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赤峰市林业科学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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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单位)名称:赤峰市林业科学研究所
单位负责人:马晓军
财务负责人:于海蛟
编制人:刘冬丽
报送日期:2025年7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2024年度部门(单位)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第二部分 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公用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 单位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国有资产占用情况及政府采购支出信息表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我所围绕生态文明建设和林业的科学发展,开展监测规划、林木育种、荒漠化防治、森林经营、森林生态、森林碳汇、经济林及林产业等方面的运用研究、开发性研究及应用基础研究;承担国家和自治区重大科技攻关项目和本市涉林对外合作与交流项目;负责林业科技成果的转化及公益性推广;落实全市涉林技术指导、技术咨询等技术服务任务;为美丽赤峰建设提供持续、有效的科学技术支撑。
二、单位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1.本单位无下属单位。
2.从决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财政汇总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计1家,具体包括:赤峰市林业科学研究所本级。详细情况见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1 |
赤峰市林业科学研究所 |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
三、2024年度单位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2024年,赤峰市林业科学研究所申报各级各类项目11项;有6个项目通过自治区科技厅和自治区林草局组织的验收;主持和参加的4个项目获内蒙古自治区科技进步二等奖,主持的1个项目获第十三届梁希林业科技进步三等奖,参加的1个项目获第十三届梁希林业科技进步一等奖;主持和参加的4个项目通过科技成果评价;获得国家林草植物新品种授权4个,认定内蒙古自治区林木良种3个;获得计算机软件著作权2项;获得发明专利1项、实用新型专利1项;4项赤峰市地方标准通过审定,3项团体标准通过专家评审;主持编写出版专著2部,参与编写出版专著1部。
第二部分2024年度部门(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赤峰市林业科学研究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计2,290.38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554.91万元,增长31.97%,变动原因:年中追加项目支出预算;与上年决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618.70万元,减少21.27%。其中:
(一)收入决算总计2,290.38万元。包括:
1.本年收入决算合计2,152.82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624.20万元,减少22.48%,变动原因:项目支出减少。
2.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0.0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同。
3.年初结转和结余137.56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5.50万元,增长4.17%,变动原因:横向联合科研项目资金增加。
(二)支出决算总计2,290.38万元。包括:
1.本年支出决算合计2,134.48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
637.03万元,减少22.99%,变动原因:项目支出减少。
2.结余分配0.00万元。结余分配事项无。与上年决算相同。
3.年末结转和结余155.90万元。结转和结余事项:横向联合科研项目资金结转。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18.34万元,增长13.33%,变动原因:横向联合科研项目资金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赤峰市林业科学研究所2024年度本年收入决算合计2152.82万元,其中:
本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31.64万元,占94.37%;
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占0.00%;
本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占0.00%;
本年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0.00%;
本年事业收入121.18万元,占5.63%;
本年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
本年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0.00%;
本年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0%。
图1.收入决算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赤峰市林业科学研究所2024年度本年支出决算合计2,134.48万元,其中:
本年基本支出1,197.67万元,占56.11%;
本年项目支出936.81万元,占43.89%;
本年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0.00%;
本年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
本年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0.00%。
图2.支出决算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赤峰市林业科学研究所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计
2,079.70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344.23万元,增长19.83%,变动原因:追加项目支出预算;与上年决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597.48万元,减少22.32%,变动原因:项目支出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赤峰市林业科学研究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2,031.64万元。与年初预算1,436.02万元相比,完成年初预算的141.01%。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
一般公共服务类决算数为5.87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5.87万元。其中:
1.组织事务(款)其他组织事务(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5.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年中追加“玉龙英才”奖金。
(二)科学技术(类)
科学技术类决算数为902.05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24.98万元。其中:
1.基础研究(款)机构运行(项)。年初预算832.66万元,支出决算818.2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26%。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节约开支。
2.技术研究与开发(款)科学成果转化与扩散(项)年初预算44.41万元,支出决算57.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0.47%。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年中追加了科研项目资金预算。
3.技术研究与开发(款)其他技术研究与开发(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25.9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年中追加项目预算。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决算数为235.88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减少235.88万元。其中:
1.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97.07元,支出决算94.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21%。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退休人员去世2人。
2.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102.89万元,支出决算96.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54%。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在职人员退休2人。
3.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24.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年中追加丧葬费和抚恤金。
4.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年初预算4.98万元,支出决算4.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55%。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在职人员退休2人。
(四)卫生健康支出(类)
卫生健康支出类决算数为50.14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减少0.55万元。其中:
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50.70万元,支出决算50.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89%。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在职人员退休2人。
2.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2.04万元,支出决算2.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1.18%。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无差异。
(五)农林水支出(类)
农林水支出类决算数为755.97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242.93万元。其中:
1.林业和草原(款)森林资源培育(项)。年初预算54.37万元, 支出决算112.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7.57%。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年中追加项目预算。
3.林业和草原(款)技术推广与转化(项)。年初预算458.66万元,决算支出617.1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4.54%。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我所承担的中央财政林业科技推广等专项资金预算追加。
4.林业和草原(款)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项)。年初预算0万元,决算支出2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年中追加项目预算。
5.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年初预算0万元,决算支出2.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追加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预算。
(六)住房保障支出(类)
住房保障支出类决算数为81.73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减少3.65万元。其中:
