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赤峰市森林草原保护发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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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赤峰市森林草原保护发展中心
单位负责人:吕景辉
财务负责人:张瑞军
编制人:袁淑丽
报送日期:2025年7月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单位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2024年度单位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第二部分 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公用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 单位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国有资产占用情况及政府采购支出信息表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1.参与拟订全市林草发展、防沙治沙规划,承担全市林业和草原生态建设修复方案、设计编制的技术性工作。
2.承担荒漠化和沙化土地防治、沙尘暴灾害预测预报等技术性工作。
3.承担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和沙化土地及生物多样性保护监督检查的技术性工作。
4.承担各类自然保护地保护、沙化土地封禁保护等辅助性工作。
5.承担森林草原火灾预警监测、防火物资储备工作,协助开展防扑火工作。开展相关技术培训及社会宣传工作。
6.参与拟订全市林木种苗生产建设发展规划。
7.参与拟订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工作长远发展、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并实施。
8.承担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和沙化土地、自然保护地、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和古树名木等自然资源调查、动态监测、评价等工作。
9.参与拟订实施林草信息化与电子政务建设总体规划,承担林草基础数据、重点数据库的应用工作。承担林草信息化重点项目的设计、实施和技术培训。
10.参与拟订全市林草国际合作和利用外资规划。
11.完成市林业和草原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1.根据中共赤峰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赤机编发(2020)43号文件,本单位赤峰市森林草原保护发展中心,由赤峰市林业工作总站、赤峰市草原工作站、赤峰市林业治沙站、赤峰市天然林资源保护站、赤峰市林业种苗站、赤峰市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和野生动植物保护站、赤峰市林业对外合作项目站、赤峰市林权服务中心组成,8个单位合并为1个单位。在职人员共58人。本单位内部共8个科室:综合科、建设修复科、保护科、种苗科、党办、建设规划信息、对外合作、防治检疫。本单位无下属单位。
2.从决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单位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计1家,具体包括赤峰市森林草原保护发展中心本级。详细情况见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1 |
赤峰市森林草原保护发展中心 |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
三、2024年度单位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锚定目标,全面助推生态建设深入开展
一是扎实推进草原建设修复,超额完成人工种草和草原改良任务,完成种草改良任务209.44万亩(其中:人工种草138.31万亩,草原改良71.13万亩),完成任务目标的161%。完成对2023年度草原生态修复项目各项目实施方案及作业设计的批复,印发了年度资金使用方案,项目建设任务已完成全部。二是扎实推动落地上图,完成中央预算内投资的“双重”项目及草原生态修复项目上图33.02万亩,其中种草上图13.02万亩、改良上图完成20万亩。超额完成目标任务。三是扎实推进义务植树,全市义务植树参加人数16.56万人次、植树88.45万株、栽植面积25238亩,新增义务植树基地11个。推动蚂蚁森林项目,完成造林面积44334亩,补植补造60501亩。四是扎实推进重点区域绿化,完成绿化面积3546.26亩,其中:村庄绿化121个,绿化面积2145.26亩;厂矿园区绿化1个,绿化面积1000亩;公路绿化3公里,面积300亩;城镇周边绿化1个,绿化面积101亩。五是扎实推动创森工作,我市宁城县、红山区获“自治区森林城市”称号,林西县新城子镇获“自治区森林乡镇”称号。
(二)加强保护,持续夯实林草资源保护基础
加强林业有害生物监测检疫、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加强公益林和天然林保护、配合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加强自然保护地和湿地保护工作。
(三)夯实基础,全面强化林草基础保障
推动森林草原保险工作、加强基层林草工作站建设、加强贫脱人口生态护林员管理、加强林木良种选育繁育推广工作、加强林木良种选育、推进林草种质资源普查工作、加强林草种苗基础保障、开展柠条锦鸡儿灌木林资源开发利用技术研究、强化林业对外合作。
(四)精准高效,全面做好林草监测
开展草原监测、开展赤峰市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普查、开展图斑审核分析工作、开展数据归集与技术服务。
(五)党建引领,不断提升政治理论素养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共计开展党组织委员会44次、党小组会28次、党员大会8次、党课9次;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集中学习《条例》10次、专题研讨2次;查找廉政风险点,开展廉政谈话1次、参加警示教育活动3次;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开展“民族团结宣传周”“民族团结进步月”系列活动;定期分析研判总结意识形态领域工作;强化党员教育管理,严格按程序发展党员、转接党组织关系各1人;与对接包联社区做好“双报到”和志愿服务,到乡村振兴帮扶村调研2次;如期完成各党组织换届,充实了党组织力量,为林草事业现代化建设提供坚强有力保证。
第二部分 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赤峰市森林草原保护发展中心 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计均为 1476.43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 11.24万元,下降0.76%,变动原因:多笔项目正在实施中,剩余资金待完成支付。与上年决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311.14万元,下降 17.41%。其中:
(一)收入决算总计 1476.43万元。包括:
1.本年收入决算合计 1476.43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311.14万元,下降17.41%,变动原因:多笔项目正在实施中,剩余资金待完成支付。
2.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 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减少) 0万元,增长(下降)0%,变动原因:不存在此项内容。
3.年初结转和结余 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减少) 0万元,增长(下降) 0%,变动原因:不存在此项内容。
(二)支出决算总计 1476.43万元。包括:
1.本年支出决算合计 1476.43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311.14万元,下降17.41%,变动原因:多笔项目正在实施中,剩余资金待完成支付。
2.结余分配 0万元。结余分配事项:无。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减少) 0万元,增长(下降) 0%,变动原因:不存在此项内容。
3.年末结转和结余 0万元。结转和结余事项:无。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减少) 0万元,增长(下降) 0%,变动原因:不存在此项内容。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赤峰市森林草原保护发展中心 2024年度本年收入决算合计 1476.43万元,其中:
本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1476.43万元,占 100.00%;
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0万元,占 0%;
本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0万元,占 0%;
本年上级补助收入 0万元,占 0%;
本年事业收入 0万元,占 0%;
本年经营收入 0万元,占 0%;
本年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万元,占 0%;
本年其他收入 0万元,占 0%。
图1.收入决算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赤峰市森林草原保护发展中心 2024年度本年支出决算合计 1476.43万元,其中:
