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地处内蒙古农牧交错带核心区与“三北”工程重点建设区,现有林地4909.27万亩、草地3884.04万亩,面积均居自治区前列,林草湿资源总量大、类型全,生态系统兼具防护、生产与服务多重功能,是自治区防沙治沙的主战场,也是林草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领跑者。
2021年,赤峰市严格对标国家、自治区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工作部署,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行林草长制的实施意见》,同步配套出台各项制度,各旗县区结合属地实际制定专项工作方案,如期完成林长制全域覆盖工作目标。截至目前,已建立起市、县、乡、村四级林长责任体系和以嘎查村级林长、基层监督员、网格员为主体的“一长两员”基层管理架构,形成了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构建起责权清晰、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林草湿资源保护发展机制,为林草事业高质量发展和区域生态文明建设筑牢制度根基。
压实履职链条,聚力重点难点突破攻坚
赤峰市设立市级林草长专职架构,由市委书记、市长担任市林草长,市委副书记、分管副市长担任副林草长。各级林长以林长会议、发令、巡查等方式逐级落实主体责任。
以林长会议统筹全局。每年年初,市林草长主持召开市林草长会议,系统复盘上年度林草治理成效,传达上级林长制工作部署,审议年度工作要点,统筹安排全年林草资源保护、生态建设、产业发展等重点任务,确保方向明确、步调一致。
以林长发令专项部署。市林草长紧扣年度工作主线,围绕禁牧休牧和林草资源保护发展、森林草原防灭火等重点工作先后签发《关于加强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令》《关于加强森林草原资源保护发展的令》《关于严格禁垦禁牧休牧进一步加强林草资源保护管理的令》《关于印发赤峰市2025年林草长制工作要点的通知》《关于印发赤峰市2026年林草长制工作要点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林草资源保护管理工作的令》等7个林草长令,实现重点工作专项部署、精准推动。
以林长巡查现场破题。市林草长制办公室制定《赤峰市(副)林草长巡查手册》,梳理责任区域资源台账、重点攻坚任务清单,为林草长巡林提供标准化工作依据。2026年以来,市林草长、副林草长先后到宁城县、敖汉旗等地就防沙治沙、毁林毁草违规违法行为集中整治、森林草原防灭火等工作开展巡林调研和督导检查,现场协调推进重点工作,解决难点问题。市、县两级林长年度累计开展巡查工作200余次,切实做到问题解决在一线,部署直达至基层。
强化责任落实,推动林草治理提质增效
林长制不是“冠名制”而是“责任制”,赤峰市坚持党政同责、属地管理、部门协同、源头管控、全域覆盖原则,以林长制为总牵引,构建林草资源全链条保护发展体系。
构建闭环督办机制。全面推行“两单一函一通报”工作模式,实现林草资源动态管控、重点任务全程督办。及时更新《林草长责任区域森林草原湿地资源清单》,将其作为林草长巡林履职基础台账;针对阶段性重点工作,梳理《林长工作提示单》,督促各级林长及时开展巡查、协调解决重难点问题;对工作推进滞后、落实不力的旗县区,下发《工作提示函》,督促落实;持续深化“林草长制+林草重点工作”通报机制,以工作要点、重大事项、林草重点任务落实过程中需要林长协调解决的重难点问题、各地开展林长制工作中形成的亮点成效等为主要内容,向各旗县区林长制办公室发布通报,并视情抄送林长。先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防沙治沙和“三北”工程建设的提醒函》《关于休牧期违规放牧问题的工作提醒函》《关于2025年度“三北”工程防沙治沙进展情况的通报》等文件,推动林草各项工作提质增效、争先进位。
筑牢源头管护防线。为进一步加强森林草原资源保护,切实发挥护林(草)员前哨作用,市林草长制办公室印发了《赤峰市护林(草)员管理制度》,全面规范和完善护林(草)员队伍管理;印发《关于全面做好林地草牧场保护协议签订工作的通知》,指导嘎查村民委员会与承包经营者签订森林草原保护协议58.2万份,实现保护协议签订全覆盖,切实强化森林草原经营者的责任意识,打通林草资源保护“最后一公里”。
统筹生态保护发展。“十四五”时期,赤峰市林草长制实现了由全面建立到全面见效的转变,引领生态建设、资源管理、产业发展等各项工作交出满意答卷。在全区率先打响科尔沁、浑善达克沙地歼灭战“第一枪”,探索实施的“以工代赈”“以路治沙”治理模式在全区得到推广,累计完成防沙治沙和林草质量巩固提升工程1468万亩,科尔沁、浑善达克两大沙地生态环境得到根本性改善。陆续开展了破坏草原林地违规违法行为专项整治、毁林毁草违规违法行为集中整治等大规模专项行动,修订了《赤峰市禁牧休牧和草畜平衡条例》,划定基本草原面积3162.2万亩,落实第三轮草原补奖政策5157万亩,截至“十四五”期末,草原草畜平衡指数降至10%以下,草原生态系统整体恢复能力显著增强。打造了木本粮油、经济林果、灌木加工利用、林下经济等特色林草产业,仁用杏、文冠果、沙棘等产品年产13万吨以上,果树经济林年产林果量达到39万吨左右,林下经济产值达到37.2亿元,展现出了强劲的发展势头。全市林草产业总产值连续四年稳居自治区首位,保持稳步增长态势,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实现双赢。
