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赤峰市林业和草原局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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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名称:赤峰市林业和草原局部门
单位负责人:齐鑫淼
财务负责人:王国青
编制人:高歌
报送日期:2025年7月18日
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2024年度部门(单位)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第二部分 部门(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公用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 部门(单位)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国有资产占用情况及政府采购支出信息表
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1.负责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建设修复的监督管理。拟订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建设修复的政策、规划,组织开展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
2.负责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建设修复和造林种草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重点生态保护建设修复工程,指导各类公益林、商品林的培育经营,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种草、城乡绿化和森林城市建设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
2.负责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森林采伐限额。负责林地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公益林划定和管理工作。负责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监督管理草原的开发利用。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订湿地保护规划,指导实施相关标准,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
4.负责荒漠化防治工作。组织开展荒漠调查。组织拟订防沙治沙、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指导实施相关标准,监督管理荒漠化和沙化土地的开发利用,组织沙尘暴灾害预测预报和应急处置。
5.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拟订及调整市重点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植物名录。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及经营利用,配合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
6.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拟订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提出新建、调整各类国家级、自治区级和市级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组织审核自然遗产的申报,会同有关部门审核全市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的申报。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
7.指导国有林场、苗圃建设和发展。组织林草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林草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负责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
8.拟订市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监督实施林草产业相关标准,组织指导林草产品质量监督。指导生态扶贫相关工作。
9.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及森林草原火灾初期应急处置等工作。组织指导开展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负责林木采伐、运输、加工和林区自然保护区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承担防御森林草原火灾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
10.指导全市森林、草原相关行政执法工作。
11.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相关工作。拟订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草原等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拟订农村牧区林业和草原发展及维护林业、草原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牧区林地、草原承包经营工作。组织开展退耕退牧还林还草和天然林保护工作。
12.编制市林业和草原生态建设年度生产计划,组织申报重点生态建设项目,提出部门预算并组织实施。监督林业和草原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监督管理全市林业和草原国有资产。参与拟订市林业和草原经济凋节和投资政策,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生态补偿工作。
13.负责林业和草原科技、宣传教育、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承担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种等国际公约履约工作。
14.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5.职能转变。市林业和草原局应切实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加强森林、草原、湿地监督管理的统筹协调,大力推进国土绿化,维护生态安全。加快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统一推进各类自然保护地的清理规范和归并整合。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1.根据部门职责分工,据《中共赤峰市委办公室赤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赤峰市林业和草原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赤党办发〔2019〕45号)、《中共赤峰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市林业和草原局机构编制调整的通知》(赤机编发〔2020〕31号)、中共赤峰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赤峰市林业和草原局职责机构编制的通知(赤机编发〔2024〕39号),赤峰市林业和草原局内设机构12个,包括办公室、森林草原建设科、森林草原管理科、行政审批科、湿地和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科、自然保护地管理科、国有林场和种苗管理科、改革发展和科技科、规划财务科、森林草原防火科、行政执法科、碳汇科。
2.从决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计4家,具体包括:赤峰市林业和草原局本级、赤峰市林业和草原督查保障中心、赤峰市林业科学研究所、赤峰市森林草原保护发展中心。详细情况见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1 |
赤峰市林业和草原局本级 |
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 |
2 |
赤峰市林业和草原督查保障中心 |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
3 |
赤峰市林业科学研究所 |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
4 |
赤峰市森林草原保护发展中心 |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
三、2024年度部门(单位)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1.以打赢两大沙地歼灭战为目标,科学谋划新时代防沙治沙工作。实施了内蒙古东部草原沙地综合治理、中央 “三北”六期等一系列重点工程,完成防沙治沙面积257.7万亩,其中沙化土地综合治理面积达152万亩,超额完成自治区下达的年度沙化土地综合治理任务。扎实推动自治区“六个工程”决策部署,统筹编制了《赤峰市防沙治沙和风电光伏一体化工程2024-2030年实施方案》和2024年度实施方案,完成一体化工程沙化土地综合治理23.07万亩。与此同时,全年完成退化林分改造修复52.53万亩、退化草原修复174.66万亩,完成乡村绿化美化示范村建设121个,红山区获得自治区级“森林城市”称号,进一步推动林草建设提质增效。
