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生态文明建设要求,保障草原可持续发展,巴林右旗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指引,围绕制度创新、执法监管、产业转型、生态修复等核心环节,探索出草原保护与民生改善协同推进的可持续发展路径,“疏”“堵”结合,严格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全面解决草原过牧问题实施方案》,力争2025年底全旗天然草原草畜平衡指数降到10%以下。
科学规划精管控,筑牢草原保护“基线”
智慧化监测精准赋能,依托专业草原生态监测团队,综合草原类型、面积、植被长势、气候条件等要素,运用前沿模型与技术,科学划定各区域合理载畜量。按照《解决草原过牧问题方案》,明确全旗草畜平衡区暖季适宜载畜量为69.44万个羊单位。
划区轮牧明权责,分区治理促生态修复,依据《巴林右旗落实赤峰市禁牧休牧和草畜平衡条例实施办法》,将全旗11个苏木镇街道划分为482.3万亩草畜平衡区(覆盖7个苏木镇70嘎查村)与562.3万亩禁牧区(涉及11个苏木镇92嘎查村)。通过差异化管理,解决了草畜平衡区超载问题,努力实现禁牧不禁养,实现草原资源休养生息,有效促进植被恢复。
产业升级调结构,激活牧业发展“动能”
调整畜牧业发展方向,降低牲畜数量、提高畜产品质量,在解决草原过牧问题的同时,推动全旗畜牧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大力推动畜牧业从“数量扩张”向“效益提升”转型;提升畜产品品质与市场竞争力,引导牧民转变养殖观念。
生态修复重保护,厚植绿色发展“底色”
工程治理补短板,绿色防控护生态。针对退化草原,实施种草改良、围栏封育、鼠虫害防治等系统修复工程。通过设置醒目标识牌、强化围栏管护,严控人畜干扰;构建草原鼠虫害监测预警网络,推广生物防治、物理防治技术,减少化学农药使用,守护草原生态平衡。
补偿机制激活力,真金白银惠民生。健全草原生态补偿制度,第三轮草原补奖面积达1044.6万亩,实现牧民保护草原与获得收益的良性互动。通过严格资金监管,确保补偿款足额、及时发放,有效提升牧民参与生态保护的积极性。
压实四级责任链条,凝聚共治共享合力
责任体系闭环落实。严格执行《解决草原过牧问题试点方案》,签订旗、苏木镇、嘎查、农牧户四级《禁牧休牧和草畜平衡责任状》,构建责任闭环。同步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升执法能力,强化日常巡查,确保政策刚性执行。
宣传引导深入人心。通过广播、电视、网络等全媒体矩阵,播放草原保护公益广告,制作专题宣传片;开展“草原保护禁牧区”活动,发放2.1万份宣传资料,举办知识讲座,推动牧民从“被动禁牧”向“主动护绿”转变。
构建立体监管体系,筑牢过牧防控“防火墙”
网格化管理全域覆盖。深化旗、苏木镇、嘎查三级网格监管机制,按15万亩/人标准配齐69名草原网格员,整合生态护林员、公益护林员等力量,形成巡查网络。建立“1+11”执法模式,11个苏木镇均组建10人以上专职禁牧队伍,实行旗级每月巡查15次、苏木镇每月巡查20次的高频监管机制,今年全旗累计开展监督巡护3000余次,实现草原管护无死角。
立体巡查严监管,销号考核见实效。截至目前,对148例巡查问题限期整改,12例超期未改案件纳入考核,形成监管震慑。违规放牧行为数量较去年同期有所下降,及时将违规放牧问题线索交由苏木镇街道进行查处并处理意见结果整理存档。
巴林右旗将不断健全长效机制,优化生态补偿政策,探索“生态保护积分制”,探索“生态+文旅+牧业”模式拓宽牧民增收,同时开设“草原生态课堂”,组织学习推广舍饲养殖案例,深化生态保护意识,加强区域协作,与周边旗县建立联防联控机制,共享监测数据与经验,推动跨区域生态协同治理,持续筑牢北方生态安全屏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