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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全市涉林草生产经营企业的一封信

全市各涉林草生产经营企业: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森林、草原、湿地是赤峰宝贵的生态资源,也是企业长远发展的绿色根基。从近年案件办理情况看,部分企业因未批先占林地、超范围使用草原、无证采伐林木等问题受到查处,不仅面临罚款,情节严重的还被追究刑事责任并记入信用记录,对企业融资、招投标和生产经营造成严重影响。这些教训说明,守法合规才是企业最好的信用名片。为此,赤峰市林业和草原局在深化信用体系建设、优化营商环境的同时,向广大企业郑重提示如下:

一、严格建设项目林草手续办理

市林业和草原局近日印发了《建设项目使用林地草地告知书》,明确要求,凡涉及使用林地草原的建设项目,必须依法依规办理林草审批手续,严禁未批先占、少批多占、批甲占乙等违法行为,施工范围必须严格限定在审批范围内。

二、林木采伐凭证作业

采伐林木必须依法取得林木采伐许可证,严格按照证载范围、采伐蓄积规范作业。木材加工、收购企业须严格核验木材合法来源,坚决杜绝收购盗伐、滥伐的林木。

三、压实生态修复主体责任

生产建设造成植被损毁的,企业须严格履行补植复绿、草原修复义务,不得以罚款代替生态修复。生态修复不到位,既损害生态,也影响企业信用。

四、主动配合监督检查,执法严格规范

自觉配合林草部门现场核查,如实提供项目资料。我们也会严格规范执法行为,全面推行“扫码入企”,执法人员进企扫码登记、检查全程留痕、执法规范透明,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经营的影响。企业对处理结果有异议,可依法行使陈述申辩、听证、复议、诉讼等法定权利。

五、共建共享信用体系

全市林草系统将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主动服务,靠前指导,坚持执法与服务并重,深入推进林草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对主动停止违法、积极开展生态修复的企业,在执法中依法予以考量;对拒不整改、拒不履行修复义务的,依法从严处置,并依法记入企业信用记录,实施信用惩戒,让守信者受益、失信者受限。

保护林草生态是企业的法定责任,更是企业长远发展的基础。让我们以信立业、以诚致远,共同守护赤峰的绿水青山,以护绿兴绿厚植营商沃土,实现生态保护与企业发展双赢。

赤峰市林业和草原局

2026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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