2.以守卫生态安全不动摇为底线,持续加大林草资源保护力度。一是全面推动林草长制见行见效。建立“林草长制+林草重点工作”通报机制,进一步压实了资源管理、灾害防控等重点工作的资源保护主体责任,推动各级林草长巡林巡草5.3万余次,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121个,促进林草治理效能全面提升。二是保持打击毁林毁草高压态势。将毁林毁草、林粮间作等问题统一纳入到国家、自治区专项行动进行集中查处,一体化推进国家森林督查、草原变化图斑核查等问题,有效遏制了毁林毁草的不良势头。三是严格落实草畜平衡和禁牧休牧制度。严格违规放牧问题查处,开展治理草原超载过牧专项行动,全市禁牧区违规放牧率由15.96%降至4.13%,减少11.56个百分点。以阿鲁科尔沁旗为试点,解决了30万羊单位超载问题,试点地区禁牧区违规放牧率由19.44%降至7.53%,减少11.91个百分点,为解决全市草原过牧问题探索出了可复制、可借鉴、可推广的发展路径。四是扎实做好森林草原灾害应急管理。通过建立健全法治保障、提前消除隐患、加大巡护力度等措施,切实保证了林草领域的安全稳定,今年全市未发生森林草原火灾,未发生重大林草有害生物灾害、野生动物疫情疫病扩散等问题。
3.以推动林草产业惠民生为己任,深入探索绿水青山转化途径。按照集中集约集聚的发展思路,完成文冠果种植1.75万亩、沙棘种植4.3万亩、山杏嫁接扁杏6.5万亩,完成林下食用菌种植0.3万亩、林药种植10.46万亩。依托木、果、油、茶、菌、药的产出和生态旅游的收入,全市林草产值达155.3亿元(位列全区首位),让更多的当地农牧民切实在林草发展中受益。同时,全市培育发展国家级林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1家、自治区级5家、市级11家,打造了一批宁城县的蒙富苹果、林西县的蒙古野果、敖汉旗的沙漠之花饮品等品牌,逐步形成规模效益和市场效应。在2024年世界林产品及木制品展上,有机沙棘原浆、文冠果茶等产品喜获金奖,赤峰特色林产品走向世界舞台。
4.以夯实林草事业基本盘为根基,推动支撑保障能力水平全面提升。一是积极争取林草项目资金支持。以“三北”工程为主抓手,全力以赴做好“三北”工程及林草重点项目实施保障工作。全年争取国家、自治区、市级林草项目资金19.51亿元,与2023年同期12.76亿元相比增长52.9%,创历年历史新高。同时,积极探索银林合作,依托“银林系列联合体”,推介支持贷款27.4亿元,进一步拓宽了林草融资渠道。二是进一步提升林草审核审批效率。采取提前介入、预审指导的方式,有效保障自治区推送政府投资5000万以上、企业投资亿元以上64个重大项目和全市151个涉林草手续重点项目用地需求,累计办理征占用草原林地项目476件,涉及林地1.61万亩、草原1.66万亩,林草手续办结率达100%。三是全力提升林草科技支撑水平。引进朱教君院士工作站落户赤峰,为全市增加了一个高层次科技创新、成果转移转化和人才交流培养的平台。顺利启动实施了内蒙古自治区科技创新重大示范工程“揭榜挂帅”项目,并落实了试验示范区。
第二部分 部门(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赤峰市林业和草原局部门 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计 5339.14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0.66万元,增加0.39%,变动原因:根据单位实际工作任务要求,年中追加预算;与上年决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1695.99万元,减少 24.11%。其中:
(一)收入决算总计 5339.14万元。包括:
1.本年收入决算合计 5201.58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1701.49万元,减少24.65%,变动原因:一是按照上级要求勤俭节约、压减不必要支出;二是根据单位2024年度预算安排单位实际工作任务需要。
2.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 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减少) 0万元,增长(减少) 0%,变动原因:不存在此项内容。
3.年初结转和结余 137.56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5.50万元,增长 4.17%,变动原因:横向联合科研项目资金增加。
(二)支出决算总计 5339.14万元。包括:
1.本年支出决算合计 5183.24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1714.33万元,减少24.85%,变动原因:一是按照上级要求勤俭节约、压减不必要支出;二是根据单位2024年度预算安排单位实际工作任务需要。
2.结余分配 0万元。结余分配事项:无。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减少) 0万元,增长(减少) 0%,变动原因:不存在此项内容。
3.年末结转和结余 155.90万元。结转和结余事项:横向联合科研项目资金结转。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 18.34万元,增长 13.33%,变动原因:横向联合科研项目资金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赤峰市林业和草原局部门 2024年度本年收入决算合计 5201.58万元,其中:
本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5080.40万元,占 97.67%;
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0万元,占 0%;
本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0万元,占 0%;
本年上级补助收入 0万元,占 0%;
本年事业收入 121.18万元,占 2.33%;
本年经营收入 0万元,占 0%;
本年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万元,占 0%;
本年其他收入 0万元,占 0%。
图1.收入决算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赤峰市林业和草原局部门 2024年度本年支出决算合计 5183.24万元,其中:
本年基本支出 3455.20万元,占 66.66%;
本年项目支出 1728.04万元,占 33.34%;
本年上缴上级支出 0万元,占 0%;
本年经营支出 0万元,占 0%;
本年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0万元,占 0%。
图2.支出决算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赤峰市林业和草原局部门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计 5128.46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190.02万元,减少3.57%,变动原因:根据单位2024年度预算安排和单位实际工作任务需要;与上年决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1674.77万元,减少24.62%,变动原因:根据单位2024年度预算安排和单位实际工作任务需要。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赤峰市林业和草原局部门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 5080.40万元。与年初预算5318.48万元相比,完成年初预算的95.52%。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
一般公共服务类决算数为 10.37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 6.32万元。其中:
1.商贸事务(款)招商引资(项)。年初预算4.05万元,支出决算1.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3.7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根据单位2024年度预算安排和单位实际工作任务需要。
2.组织事务(款)其他组织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8.6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2.86%。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年中追加“玉龙英才”奖金。
(二)科学技术(类)
科学技术类决算数为 902.05 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24.98万元。其中:
1.基础研究(款)机构运行(项)。年初预算832.66 万元,支出决算818.2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26% 。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按实际发生支出,节约开支。
2.技术研究与开发(款)科学成果转化与扩散(项)。年初预算 44.41万元,支出决算57.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0.47% 。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年中追加了科研项目资金预算。
3.技术研究与开发(款)其他技术研究与开发支出(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25.9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年中追加项目预算。
