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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市3处基地被认定为自治区级 林业和草原科技推广基地

   日前,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公布了第二批自治区林业和草原科技推广基地名单。赤峰市有3处基地名列其中。

   这3处基地分别为:赤峰市林业科学研究所建设的“内蒙古自治区文冠果高效培育与集约经营科技推广基地”和“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特色林果科技推广基地”,喀喇沁旗旺业甸实验林场建设的“内蒙古自治区旺业甸林下产品种植科技推广基地”。
科技推广基地是在林业和草原科技推广示范工作过程中形成的,在创新研究、技术开发利用、成果推广转化、标准化、科技服务、科学普及教育等方面起到引领示范和辐射带动作用的科技示范场地,能够长期发挥作用,具有一定规模,能为生态保护建设和产业发展提供技术服务和支撑。

   此次认定是依据《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加强中央财政林业和草原科技推广示范项目管理的通知》(内林草改函〔2020〕139号)精神,对通过实施推广项目建成的示范作用显著,土地权属清晰且能够确保长期稳定使用,具有一定规模且具备继续实施科技项目的条件,有稳定的科技人才队伍支撑,有相对完善的基础设施设备条件的基地进行认定,今后也将在科技项目和资金安排方面给予支持,有利于进一步发挥科技成果推广示范效果和辐射带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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