮改造修复,发展文冠果木本油料林基地、仁用杏基地、灌木加工利用,通过电话调度各个旗县区,截至目前,2021年以来已完成退化林分改造修复99.69万亩。
 (3)立足于实行严格禁牧的基础上,重点对牧区及半农半牧区的退化放牧场、退化打草场、严重沙化草原实施飞播种草、草原改良、免耕补播、施肥、围栏封育等措施,恢复和提升草原生态系统功能,通过电话调度各个旗县区,截止目前,2021年以来已完成退化草原修复86.97万亩,有效恢复和增加草原植被。
  (4)按照《赤峰市湿地保护规划2023—2035年》要求,给相关旗县区下发了《赤峰市林业和草原局转发关于做好2023年盟市重要湿地或小微湿地等认定工作的通知》(赤林草湿函〔2023〕9号),将小微湿地认定任务进行分配,要求按时完成任务。认定并公布市级小微湿地10处。
  2、工作积极下沉,主动处理举报案件
 (1)全面梳理赤峰市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信访案件,核实后全市共有涉林草群众信访案件230件,其中林草局牵头案件149件,配合案件81件。信访案件中属实12件,基本属实42件、部分属实172件,不属实4件。涉案类型有矿产及工程开发类、开垦及养殖类、破坏公益林类和违规放牧类等。
 (2)对赤峰市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230件信访问题办理情况进行实地督查,并向市整改办反馈验收销号意见,有20件不满足验收标准,其中:阿旗1件、右旗3件、翁旗7件、红山区4件、松山区5件。截至目前,已审核销号17件。
   3、增强森林防火防范风险责任意识
  7月28日已将《赤峰市关于禁止野外用火的规定(草案征求意见稿)》及起草说明报市司法局,8月10日,市司法局发布了关于《赤峰市关于禁止野外用火的规定(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广泛征求社会各方面意见,市林草局结合反馈意见进行了修改,9月22日市司法局召开了《规定》(草案修改稿)专家论证会,根据与会专家意见,市林草局进行了修改,最终形成《规定》(草案审议稿),已按程序报市政府,待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后报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
   4、督促落实森林草原惠民政策
  截至目前已完成11月份底旗县区公益林补贴资金调度工作,截止2023年12月1日,全市未兑现公益林补贴资金0.51亿元,涉及两个旗县区:克旗2637.44万元、敖汉2431.80万元。市督查保障中心已开展实地督导工作。
  (二)落实总书记“守护建设好绿色家园,全力打造祖国北部边疆亮丽风景线”
   1、推进退化林分改造和退化草原修复工作,促进森林草原提质增效

  (1)对全市有381万亩退化林分修复工作的进行科学规划,制定了《赤峰市林草质量提升工程实施方案》,依托三北六期工程等重大工程,大力实施林草质量提升工程,包括杨树退化林分改造、山杏低产低效林改造修复、灌木林平茬复壮改造修复,强化退化林修复工作的监管和评估,确保修复工作按照科学规划和技术要求得到有效执行,并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截至目前,2021年以来已完成退化林分改造修复99.69万亩。
  (2)依托三北六期等重大生态工程规划好至2030年远期退化草原修复目标,加快实施退化草原修复工作。立足于实行严格禁牧的基础上,重点对牧区及半农半牧区的退化放牧场、退化打草场、严重沙化草原实施飞播种草、草原改良、免耕补播、施肥、围栏封育等措施,恢复和提升草原生态系统功能。截止目前,2021年以来已完成退化草原修复86.97万亩,有效恢复和增加草原植被。
  (3)根据不同森林草原特点,制定科学的经营管护方案,包括水肥、修剪枝、防病虫害等措施,有效保证森林草原的可持续发展;今年以来全市逐步重塑一支反应迅速、运转高效、保障有力、全域联动的林草行政执法队伍,全市12个旗县区均已组建林草执法队伍,对破坏森林草原的行为进行有效遏制,保障森林草原的健康持续发展。
  2、提高草种成果转化率较低,供给能力不足,科技贡献率
  (1)开展退化草原修复技术研究,完成退化草原围封550亩,模拟飞播种草296亩。产草量是原生态植被的3.5~12倍,平均植被盖度提高了35%左右,载畜能力提高显著提高。在赤峰市森林草原保护发展中心牵头下,2023年我市新建草种繁育基地1万亩。
  (2)加强草专业人员力量。2023年通过公开招聘,聘用草学专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1人。经8月22日市林科所党委会议研究,将现有的2名草学专业研究生分配调整到草原与荒漠化研究室工作                                         