(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决算数为565.19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9.79万元。其中:
1.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45.82万元,支出决算 44.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21% 。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退休人员人数减少,导致单位离退休工资减少。
2.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220.24万元,支出决算 210.29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48% 。 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退休人员人数减少,导致单位离退休工资减少。
3.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278.42万元,支出决算 232.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3.51% 。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2024年度本部门退休人员增加、在职人员调出,导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 费支出减少。
4.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32.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2024年度单位职工退休和调出,按照社保要求缴纳人员职业年金。
5.抚恤(款)死亡抚恤支出(项)。年初预算0.00万元,支出决算 36.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 。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2024年度部门退休职工因病去世,导致死亡抚恤支出增加。
6.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年初预算10.92万元,支出决算8.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1.59%。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2024年度本部门在职人员减少,导致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减少。
( 四)卫生健康支出(类)
卫生健康支出类决算数为140.15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减少0.41万元。其中:
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38.84万元,支出决算32.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2.85% 。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2024年度行政在职人员减少。
2.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101.73万元,支出决算102.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79% 。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2024年度新增事业在职人员。
3.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5.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2024年初预算不包括此项,根据财政局预算要求,后续追加资金。
(五)节能环保支出(类)
节能环保支出类决算数为508.05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减少514.07万元。其中:
1.自然生态保护(款)草原生态修复治理(项)年初预算1022.12万元,支出决算476.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6.61%。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一是2024年度单位实际工作需要;二是该类项目为多年期项目,支出严格按照合同方案执行。
2.自然生态保护(款)其他自然生态保护支出(项)年初预算 0万元,支出决算31.6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年初预算不包括此项目,年中追加。
(六)农林水支出(类)
农林水支出类决算数为2735.44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262.26万元。其中:
1.林业和草原(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875.16万元,支出决算722.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2.61% 。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一是2024年度行政在职人员减少,部分行政人员上半年已全部转为事业人员。导致工资福利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以及公用经费支出减少;二是根据单位2024年度预算安排和年度工作任务的需要。
2.林业和草原(款)事业机构(项)年初预算902.43万元,支出决算 973.92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92% 。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2024年度部分行政人员上半年已全部转为事业人员,新增在职事业人员。
3.林业和草原(款)森林资源培育(项)年初预算91.45万元,支出决算156.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0.95% 。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根据单位2024年度实际工作任务需要,新增森林资源培育项目经费,导致支出增加。
4.林业和草原(款)技术推广与转化(项)年初预算458.66万元,支出决算617.1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4.54% 。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2024年度中央财政林业科技推广等专项资金预算追加。
5.林业和草原(款)森林资源管理(项)年初预算13.27万元,支出决算35.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70.84% 。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一是该支出2024年度内新增森林资源管理项目;二是根据单位2024年度实际工作任务需要。
6.林业和草原(款)动植物保护(项)年初预算47.30万元,支出决算24.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1.63% 。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项目为两年期,正在实施,尚未完成。
7.林业和草原(款)湿地保护(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13.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该项目为2024年度新增湿地保护项目。
8.林业和草原(款)执法与监督(项)年初预算25.00万元,支出决算19.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6.52% 。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是根据2024年度任务安排和实际工作需要。排和实际工作需要。
9.林业和草原(款)林业草原防灾减灾(项)年初预算39.27万元,支出决算53.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7.36%。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一是根据单位实际工作需要;二是2024年度新增林业草原防灾减灾项目,导致林业草原防灾减灾支出增加。
11.林业和草原(款)退耕还林还草(项)年初预算15.77万元,支出决算15.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未产生差异。
12.林业和草原(款)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93.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是 2024年度新增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项目经费,导致支出增加。
13.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年初预算4.86万元,支出决算8.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7.28% 。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是2024年度新增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项目经费,导致支出增加。
