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元宝山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全面落实林长制各项工作要求,在林草资源保护、生态修复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
强化林长履职,筑牢责任根基
全区共设三级林长159名,形成了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三级林长制组织体系;区、镇乡、村三级设立林长办74个,全区划分为310个网格,落实以村组干部为主的网格员326人,构建“一长两员”源头管理框架,实现全区资源网格化全覆盖。区级林长发挥牵头抓总作用,通过召开林长会议、签发林长令、签批批示、现场调度等方式,安排部署重点工作。针对林草资源保护发展重点、难点问题,区林长办及时提请常务会议研究,向区级林长、副林长进行专题汇报,推动形成林长亲自部署、部门协同落实的工作格局;全区常态化巡林督导,区级林长每季度带队深入重点林区开展督导检查,对森林防火、生态修复等重点难点问题亲自督办;镇乡、村级林长按照巡林制度要求,对上级林长交办的问题及时跟踪,确保整改到位,形成一级盯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巡林格局。林长办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制定印发工作要点,明确重点工作任务和责任分工,为各级林长履职提供清晰指引。推送年度林长巡查手册,及时向林长、副林长呈送资源清单、重点工作清单、提示单,为林长履行职责提供了基础依据,使林长开展工作更有针对性。根据分工调整,及时更新林长名单及责任区域,并及时督促镇乡对“一长两员”进行及时调整。针对重点工作任务,及时进行通报,对进度缓慢的乡镇,下发工作提示单,确保各项部署落地见效。
加强部门协作,形成共治合力
深化部门协作,加强与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公安、检察院等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和协作配合,定期开展部门联席会议,合力解决林草资源保护重点难点工作,近年来,开展了“清风行动2024”、召开了湿地保护工作等会议。建立“林长+警长”“林长+检察长”协同工作机制,深化与公安、检察机关协作配合,在打击野生动植物违法犯罪、处理违法图斑、森林草原防灭火、湿地保护、打击毁林毁草违法行为等形成森林草原湿地资源保护合力,有效推进林草行政执法、刑事司法和检查监督有效衔接,实现林长制由“建立”到“见效”。
聚焦保护发展,筑牢生态屏障
推进林草建设。持续加强林草湿荒一体化保护修复工程,因地制宜、科学施策,积极实施退化林分改造、植被恢复、义务植树等生态建设工作。2021年以来完成退化林分改造修复项目1.225万亩,植被恢复0.58万亩,低质低效林抚育0.2万亩,2024年实施林草湿荒一体化保护修复5200亩。实施了红元大道、平元一级路、赤朝高速等主干道路绿化工程和重点区域抚育,保障建设成果和景观效果。结合乡村振兴和美丽宜居乡村建设,推进乡村绿化美化行动,实施村庄绿化29个。
加强资源管护。加强林木采伐和使用林地审批管理,严格执行限额采伐管理和使用林地制度,控制森林资源消耗,有效强化生态保护红线管控。结合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国土三调”融合数据,对违法违规破坏林地草地行为进行专项整治,涉林草违法行为逐年减少,整治工作取得实质性成果。严格常态化执法,2023年4月建立了林草行政执法队伍,依法开展破坏森林草原湿地、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违法行为、盗伐滥伐林木、非法占用林地草地等违法行为。全面落实禁牧工作,2022年制定发布元宝山区封山禁牧通告,强化禁牧宣传管护力度,违法放牧行为有所下降。持续开展“清风行动”,自2021年以来完成林业有害生物防治3.5万亩,病虫害发生率严格控制在有效范围内。落实防火责任制,全面开展防火检查与隐患排查,强化防火宣传;开展林下可燃物清理和计划烧除工作,加强防火基础设施建设。累计维修防火作业路300余公里,林下可燃物清理7500余亩,维修防火隔离带4.51公里,计划烧除防火线300余公里,更新各类防火宣传设施170余处,有效提升火灾防控能力,近年来全区无较大以上森林草原火灾发生。
强化科技支撑。2022年地方财政投入200万元建立了智慧林长制综合管理平台,通过视频监控、塔台瞭望、地面巡查、卫星定位等动态监测手段,建立林长制智能化巡林和森林火险预警监测功能集于一体的监测体系,实现重点区域森林资源实时监控、森林火险实时预警、资源数据实时更新,提升资源监测管理科技化、精细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