  (3)与内蒙古农业大学合作对野生黄花苜蓿、达乌里胡枝子、达乌里黄芪、羊草、披碱草和冰草等6个牧草品种进行栽培驯化,制定完成《赤峰市2023年野生优良乡土草种栽培驯化试验方案》。与中国科学院空天信息创新研究院教授在阿鲁科尔沁旗开展草原调查工作。
  3、提高全市人工造林合格率
 (1)强化前期工作,对造林方案、设计的审批,包括树种选择、种植密度、造林时间等方面严格按照造林技术规程执行。同时在造林后期加强管护力度,强化执法监督,防止人为破坏和自然灾害对树木生长的影响,确保造林成果的稳定,有效提高造林成活率和保存率。
 (2)为推进我市林草质量提升工作有序开展,依据根据《赤峰市加强荒漠化综合防治和推进“三北”等重点生态工程建设实施方案》,制定了精准提升林草质量的《赤峰市林草质量提升工程实施方案》;对2023年林业草原建设重点工作和“十四五”以来林草已建工程项目加强质量监测。
 (3)松山区、克旗、敖汉进行补植,已完成验收。
 (三)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推进“两个转化”,实施“三个要效益”
  1、深入理解森林就是“四库”理念理解,探索林业经济变现途径
 (1)正在编制赤峰市生态系统碳汇能力巩固提升实施方案,待自治区印发后印发。及时关注国内碳交易补充机制重启,积极筹备现有碳汇造林方法学下的碳交易。
 (2)深入理解森林就是“四库”的理念,发挥森林的生态、经济、社会和文化等多种功能和价值,从全局、大局的角度来看待森林,多方合作探索林业经济变现途径,发展特色林业。
  2、深入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落实林下经济政策,向林下要效益
 (1)争取自治区2023年林业产业项目补助资金1670万元,已落实到各旗县区。                                                          
  (2)超额完成林药种植和林菌栽培任务,完成林药种植10.334万亩,完成林菌栽培1.1万亩。                                                           
  (3)8月16-18日召开林草专业合作社和产业发展培训班,参会人员120余人,进行专题辅导,加强合作社管理,促进林菌、林药等林下经济发展。                                                  
  (4)各旗县区已通过印发工作通知、制定管理办法、明确审批流程等方式进一步加强了对发展林下经济的规范管理。
  3、促进林草产业发展,向林草产业要效益,破解“大资源、小产业、低效益”瓶颈
  (1)赤峰市2023年文冠果建设共完成13.6万亩。其中完成文冠果低产低效林提质增效3.69万亩;完成杨树退化林分改造建设文冠果6.29万亩;完成新建文冠果面积3.62万亩。   
  (2)组织各旗县区准备2023年项目实施方案,林草产业重点龙头企业旗县区已完成材料申报12家。并对龙头企业进行现场查验认定。
  (四)健全依法行政机制体制,提升处置森林草原违法违纪案件能力和力度
  1、促进“以疏为主、疏堵结合”的草原生态保护与农牧民增收的草原畜牧业发展方式
  市级围绕草原生态保护和草原畜牧业转型升级赴旗县区开展宣讲5场次,培训干部群众5000余人次。组织各旗县区全面开展草原普法宣传月活动,全覆盖宣传草原法规政策。及时掌握旗县区违反草畜平衡和禁牧休牧问题发生情况,2023年上半年,全市共查处违反禁牧休牧和草畜平衡规定问题3978件。
  2、提高防范化解林草风险斗争意识,加大依法打击森林草原违法案件力度
  (1)制定印发《赤峰市打击毁林毁草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市、旗县区林草部门均成立了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领导小组,细化工作专班,按要求开展自查自纠和问题整改等工作。目前,旗县区共清查反馈建设项目临占和矿山企业违规违法占用草原林地问题台账20件,完成整治12件。
  (2)推进违法违规占用森林公园问题整改。排查175个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
  (3)阿旗已完成挂牌督办问题整改并上报整改报告,市林草局已组织人员现地查验。
  (4)全面清查阿旗2022年森林督查核查确定问题图斑共2期71个,全部完成整治。
  3、加强林草执法监管,加快重塑林草执法体系建设
  (1)关于加快重塑林草执法体系建设。截至目前,全市12个旗县区均已召开完编委会研究林草执法保障性机构组建工作,共设立12个执法保障性机构,增加284人,已有229人到岗。
  (2)12个旗县区采取与旗县司法局联合或自行组织培训的方式均开展执法人员培训,共计培训18次,309人次。宁城县、巴林左旗林、林西县结合违法图斑办理案件147起。
  (五)落实民族团结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全过程,呵护“模范自治区”崇高荣誉
