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增强林场活力,盘活林场资源,助力乡村振兴,2023年赤峰市积极探索国有林场与种苗基地、林草产业、森林旅游乡村振兴融合发展,扎实推进国有林场全面发展。
抓好国有林场管护站房试点建设项目。在全市10个旗县区28个林场开展管护房建设、林草种苗良种繁育基地建设及良种苗木培育补助项目、衔接推进乡村振兴支持欠发达林场建设项目。
积极探索与种苗基地融合发展。积极探索与4个国家级林木良种繁育基地、2个国家级种质资源保存库和15个市级保障性苗圃建设的融合发展思路,着力解决国有林场内生动力不足等问题,持续推进国有林场林木种苗高质量发展,完成良种苗木培育1340万株。
积极推进与林草产业融合发展。立足国有林场资源优势、自然气候条件、产业发展基础和市场需求,充分与森林食品、特色林果、木本粮油、林草中药材等4个优势产业融合发展,2023年发展林药面积12900 亩,发展林菌面积1830亩,林草面积4700亩。
强化与森林旅游融合发展。依托国有林场优质环境资源和人文资源,极具影响独特的森林草原文化内涵,重点发展生态体验、自然教育、林草沙康养等旅游产品,优化森林旅游与康养产业布局,带动全区生态旅游知名度和美誉度的提升。
加强与乡村振兴融合发展。充分发挥好国有林场在乡村振兴中的引导、示范和带动作用。依托国有林场的生态资产,让乡村融入国有林场的生态建设中,将乡村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向国有林场适度延伸。对国有林场加大供电、饮水安全、森林防火、管护站点用房、有害生物防治等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可采取合作造林、合作经营、委托管理等经营模式,保障国有林场生态功能正常发挥,由此助力乡村生态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