加强多方协同,凝聚林草治理工作合力
林草资源保护发展不能仅靠林草部门“单打独斗”。赤峰市依托林长制统筹协调职能,推动各成员单位在“两大沙地歼灭战”、打击毁林毁草违规违法行为、巩固草原过牧治理成果、森林草原防灭火、行刑衔接等方面深化联动,搭建起权责清晰、协同高效、齐抓共管的全域治理格局。
搭建多方联动体系。市林草长制办公室联合市检察院印发《关于建立“林草长 + 检察长”协同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联合市公安局印发《关于建立“林草长 + 警长”协同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市林业和草原局、公安局召开生态警务座谈会,探索建立生态警务机制,进一步规范案件查处、信息共享、部门协同等事项,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建立执法协作工作机制的意见》,建立和完善行政执法协作配套制度,推动林草行政监管与刑事司法衔接。市林草长制办公室与市检察院签订人才交流合作协议,建立干部互派挂职、专家技术咨询、业务培训常态化机制,实现力量融合、优势互补。
开展联合整治行动。市林业和草原局与通辽铁路运输检察院两次召开座谈会,聚焦案件移送、证据固定、法律适用、行刑衔接等关键环节开展深入交流,共同剖析问题、研讨破解路径;与市民政局、自然资源局召开部门协商会议,开展殡葬设施联合排查,对非法占用林地、草地及自然保护地的殡葬设施,协同一体推进问题整改,确保生态环境隐患及时消除;与市公安局联合制定毁林毁草执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规范案件查办流程,完善信息共享渠道,深化跨部门协同保障,并在全市范围开展毁林毁草执法专项行动;与通辽铁路运输检察院、通辽铁路运输法院、市公安局、市检察院、市法院共同发布关于依法严厉打击各类破坏林草湿等资源违法行为的通告,明晰违法情形与法律责任,强化社会监督,引导全民参与。市自然资源局、公安局、水利局、林业和草原局、应急管理局联合开展打击非法采矿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市林业和草原局、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开展“清风行动”联合检查,严厉打击非法野生动植物贸易,形成高压震慑态势。
打造示范样版,带动全域治理提档升级
赤峰以示范创建、试点创新为抓手,分层分类打造林长制标杆样板,以点带面,推动全域林草治理提质升级。
分层打造示范样板。按照自治区关于开展林长制“抓示范、提质量”活动部署,市林草长制办公室研究决定将敖汉旗列为市级林长制示范点,其他各旗县区至少选定一个苏木乡镇作为旗县区级林长制示范点,同步开展示范创建工作。敖汉旗立足“做实林长制,实现林长治”的工作目标,全面构建林长责任、源头管理、制度保障、目标考核、智慧管理五大体系,精准实施林长发令、林长巡查、部门协作、督查督办、创新宣传五大机制,创新推动“党建红领航生态绿”、建立自治区首个生态修复基地、打造林长履职示范基地、建立五长五联协作机制、标准化护林员培训五项工作,实现了以林长制改革系列举措为突破,带动全域林草资源保护提质增效。敖汉旗市级林长制示范点建设取得显著成效,获评国家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林长制激励表扬市县。
分类布局五大试点。按照自治区关于开展林长制创新试点工作部署,围绕解决草原过牧问题、农牧民直接参与防沙治沙、推动发展林草中药材基地、推动防沙治沙产业发展、建设林草行政执法队伍五大方向开展实践探索。阿鲁科尔沁旗通过优化生态工程布局、转变草原经营模式,缓释草原过牧压力,草原生态环境稳步恢复;翁牛特旗依托政策引导、项目支撑、机制创新,搭建农牧民参与防沙治沙多元渠道,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实践模式,实现了生态、经济、社会效益协同提升;喀喇沁旗依托天然林地、退耕还林地块开展天麻、紫灵芝仿野生种植试验,开展栽培技术体系研究,研判规模化推广适配条件,为林下经济发展开辟新路径;敖汉旗整合多部门资源打造千亩精品治沙示范工程,有效遏制风沙侵蚀,推动沙区发展模式由单纯生态治理向“沙里淘金”转型,持续激活防沙治沙内生发展动力,形成生态改善与民生改善互促共进的良性循环;宁城县统筹党委领导、部门联动,通过标准化组建、系统化培训、制度化管理、规范化运行,建成高素质专业化林草行政执法队伍,执法效能显著提升。
赤峰市林长制赋能生态治理,实现生态民生共赢,靶向发力、精准破题,用不懈实践走出了生态保护与民生改善协同发展的新路径,交出了一份生态优、产业兴、百姓富的亮眼答卷。下一步,赤峰市将全面总结示范试点经验,加快成果转化推广,以林长制为总抓手,持续深耕生态治理,不断厚植绿色发展底色,持续深化林草改革创新,统筹推进生态保护、产业发展、民生改善,让绿水青山底色更浓、金山银山成色更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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