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和市政府:
按照通知要求,现将我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在2024年初制发赤峰市林草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贯彻党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指导。
(二)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推行“告知承诺+容缺办理”审批服务模式。制定“容缺受理”事项清单,在办理临时使用林地、生猪养殖永久使用林地和在草原上修建直接为草原保护和畜牧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使用草原0.67-70公顷等事项审批时,可在次要材料缺少时,予以受理。优化组件材料,全面实行网上审核审批。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取消用地单位使用林地申请文件、取消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或现状调查表中使用林地结构现状图和林地保护等级分布图,严格按照要求精简优化材料,减轻企业负担、提高组卷效率。2024年1月份,依托“内蒙古政务服务平台”和“全国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系统”,全面实现了建设项目使用林地草原“互联网+”审核审批。优化办理程序,对新能源和电网项目办理林草前期手续,对申报材料“只补正、不退回”,对需要补正的申报材料一次性告知且只补正一次。对新能源和电网项目实行临时使用林草地手续与永久使用林草地手续同步办理,并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行政许可或出具审查意见上报自治区林草局。
(三)加强立法工作。按照市人大立法计划要求,配合市人大开展《赤峰市野外防火条例》立法工作调研及征求意见工作,经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对草案进行修改等程序,该条例已于2024年正式公布实施。
(四)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监督管理。严格落实合法性审查法定程序,出具合法性审查文书27份,根据最新文件要求,调整合法性审核格式,行政规范性文件及其他文件合法性审核率达100%。充分发挥聘用律师法律顾问的作用,聘请专业律师作为局机关常年法律顾问,和律师签订聘用合同后及时向市司法局报备法律顾问合同。充分发挥聘用律师法律顾问的作用,聘请律师对局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审核市林草局合同3份。
(五)落实行政执法相关工作。一是做好行政复议工作。受理1起行政复议案件,参加1起行政复议案件有关证据材料调查核实工作。二是提升执法质量。根据《关于印发赤峰市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实施方案的通知》,并结合实际,制发赤峰市林草局提升执法质量的工作举措、问题清单和整改方案,并逐步贯彻落实。三是加强执法工作。向旗县区转发》《林业和草原行政案件类型规定》《关于森林公安机关授权期内行使部分林业和草原行政处罚权的实施意见的函》等国家和自治区执法文件,对执法工作做出要求。贯彻落实《关于深入推进包容审慎监管进一步提升柔性执法质量的通知》,依据行政处罚法相关规定制定赤峰市林草局的“两轻两免”清单,推动林草领域柔性执法。四是落实行刑衔接机制。2024年7月,赤峰市林草局与赤峰市公安局共同召开了林草行政执法座谈会,在协作机制建设、共同执法、行刑衔接、执法依据、案件鉴定、图斑移交等方面交流了对策和建议,并向旗县区共同印发了《赤峰市林草局 赤峰市公安局行政执法有关问题座谈会会议纪要》(赤林草办发〔2024〕231号),深化了林草、公安两部门在林草行政执法领域的合作与交流。
(六)全面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一是加强工作人员的学法力度。按照《赤峰市关于贯彻落实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的通知》要求,制发赤峰市林草局应知应会清单,并将清单内容安排在理论中心组会议上进行了学习。组织全局职工参加“法治迎新春 平安过大年全民学法活动”“人人争当国安卫士”等线上普法活动。组织执法人员和法治工作人员参加习近平法治思想、行政复议等内容的培训5次,丰富了工作人员的法律知识储备。二是创新普法工作。2024年8月14日,赤峰市林草局与内蒙古自治区林草局、克什克腾旗林草局三级林草部门,联合呼和浩特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在克什克腾旗共同开展旁听庭审和送法下乡活动通过“部门+法院联动”方式送法到基层、到乡村,是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的有效尝试。三是开展行政执法人员教育培训工作。根据《赤峰市加强行政执法人员教育培训工作方案》内容,制发赤峰市林草局行政执法人员教育培训工作方案,并于2024年9月,联合赤峰市公安局共同举办全市林草行政执法业务培训班,邀请了公安、检察、司法、行政机关领域专家学者,就涉林草行政执法相关法律法规、行政处罚程序等进行了专题讲解,市、旗两级林草、公安业务骨干共140余人参加此次培训。
二、存在的问题
(一)法治宣传形式单一。普法宣传仍以横幅、宣传册等线下形式为主,对公众号、官方网站利用较少。法治宣传微阵地建设不足,林草法律宣传氛围不够浓厚。
(二)林草执法人员办证难。赤峰市林草局已经组建的林草行政执法保障性人员大多是事业编制,所在单位为事业单位,不符合办理行政执法资格证件的要求,因此当前林草执法队伍存在只有人员,没有证件的情况,阻碍行政执法工作的开展。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继续推进林草执法队伍组建工作,继续探索执法队伍组建模式,努力解决基层执法面临的困境难题。落实行政执法相关制度和文件要求,继续梳理执法权责清单,做好执法工作的保障工作。
(二)继续加强普法工作,对林草领域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地方性文件进行宣传普及,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以期待增强农牧民法律意识,从而减少破坏林木和草原的行为。
赤峰市林业和草原局
2024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