1.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85.38万元,支出决算81.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72%。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在职人员退休2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赤峰市林业科学研究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1197.67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1,077.3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343.07万元、津贴补贴95.70万元、奖金70.26万元、绩效工资197.3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96.25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48.10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2.04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4.46万元、住房公积金81.73万元、退休费90.03万元、抚恤金24.43万元、生活补助7.60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万元。
(二)公用经费120.3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0.64万元、邮电费0万元、取暖费64.63万元、差旅费6.00万元、公务接待费2.36万元、福利费13.3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34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赤峰市林业科学研究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833.97万元,其中:
(一)商品和服务支出671.1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9.21万元、印刷费0万元、咨询费37.16万元、手续费0.50万元、水费0万元、电费16.88万元、邮电费2.24万元、差旅费39.77万元、维修(护)费0.98万元、培训费10.49万元、专用材料费127.90万元、劳务费309.50万元、委托业务费64.67万元、其他交通44.4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万元。
(二)资本性支出162.87万元。主要包括:房屋建筑物购建17.04万元、办公设备购置2.78万元、专用设备购置143.05万元。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赤峰市林业科学研究所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全年预算7.36万元,支出决算7.3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全年预算0.00万元,支出决算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5.00万元,支出决算5.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2.36万元,支出决算2.3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无差异。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具体情况说明。
赤峰市林业科学研究所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7.36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00万元,占67.93%;公务接待费支出2.36万元,占32.07%。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全年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减少)0.00万元,增长(减少)0%,无变动。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00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本年度使用财政拨款购置公务用车0辆。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5.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截至2024年12月31日,使用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减少)0.00万元,增长(减少)0.00%,无变动。
3.公务接待费支出2.36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支出2.36万元,接待80批次,220人次,开支内容:一是相关单位来我院考察交流接待;二是林业科技推广示范项目评审专家接待;国(境)外公务接待支出0.00万元,接待0批次,0人次,开支内容:无。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减少)0.00万元,增长(减少)0.00%,无变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赤峰市林业科学研究所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0.0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减少)0.00万元,增长(减少)0%,变动原因: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余。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赤峰市林业科学研究所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0.0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减少)0.00万元,增长(减少)0%,变动原因: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余。
十一、机构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赤峰市林业科学研究所2024年度机构运行经费支出决算120.30万元。比上年决算相比,减少3.54万元,减少2.85%,变动原因:节约开支。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赤峰市林业科学研究所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3.8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6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9.17万元。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4.5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4.32%,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38.2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5.44%;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35.75%,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64.25%。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赤峰市林业科学研究所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部门(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2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十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赤峰市林业科学研究所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组织对2024年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一般公共预算项目26个,其中市本级一级项目18个,中央财政、自治区财政等专项8个,共涉及资金833.9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
本单位不涉及部门绩效评价。
(二)单位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赤峰市林业科学研究所2024年度在决算中反映“院士专家工作站建设及高层次人才引育项目”“2024玉龙英才(青年创新人才)”“朱教君院士工作站装修”等26个一般公共预算项目,以及0个政府性基金项目,共6个项目的绩效自评结果。所有项目自评表见附件。
1. 林研所办公楼办公设备采购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5分。全年预算数为23.30万元,执行数为23.3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已经完成空调、风扇、电视等设备购置,所购设备性能良好,完全满足日常办公需求,有效提升了办公效率,实现了资金价值的高效转化。
2. 2024玉龙英才(青年创新人才)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27.18分。全年预算数为3万元,执行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该项目为2024年度申请追加项目,2024年12月18日完成项目储备,后下达资金,已近年底,项目2024年未能支付资金。
3.院士工作站装修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8分。全年预算数为35万元,执行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该项目为2024年度申请追加项目,2024年12月18日完成项目储备,后下达资金,已近年底,项目2024年未能支付资金。
4.2024林科所水电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2.01分。全年预算数为20万元,执行数为14.02万元,完成预算的70.1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水电费预算为单位提供良好科研办公环境, 保障科研工作正常运转。
5. 2024林科所物业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0.52分。全年预算数为115万元,执行数为5.95万元,完成预算的5.17%。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办公楼5576平米,实验室10365平米,卫生清洁、设施维修、垃圾清运、化粪池清掏、停车场划线、绿植养护、智能系统、网络、消防、安保等各项指标达标率均合格,有力保障科研工作,全年安全无事故。
(三)单位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以林研所办公楼办公设备采购项目为例,该项目绩效评价综合得分为95分,绩效评价结果为“优”。 林研所办公楼办公设备采购项目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财政专户管理教育收费:指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
四、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十、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各类结余的情况。
十一、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六、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七、“三公”经费:指部门(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部门(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部门(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以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部门(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八、机构运行经费:指部门(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等。
第四部分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冬丽联系电话:0476-5680017
第五部分2024年度部门(单位)决算表
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