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发文件

赤峰市林业和草原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2025-11-28 16:20 来源:赤峰市林业和草原局

 2025年,赤峰林业和草原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工作主线,纵深推进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水平不断提升。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内容,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党支部学习“必修课”,采取集中学和自学的方式,经常学、反复学、系统学。2025年,局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开展集中学习、专题研讨20余次,通过持续加强理论武装,全局牢固树立“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理念,干部职工的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显著提升,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在林草领域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二、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重塑林草行政执法队伍,市本级层面,明确了市林业和草原督查保障中心承担林草领域行政执法相关辅助工作的职能职责,市林草局设立了行政执法科,负责林草行政执法的指导监督工作;旗县区层面,12个旗县区均已按照自治区时限要求设立了林草执法中队,共核增林草行政执法队伍编制240名,目前已到位214人,其中有115人办理了执法证。苏木乡镇层面,全市137个苏木乡镇和涉农街道中,其中130个苏木乡镇在内设机构或农牧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加挂了林草工作站牌子,明确了相应工作职责,现配备林草工作人员451名。联合市委组织部等6部门共同印发《关于印发赤峰市旗县区林草执法中队运行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对林草领域行政执法体制机制中涉及的业务、人员、财务管理等方面事宜进行了明确。全市林草行政执法体系正在理顺,常态化、长效化、制度化遏制毁林毁草行为的工作格局初步形成。

三、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坚持以优化营商环境为出发点,聚焦企业群众办事堵点难点,深入企业开展“贴身服务”,对林草手续办理环节全程帮办、盯办、跟办、督办,变“前置审批”为“前置服务”,通过全流程服务压缩办理时限、减少企业跑腿次数,切实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以高效审批服务为营商环境“加分”。2025年5月23日,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和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联合发布《关于开展用地用林用草联合审批的试点工作的通知》,决定在赤峰市林西县开展联合审批试点。为推动试点落地见效,市林草局主动作为,积极与市自然资源局相关科室、林西县林草局对接协调,于6月20日召开联合审批试点工作推进会,围绕建立跨部门协同审批机制、简化审批流程、统一申请材料清单等事宜深入探索,力争通过部门联动打破信息壁垒,以审批流程的“减法”换取企业发展的“加法”,持续优化赤峰市林草领域营商环境,为项目建设提速、企业发展赋能。

四、持续开展普法工作。梳理总结“八五”普法工作实施成效与创新举措,研究谋划“九五”普法规划。做好普法工作指引,制定印发《赤峰市林业和草原局2025普法工作方案》和《赤峰市林业和草原局2025普法清单》,对2025年林草局普法工作进行规划,并在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坚持线上线下同步推进,充分利用公众号、网站、短视频、宣传栏、标语等各类方式,广泛宣传林草政策法规,营造起坚决遏制毁林毁草行为的强大声势。全市共举办毁林毁草违法违规行为集中整治现场宣传活动140场,进行相关报道275次,发放悬挂宣传品56.35万份,旗县区(苏木乡镇)通报典型案例220个;市级发布典型案例4期24个,编发工作简报24期,市直公众号发布毀林毁草专题信息38条,林草普法3条,视频2条,市林草局官方网站共发布有关信息35条。在人民网公众号刊发了《赤峰四招“组合拳”向毁林毁草行为“亮剑”》,营造了强大的舆论声势,有力震慑了违法犯罪行为。

五、全面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加强学法力度。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和执法监督人员参加习近平法治思想、行政复议等培训3次,进一步提升法治工作人员能力水平。规范执法证件管理工作。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组织局机关及督查保障中心12名符合条件人员办理行政执法证,1名人员办理执法监督证。目前,全局共有林草行政执法人员32人、执法监督人员6人,实现“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动态更新权责清单。梳理赤峰市林草局权责清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变更动态清理清单,经梳理,赤峰市林草局共有143项行政权责事项,在市政府网站进行了公示。通过事项平台优化完善保留的盟市级、县级23项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开展行政执法人员教育培训工作。组织本单位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人员参加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强化行政执法能力建设培训班网上培训。举办全市林草行政执法业务培训班,邀请了公安、司法等领域专家学者,就涉林草行政执法相关法律法规、行政处罚程序等进行了专题讲解,市、旗两级220余名林草行政执法业务骨干参加此次培训。

六、推进立法调研和意见反馈工作。配合自治区司法厅、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开展《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办法》立法调研工作。针对《内蒙古自治区防沙治沙条例》《内蒙古自治区草原保护条例》《赤峰市旅游市场管理条例》等条例(征求意见稿),按要求反馈意见10余条。

七、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监督管理。严格落实合法性审查法定程序,出具合法性审查文书26份,行政规范性文件及其他文件合法性审核率达100%。根据司法局等部门的要求,先后开展4次相关文件的清理工作。充分发挥聘用律师法律顾问的作用,聘请律师对《赤峰市防火规划(2024-2030)》等重大行政决策提供法律意见,审核民事法律合同、行政委托书等12次,参与处理市林草局行政复议、诉讼案件。

2025年,赤峰市林业和草原局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行政执法质量有待提高、法治为民办实事意识有待加强等问题。下一步,赤峰市林业和草原局将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扎实推进法治建设各项任务,不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为推动赤峰市高质量发展提供林草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