本年基本支出 1340.80万元,占 90.81%;
本年项目支出 135.63万元,占 9.19%;
本年上缴上级支出 0万元,占 0%;
本年经营支出 0万元,占 0%;
本年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0万元,占 0%。
图2.支出决算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赤峰市森林草原保护发展中心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计均为 1476.43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11.24万元,下降0.76%,变动原因:多笔项目正在实施中,剩余资金待完成支付;与上年决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311.14万元,下降17.41%,变动原因:多笔项目正在实施中,剩余资金待完成支付。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赤峰市森林草原保护发展中心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 1476.43万元。与年初预算 1487.66万元相比,完成年初预算的 99.24%。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
一般公共服务(类)决算数为 0.73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0.73万元。其中:
1.组织事务(款)其他组织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0.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年初预算不包括此项。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决算数为 213.78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减少12.22万元。其中:
1.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118.83万元,支出决算115.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55%。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本年退休人员去世1人 。
2.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102.47万元,支出决算82.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0.47%。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缴费基数调整。
3.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11.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本年年初预算不包括死亡抚恤。
4.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年初预算4.7万元,支出决算 3.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2.98%。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在职人员工伤及失业保险缴费基数调整。
(三)卫生健康支出(类)
卫生健康支出(类)决算数为 56.66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5.64万元。其中:
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51.02万元,支出决算 54.43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68%。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本年新增在职人员。
2.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2.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本年年初预算不包括此项。
(四)节能环保支出(类)
节能环保支出类决算数为43.45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18.35万元。其中:
1.自然生态保护(款)草原生态修复治理(项)。年初预算25.10万元,支出决算11.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7.21%。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此项目正在实施。
2.其他节能环保支出(款)其他自然生态保护支出(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3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年初预算不包括此项目。
(五)农林水支出(类)
农林水支出决算数为1079.38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减少20.31万元。其中:
1.林业和草原(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87.15万元,支出决算13.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78%。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我单位部分行政人员本年上半年已全部转为事业人员。
2.林业和草原(款)事业机构(项)。年初预算899.79万元,支出决算971.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95%。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本年新增在职人员。
3.林业和草原(款)森林资源培育(项)。年初预算37.08万元,支出决算43.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7.23%。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本年预算数不包括新下达的此项目资金。
4.林业和草原(款)森林资源管理(项)。年初预算9.22万元,支出决算9.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81%。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项目已完成,剩余指标待平衡。
5.林业和草原(款)动植物保护(项)。年初预算47.3万元,支出决算24.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1.63%。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项目正在实施。
6.林业和草原(款)林业草原防灾减灾(项)。年初预算16.36万元,支出决算14.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33%。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项目正在实施。
7.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年初预算2.79万元,支出决算2.9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94%。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本年预算数不包括新下达的此项目资金。
(六)住房保障支出(类)
住房保障支出(类)决算数为 82.43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减少3.42万元。其中:
1.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85.85万元,支出决算82.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02%。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调整。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赤峰市森林草原保护发展中心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 1340.80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 1176.9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352.18万元、津贴补贴108.33万元、奖金72.16万元、绩效工资190.9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82.46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54.43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2.23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43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03万元、住房公积金82.43万元、退休费110.53万元、抚恤金11.96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2.9万元。
