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赤峰市森林草原保护发展中心
单位负责人:吕景辉
财务负责人:张瑞军
编制人:袁淑丽
报送日期:2026年8月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单位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2025年度单位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第二部分 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公用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 单位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国有资产占用情况及政府采购支出信息表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1.参与拟订全市林草发展、防沙治沙规划,承担全市林业和草原生态建设修复方案、设计编制的技术性工作。
2.承担荒漠化和沙化土地防治、沙尘暴灾害预测预报等技术性工作。
3.承担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和沙化土地及生物多样性保护监督检查的技术性工作。
4.承担各类自然保护地保护、沙化土地封禁保护等辅助性工作。
5.承担森林草原火灾预警监测、防火物资储备工作,协助开展防扑火工作。开展相关技术培训及社会宣传工作。
6.参与拟订全市林木种苗生产建设发展规划。
7.参与拟订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工作长远发展、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并实施。
8.承担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和沙化土地、自然保护地、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和古树名木等自然资源调查、动态监测、评价等工作。
9.参与拟订实施林草信息化与电子政务建设总体规划,承担林草基础数据、重点数据库的应用工作。承担林草信息化重点项目的设计、实施和技术培训。
10.参与拟订全市林草国际合作和利用外资规划。
11.完成市林业和草原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1.根据中共赤峰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赤机编发(2020)43号文件,本单位赤峰市森林草原保护发展中心,由赤峰市林业工作总站、赤峰市草原工作站、赤峰市林业治沙站、赤峰市天然林资源保护站、赤峰市林业种苗站、赤峰市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和野生动植物保护站、赤峰市林业对外合作项目站、赤峰市林权服务中心组成,8个单位合并为1个单位。在职人员共58人。本单位内部共8个科室:综合科、建设修复科、保护科、种苗科、党办、建设规划信息、对外合作、防治检疫。本单位无下属单位。
2.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单位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计1家,具体包括赤峰市森林草原保护发展中心本级。详细情况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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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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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赤峰市森林草原保护发展中心 |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
三、2025年度单位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全面发力,助推生态建设开展。
重点区域绿化工作、森林草原保险工作、基层林草工作站建设工作、草原建设修复工作、林草种苗基础保障工作。
(二)精准防控,筑牢有害生物灾害防线
2025年,林业有害生物发生面积87.36万亩,同比下降49.68%,完成自治区下达的成灾率控制指标;草原有害生物发生面积438.9万亩,同比下降36.9%,完成自治区下达的成灾率控制指标。全面完成调运苗木检疫工作,加强有害生物监测工作,扎实开展松材线虫病普查工作,开展松树钻蛀类害虫系统调查。
(三)加强保护,守护林草资源安全
一是公益林和天然林保护工作。管护责任单位科学划定管护责任区,全部与护林员签订了管护协议,管护任务落实率100%。积极推动补偿资金发放,组织旗县区完成了《2025年度旗县区森林生态保护修复补偿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审批工作,及时向旗县区财政部门提交资金发放申请报告和发放清册。补偿资金发放全面实施三级网上公示,多次开展补偿资金督查,有效提高补偿资金发放率。
二是生态护林员管理工作。完成4078名脱贫人口生态护林员选聘续聘,全面落实天然林及公益林护林员管护责任,依托全国生态护林员信息管理系统,督促提升巡护APP上线率,强化生态管护作用。
三是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扎实推进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指导各旗县区、国家级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站开展监测防控工作,未发现野生动物疫情。持续开展豹类分布及栖息地现状调查、陆生野生动物救助等项目,完成越冬及春秋迁徙期水鸟同步调查,联合翁旗林草局开展白枕鹤繁殖期调查,协助指导乌力吉沐沦河国家湿地公园开展鸟类监测,为野生动物保护工作奠定基础。组织起草《野生鸟类保护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并指导相关旗县区开展巡护、巡查工作,参与严厉打击非猎捕野生鸟类专项行动,配合多部门联合检查相关场所,有效防范鸟类违法行为。
四是草原保护工作。指导各旗县区按照自治区下达的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公益林管护等疑似数据及图斑,开展“一地多补”全面排查核验。强化野外放牧监管技术支撑,通过暗访巡查等方式精准摸排违规放牧行为,规范完成信息统计、汇总及上报闭环管理。
五是林草资源监测工作。扎实落实自治区草原监测评价制度,全面提升草原监测评价能力,做好12个固定监测点、62个草原物候期、217个林草生态综合监测草原样地的内外业工作,为草原监督、管理和执法提供高效服务和技术数据支撑。
(四)深化合作,推动林草事业发展
一是林业对外合作工作。推进旺业甸“多功能林业试验示范项目(三期)”活动计划;推进三义井林场“大中亚区域植被恢复与森林资源管理利用示范项目(三期)”建设。
二是林草碳汇工作。有序推动CCER碳汇项目开发。
第二部分 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赤峰市森林草原保护发展中心 2025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计均为 1667.32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56.79万元,增长3.53%,变动原因:本年下达新项目;与上年决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90.89万元,增长12.93%。其中:
(一)收入决算总计 1667.32万元。包括:
1.本年收入决算合计 1667.32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190.89万元,增长12.93%,变动原因:本年下达新项目。
2.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 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变动原因:不存在此项内容。
3.年初结转和结余 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减少) 0万元,增长(下降) 0%,变动原因:不存在此项内容。
(二)支出决算总计 1667.32万元。包括:
1.本年支出决算合计 1667.32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190.89万元,增长) 12.93%,变动原因:本年下达新项目。
2.结余分配 0万元。结余分配事项:无。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减少) 0万元,增长(下降) 0%,变动原因:不存在此项内容。
3.年末结转和结余 0万元。结转和结余事项:无。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减少) 0万元,增长(下降) 0%,变动原因:不存在此项内容。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赤峰市森林草原保护发展中心 2025年度本年收入决算合计 1667.32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1667.32万元,占 100.00%;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0万元,占 0%;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0万元,占 0%;
上级补助收入 0万元,占 0%;