   1、运用民族理论解决牧区草畜平衡与禁牧休牧政策
  市级围绕草原生态保护和草原畜牧业转型升级赴旗县区开展宣讲5场次,培训干部群众5000余人次。组织各旗县区全面开展草原普法宣传月活动,全覆盖宣传草原法规政策。
   2、在创新推进“互联网+民族团结”,利用新媒体有形、有感、有效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
  结合民族团结宣传月、民族法律宣传周、民族团结进步月、主题党日活动、党课、创城包联等,利用“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及LED显示屏,广泛开展党的民族理论和政策法规、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截止目前,在机关党建和局视频号等发布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民族团结方面信息30条。
  (六)落实待批项目大起底工作,加快待批项目办结
   1、推进补批项目办结
  推进草地5个补批项目已办结。
   2、严格把关旗县区谋划实施建设项目
  截止目前,赤峰市涉林涉草待批剩余11个项目中9个项目已完成林草手续办结,剩余2个项目中1个项目不涉及办理林草手续、1个项目待旗林草局审核通过后,逐级审核审批。
  (七)重视沉淀资金大起底工作,准确账户核定,清理资金
   1、督促惠农补贴资金拨付
  目前已完成11月份惠农补贴资金调度工作,截止12月1日,全市应付未付惠农补贴资金2.45亿元,其中未拨付退耕还生态林纳入抚育资金1.38亿元、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0.51亿元、退耕还林还草资金0.45亿元、退耕还生态林纳入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1126.24万元、草管员资金1.3万元。
  未拨付资金涉及八个旗县区,其中阿旗0.61亿元、克旗0.54亿元、敖汉0.49亿元、林西0.26亿元、左旗0.19亿元、松山区0.17亿元、右旗0.16亿元、宁城372.63万元。           
  目前相关科室已对涉及金额较大的旗县区进行督导工作。
  2、及时上缴财政资金
  市森林草原发展保护中心应缴未缴利息收入已于2023年5月31日上缴财政,应缴未缴财政款已于2023年6月2日上缴财政,应缴未缴零余额账户余额已于2023年6月19日上缴财政。在今后工作中继续加强对材料审核,确保材料的统一性、准确性。
  (八)盘活“半拉子”工程项目  
  完成11个未完工项目情况整改情况的调度工作,对项目进度、未按期完工原因及预计完工时间及推进措施等进行调度,截至目前11个项目均已完成。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持续高度重视。局党组切实担负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持续抓好整改落实。督促责任领导和责任部门牵头进一步整改。办公室加强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统筹安排、协调调度和督促落实。延续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上下联动、左右协同的工作机制。 
  (二)切实履职尽责。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切实加强党组领导把关作用,从严管理干部队伍,增强干部干事创业使命感责任感,鼓励引导干部克服困难,迎难而上,写好巡察整改“下半篇文章”。
  (三)严格落实整改。严格根据问题整改措施台账,对照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推进工作进展,确保巡察整改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开展常态化推进整改工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馈。

    联系方式:0476-8833819
    邮政信箱:赤峰市松山区玉龙大街77号
    电子邮箱:1065376783@qq.com
    
                                                  中共赤峰市林业和草原局党组
                                                         2023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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