(二)公用经费 163.8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54.42万元、邮电费1.45万元、差旅费43.26万元、培训费5万元、公务接待费0.80万元、福利费14.8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4.9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3.6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39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赤峰市森林草原保护发展中心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 135.63万元,其中:
(一)商品和服务支出 95.9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3.27万元、咨询费4.4万元、差旅费37.92万元、维修(护)费3.05万元、培训费14.88万元、专用材料3.31万元、劳务费0.08万元、其他交通费4.8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4.19万元。
(二)资本性支出 39.64万元。主要包括:专用设备购置39.64万元。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赤峰市森林草原保护发展中心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全年预算 25.72万元,支出决算 25.72万元,完成预算的 10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全年预算 0万元,支出决算 0万元,完成预算的 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 24.92万元,支出决算 24.92万元,完成预算的 100.00%;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 0.80万元,支出决算 0.80万元,完成预算的 100.00%。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全年预算 25.72万元,支出决算 25.72万元,与预算差异原因:无差异。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具体情况说明。
赤峰市森林草原保护发展中心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25.72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万元,占 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24.92万元,占 96.87%;公务接待费支出 0.80万元,占 3.13%。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万元,全年出国(境)团组0 个,累计0 人次。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减少) 0万元,增长(下降) 0%,变动原因:无。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24.92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0万元。本年度使用财政拨款购置公务用车0 辆,开支内容:无。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减少) 0万元,增长(下降) 0%,变动原因:无。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24.9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截至2024年12月31日,使用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 辆。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0.01万元,下降0.03%,变动原因:本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减少。
3.公务接待费支出 0.80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支出 0.80万元,接待18 批次,72 人次,开支内容:公务接待;国(境)外公务接待支出 0万元,接待0 批次,0 人次,开支内容:无。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0.01万元,下降1.58%,变动原因:本年公务接待支出减少。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赤峰市森林草原保护发展中心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 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减少) 0万元,增长(下降) 0%,变动原因:本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余。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赤峰市森林草原保护发展中心 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 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减少) 0万元,增长(下降) 0%,变动原因:本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余。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公用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赤峰市森林草原保护发展中心 2024年度公用经费支出决算 163.82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50.03万元,下降23.39%,变动原因:多笔项目正在实施中,剩余资金待完成支付,决算数较上年减少。其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 0万元。比上年决算相比,增加(减少) 0万元,增长(下降) 0%,变动原因:我单位类型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赤峰市森林草原保护发展中心 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86.5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65.3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21.19万元。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46.7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4.02%,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46.7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4.02%;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0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00%。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赤峰市森林草原保护发展中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部门(单位)共有车辆 7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 辆、主要负责人用车 0辆、机要通信用车 0辆、应急保障用车 0辆、执法执勤用车 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4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 0辆,其他用车 3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不含车辆) 0台(套)。
十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赤峰市森林草原保护发展中心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组织对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7个,二级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135.6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0个,其中,一级项目 0 个,二级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应纳入绩效自评的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组织对“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补助”、“野生动植物保护补助”、“草原鼠害防治”等 7个项目开展了部门(单位)评价(此处即为重点评价内容),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35.63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其中,对“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补助”、“野生动植物保护补助”、“草原鼠害防治”等项目分别委托相关第三方机构开展绩效评价。