事业收入 0万元,占 0%;
经营收入 0万元,占 0%;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万元,占 0%;
其他收入 0万元,占 0%。
图1.收入决算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赤峰市森林草原保护发展中心2025年度本年支出决算合计 1667.32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 1480.38万元,占 88.79%;
项目支出 186.94万元,占 11.21%;
上缴上级支出 0万元,占 0%;
经营支出 0万元,占 0%;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0万元,占 0%。
图2.支出决算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赤峰市森林草原保护发展中心202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计均为 1667.32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 56.79万元,增长3.53%,变动原因:本年新增项目;与上年决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90.89万元,增长12.93%,变动原因:本年新增项目。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赤峰市森林草原保护发展中心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 1667.32万元。与年初预算 1610.53万元相比,完成年初预算的 103.53%。其中: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决算数为 232.61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减少 11.43万元。其中:
1.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115.08万元,支出决算80.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0.22%。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本年退休人员去世两人。
2.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100.95万元,支出决算98.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27%。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缴费基数调整。
3.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23.1万元,支出决算27.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1.08%。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本年一名在职人员申请提前退休。
4.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20.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本年年初预算不包括死亡抚恤。
5.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年初预算4.91万元,支出决算 4.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11%。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在职人员工伤及失业保险缴费基数调整。
(二)卫生健康支出(类)
卫生健康支出(类)决算数为 59.82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 9.77万元。其中:
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50.05万元,支出决算59.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9.52%。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本年新增在职人员。
(三)节能环保支出(类)
节能环保支出类决算数为99.87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减少78.53万元。其中:
1.自然生态保护(款)草原生态修复治理(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25.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年初预算不包括此项目。
2.其他节能环保支出(款)其他自然生态保护支出(项)。年初预算178.4万元,支出决算74.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1.6%。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此项目正在实施。
(四)农林水支出(类)
农林水支出决算数为1192.22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138.23万元。其中:
1.林业和草原(款)事业机构(项)。年初预算984.77万元,支出决算1102.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1.95%。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本年新增在职人员。
2.林业和草原(款)森林资源培育(项)。年初预算23.61万元,支出决算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5.06%。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项目正在实施。
3.林业和草原(款)森林资源管理(项)。年初预算10万元,支出决算18.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7.4%。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本年预算数不包括新下达的此项目资金。
4.林业和草原(款)林业草原防灾减灾(项)。年初预算32.61万元,支出决算54.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6.36%。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本年预算数不包括新下达的此项目资金。
5.林业和草原(款)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1.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本年预算数不包括新下达的此项目资金。
6.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年初预算3万元,支出决算2.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33%。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此项目正在完成。
(五)住房保障支出(类)
住房保障支出(类)决算数为 82.79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减少 1.26万元。其中:
1.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84.05万元,支出决算82.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5%。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调整。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赤峰市森林草原保护发展中心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 1480.38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 1318.7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412.82万元、津贴补贴100.47万元、奖金74.41万元、绩效工资230.5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98.19万元、职业年金缴费27.97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59.82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4.67万元、住房公积金82.79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27.58万元、退休费75.21万元、抚恤金20.98万元、奖励金0.6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2.74万元。
(二)公用经费 161.6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53.41万元、邮电费1.49万元、差旅费37万元、培训费4.94万元、公务接待费0.24万元、福利费16.5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4.9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2.1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6万元、办公设备购置5.28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赤峰市森林草原保护发展中心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 186.94万元,其中:
(一)商品和服务支出 176.9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0.26万元、印刷费13万元、差旅费17.06万元、维修(护)费5.89万元、租赁费1万元、培训费9.77万元、专用材料95.37万元、劳务费14.64万元、其他交通费14.95万元、委托业务费5.04万元。
(二)资本性支出 9.98万元。主要包括:专用设备购置8.78万元、无形资产购置1.2万元。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赤峰市森林草原保护发展中心202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全年预算 25.16万元,支出决算 25.16万元,完成预算的 10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全年预算 0万元,支出决算 0万元,完成预算的 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 24.92万元,支出决算 24.92万元,完成预算的 100.00%;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 0.24万元,支出决算 0.24万元,完成预算的 100.00%。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全年预算 25.16万元,支出决算 25.16万元,与预算差异原因:无差异。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具体情况说明。
赤峰市森林草原保护发展中心202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25.16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万元,占 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24.92万元,占 99.04%;公务接待费支出 0.24万元,占 0.96%。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万元,全年出国(境)团组0 个,累计0 人次。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减少) 0万元,增长(下降) 0%,变动原因:无。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24.92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0万元。本年度使用财政拨款购置公务用车0 辆,开支内容:无。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减少) 0万元,增长(下降) 0%,变动原因:无。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24.9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的燃料费、新能源汽车充电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截至2025年12月31日,使用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 辆。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减少) 0万元,增长(下降) 0.00%,变动原因:无变动。
3.公务接待费支出 0.24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支出 0.24万元,接待5 批次,15 人次,开支内容:公务接待;国(境)外公务接待支出 0万元,接待0 批次,0 人次,开支内容:无。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 0.56万元,下降69.86%,变动原因:本年公务接待支出减少。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赤峰市森林草原保护发展中心2025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 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减少) 0万元,增长(下降) 0%,变动原因:本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余。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赤峰市森林草原保护发展中心2025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 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减少) 0万元,增长(下降) 0%,变动原因:本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余。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公用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赤峰市森林草原保护发展中心 2025年度公用经费支出决算 161.61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2.21万元,下降 1.35%,变动原因:多笔项目正在实施中,剩余资金待完成支付,决算数较上年减少。其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 0万元。比上年决算相比,增加(减少) 0万元,增长(下降) 0%,变动原因:我单位类型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赤峰市森林草原保护发展中心2025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60.8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23.7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37.15万元。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52.8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6.86%,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52.8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6.86%;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0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00%。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赤峰市森林草原保护发展中心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部门(单位)共有车辆7 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 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 辆、机要通信用车0 辆、应急保障用车0 辆、执法执勤用车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4 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 辆、其他用车3 辆,其他用车主要是业务用车;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 台(套)。
十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赤峰市森林草原保护发展中心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组织对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11个,资金 186.9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 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
组织对“自治区草原有害生物防治项目”、“林草种质资源补助”、“草原鼠害防治--自治区资金”等11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35.63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
(二)单位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赤峰市森林草原保护发展中心2025年度在决算中反映11个一般公共预算项目,以及0个政府性基金项目,共11个项目的绩效自评结果。