(二)部门(单位)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赤峰市森林草原保护发展中心 2024年度在决算中反映7个一般公共预算项目,以及0个政府性基金项目,共7个项目的绩效自评结果。
1. 2023年自治区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预算(种质资源补助)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3.78分。全年预算数为37.08万元,执行数为24.08万元,完成预算的64.94%。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收集种质资源数量大于等于144份,完成四个旗县区的林草普查任务,鉴定标本率大于等于90%。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项目使用资金13万元,报销手续已走完,待支付。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步,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及内部控制制度,创新管理手段,用新思路、新方法,改进完善财务管理方法。按照财政支出绩效管理的要求,建立科学的财政资金效益考评制度体系,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管理的水平和效率。加强对绩效管理、绩效评价相关知识的培训力度,增强提高绩效管理业务人员绩效管理能力、专业素质和思想水平,科学设置绩效目标,合理使用项目资金,排除不利因素,保障项目进行正常实施。
2. 2024年度草原鼠害防治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0.08分。全年预算数为20万元,执行数为0.15万元,完成预算的0.75%。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开展各项业务工作,组织各旗县区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防治任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立项问题,绩效目标合理性,加强年初预算管理,参考多方因素,完善项目设立。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步,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及内部控制制度,创新管理手段,用新思路、新方法,改进完善财务管理方法。按照财政支出绩效管理的要求,建立科学的财政资金效益考评制度体系,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管理的水平和效率。加强对绩效管理、绩效评价相关知识的培训力度,增强提高绩效管理业务人员绩效管理能力、专业素质和思想水平,科学设置绩效目标,合理使用项目资金,排除不利因素,保障项目进行正常实施。
3. 2024年度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补助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3.63分。全年预算数为20万元,执行数为7.25万元,完成预算的36.25%。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完成12万亩防治任务,监测林地4949万亩,重点监测松材线虫病、美国白蛾、红脂大小蠹等检疫性病虫害。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资金管理问题,资金使用,继续严格按照相关管理制度要求,严格规范使用项目资金,做到来源清楚,去向明确,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的规范;项问题,绩效目标合理性,加强年初预算管理,参考多方因素,完善项目设立。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步,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及内部控制制度,创新管理手段,用新思路、新方法,改进完善财务管理方法。按照财政支出绩效管理的要求,建立科学的财政资金效益考评制度体系,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管理的水平和效率。加强对绩效管理、绩效评价相关知识的培训力度,增强提高绩效管理业务人员绩效管理能力、专业素质和思想水平,科学设置绩效目标,合理使用项目资金,排除不利因素,保障项目进行正常实施。
4.2024年度全国森林、草原、湿地、荒漠综合监测补助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9.88分。全年预算数为9.22万元,执行数为9.11万元,完成预算的98.80%。目标完成情况:按照自然资源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工作要求,指导旗县区对全市森林、草原、湿地、荒漠资源现状进行监测。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资金管理问题,资金使用,继续严格按照相关管理制度要求,严格规范使用项目资金,做到来源清楚,去向明确,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的规范;项问题,绩效目标合理性,加强年初预算管理,参考多方因素,完善项目设立。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步,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及内部控制制度,创新管理手段,用新思路、新方法,改进完善财务管理方法。按照财政支出绩效管理的要求,建立科学的财政资金效益考评制度体系,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管理的水平和效率。加强对绩效管理、绩效评价相关知识的培训力度,增强提高绩效管理业务人员绩效管理能力、专业素质和思想水平,科学设置绩效目标,合理使用项目资金,排除不利因素,保障项目进行正常实施。
5. 2024年度中央国家重点野生动植物保护补助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83.19分。全年预算数为9.11万元,执行数为2.47万元,完成预算的27.11%。目标完成情况:不发生因野生动物携带病毒传播给家禽家畜情况。掌握栗斑腹鵐的赤峰的分布范围和习性。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资金管理问题,资金使用,继续严格按照相关管理制度要求,严格规范使用项目资金,做到来源清楚,去向明确,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的规范;项问题,绩效目标合理性,加强年初预算管理,参考多方因素,完善项目设立。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步,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及内部控制制度,创新管理手段,用新思路、新方法,改进完善财务管理方法。按照财政支出绩效管理的要求,建立科学的财政资金效益考评制度体系,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管理的水平和效率。加强对绩效管理、绩效评价相关知识的培训力度,增强提高绩效管理业务人员绩效管理能力、专业素质和思想水平,科学设置绩效目标,合理使用项目资金,排除不利因素,保障项目进行正常实施。
(三)部门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以2024年度全国森林、草原、湿地、荒漠综合监测补助该项目绩效评价综合得分为99.88分,绩效评价结果为“优”。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得分情况详见部门(单位)具体绩效评价结果。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财政专户管理教育收费:指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
四、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九、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十、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或经营结余中提取各类结余的情况。
十一、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六、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七、“三公”经费:指部门(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部门(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部门(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以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部门(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八、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等。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部门(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袁淑丽 联系电话:0476-8833851-
第五部分 部门(单位)决算表
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