1. 2025年度自治区草原有害生物防治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3.88分。全年预算数为20万元,执行数为17.09万元,完成预算的85.45%。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全市完成草原有害生物防治60万亩,草原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10%以内,草原有害生物防治能力进一步提高,重大危险性有害生物得到有效控制。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工作人员设置绩效目标时不是很合理。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对中央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绩效目标的设置,更贴近项目实际运行。加强对绩效管理、绩效评价相关知识的培训力度,增强提高绩效管理业务人员绩效管理能力、专业素质和思想水平,科学设置绩效目标,合理使用项目资金,排除不利因素,保障项目进行正常实施。
2.2025年度林草种质资源补助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6.15分。全年预算数为13万元,执行数为1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资金主要用于本项目为赤峰市第一次林草种质资源普查第四年,用于普查出我市林草资源种类,标本制作,种质资源库信息平台建设等费用支出。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资金管理问题。下一步改进措施: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及内部控制制度,创新管理手段,用新思路、新方法,改进完善财务管理方法。按照财政支出绩效管理的要求,建立科学的财政资金效益考评制度体系,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管理的水平和效率。
3. 草原鼠害防治--自治区资金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6.83分。全年预算数为11.39万元,执行数为11.3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开展各项业务工作,组织各旗县区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防治任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工作人员设置绩效目标时不是很合理。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对中央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绩效目标的设置,更贴近项目实际运行。加强对绩效管理、绩效评价相关知识的培训力度,增强提高绩效管理业务人员绩效管理能力、专业素质和思想水平,科学设置绩效目标,合理使用项目资金,排除不利因素,保障项目进行正常实施。
4. 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补助--自治区资金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85.66分。全年预算数为17.25万元,执行数为17.2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完成12万亩防治任务,监测林地4949万亩,重点监测松材线虫病、美国白蛾、红脂大小蠹等检疫性病虫害。等费用支出。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资金管理问题。下一步改进措施: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及内部控制制度,创新管理手段,用新思路、新方法,改进完善财务管理方法。按照财政支出绩效管理的要求,建立科学的财政资金效益考评制度体系,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管理的水平和效率。
5. 野生动物调查监测和管理平台增项维护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9.33分。全年预算数为28.61万元,执行数为28.61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在全市范围內开展豹种群及其栖息地调查。开展全市水鸟监测单元调查。全区野生动植物监测管理平台增项及维护等费用支出。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工作人员设置绩效目标时不是很合理。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对中央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绩效目标的设置,更贴近项目实际运行。加强对绩效管理、绩效评价相关知识的培训力度,增强提高绩效管理业务人员绩效管理能力、专业素质和思想水平,科学设置绩效目标,合理使用项目资金,排除不利因素,保障项目进行正常实施。
(三)部门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以2025年度自治区草原有害生物防治项目为例,该项目绩效评价综合得分为93.88分,绩效评价结果为“优”。部门项目绩效评价得分情况详见部门(单位)具体绩效评价结果。
(四)部门(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和核心绩效指标标准体系建设情况。
绩效管理制度:规范项目事前绩效评估、绩效目标申报、预算编制、执行监控、年度绩效自评、问题整改等全流程操作流程;针对各类招标采购业务增设资金绩效约束条款,规避采购流程疏漏、资料缺失、手续逾期等问题造成财政资金损耗。成立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分管领导、业务骨干、纪检工作人员组成组员,统筹绩效制度落地、指标审核、考核研判;执行季度会商研判机制,每一季度梳理在建项目进度、资金拨付进度、采购项目推进情况,排查业务程序性隐患;落实绩效信息公开制度,按照财政主管部门工作要求按时公示项目绩效目标、年度绩效自评结果。落实全过程预算绩效管事前绩效评估,所有新增申报财政预算的项目全部开展事前评估,核查项目实施必要性、实施方案合规性、实施条件是否完备,评估不达标的项目不予申报年度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全部预算项目编制清晰可量化的绩效目标,细化产出、效益、满意度三类指标。事中运行监控,按月监测资金拨付、项目实施进度,重点管控招投标办理、质疑受理答复、采购档案整理等关键环节,发现程序隐患立刻落实整改。事后绩效自评,预算年度结束之后按期开展全部项目绩效自评,梳理采购业务、日常业务当中存在的短板,形成正式自评报告。评价结果应用整改,将绩效评价结论作为下一年预算申报、岗位人员考核、业务短板整改的重要依据。
核心绩效指标标准体系建设:通用共性指标包含制度建设、资金规范管理、业务办结时效、廉政风险防控、档案归档、服务对象满意度,适用于所有财政拨款项目。业务采购类‑专项核心指标产出指标(1)项目采购任务完成率;(2)采购流程合规率;(3)供应商质疑按期答复办结率;(4)招投标全过程影音资料、采购合同、审批材料归档完整率。
效益指标(1)业务采购物资、服务可以保障日常业务运转;(2)采购流程规范化,降低业务投诉风险;(3)健全采购台账,保障财政资金使用合规。满意度指标基层业务科室满意度、参与采购供应商诉求处置满意度、上级主管部门督查评价。
指标规范化管理举措:(1)对照上级指标库统一指标名称、释义、计算方式、目标值以及评判标准,杜绝空泛、难以量化的考核条目;(2) 设置约束扣分指标,出现质疑答复超期、开评标现场管理疏漏、档案材料缺失等问题扣减对应绩效分值;(3)落实指标动态更新,每年结合上级新规、本年度业务重点,更新完善指标标准体系。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结余分配:指单位按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或经营结余中提取各类结余的情况。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二、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十三、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四、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指部门(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部门(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部门(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以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新能源汽车充电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部门(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部门(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袁淑丽 联系电话:0476-8833851-
第五部分 部门(单位)决算表
见附件。
2025年赤峰市森林草原保护发展中心决算公开表总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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