(七)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决算数为1.5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减少8万元。其中:
自然资源事务(款)其他自然资源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 9.5 万元,支出决算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79%。 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根据单位实际工作需要,并严格按照项目合同约定,支付其他自然资源事务支出。
(八)住房保障支出(类)
住房保障支出类决算数为217.65万元 ,与年初预算相比减少 18.94万元。其中:
1. 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236.59万元,支出决算217.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99% 。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2024年度本部门退休人员增加、在职人员减少,导致住房公积金支出减少。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赤峰市林业和草原局部门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 3455.20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 2931.8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898.08万元、津贴补贴411.53万元、奖金201.62万元、绩效工资388.2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32.52万元、 职业年金缴费32.53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34.71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5.44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8.91万元、住房公积217.65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03万元、退休费243.35万元、抚恤金36.39万元、生活补助12.47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41万元。
(二)公用经费 523.3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18.37万元、咨询费5.00万元、邮电费11.40万元、取暖费105.58万元、物业管理费55.70万元、差旅费65.95万元、维修(护)费7.00万元、会议费2.00万元、培训费12.00万元、公务接待费4.95万元、福利费38.3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5.8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4.56万元、税金及附加费用15.0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1.62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赤峰市林业和草原局部门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 0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 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 1413.9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4.68万元、印刷费3.6万元、咨询费41.56万元、手续费0.50万元、电费16.88万元、邮电费2.44万元、物业管理费5.95万元、差旅费119.18万元、维修(护)费4.03万元、租赁费2.24万元、会议费0.14万元、培训费67.16万元、专用材料费131.21万元、劳务费309.58万元、委托业务费579.12万元。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00万元。主要包括生活补助2.00万元。该项目为我单位为定向选调生支付的经济补助专项经费,按照财政要求列支对个人家庭补助的生活补助支出。
(四)资本性支出209.23万元。主要包括:房屋建筑物购建17.04万元、办公设备购置3.16万元、专用设备购置189.03万元。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赤峰市林业和草原局部门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全年预算 54.88万元,支出决算50.82万元,完成预算的92.6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全年预算 0万元,支出决算 0万元,完成预算的 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 49.92万元,支出决算 45.86万元,完成预算的%;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4.96万元,支出决算4.95万元,完成预算的 99.80%。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有差异,差异原因是2024年根据上级指示要求,严格标准、艰苦朴素、勤俭节约,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压减一般性支;严格车辆派遣手续,控制车辆运行,节省支出。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具体情况说明。
赤峰市林业和草原局部门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50.82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万元,占 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5.86万元,占 90.24%;公务接待费支出 4.95万元,占 9.76%。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万元,全年出国(境)团组0 个,累计0 人次。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减少) 0万元,增长(减少) 0%,变动原因:无。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45.86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本年度使用财政拨款购置公务用车0 辆,开支内容:无。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减少) 0万元,增长(减少) 0%,变动原因:无。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45.8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截至2024年12月31日,使用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2辆。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0.1万元,减少0.22%,变动原因:2024年根据上级指示要求,严格标准、艰苦朴素、勤俭节约,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压减一般性支;严格车辆派遣手续,控制车辆运行,节省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 4.95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支出4.95万元,接待123批次,409人次,开支内容:无;国(境)外公务接待支出 0万元,接待0 批次,0 人次,开支内容:无。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 0.01万元,减少0.20%,变动原因:2024年根据上级指示要求,严格标准、艰苦朴素、勤俭节约,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压减一般性支;严格车辆派遣手续,控制车辆运行,节省支出。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赤峰市林业和草原局部门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 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减少) 0万元,增长(减少) 0%,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余。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赤峰市林业和草原局部门 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 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减少) 0万元,增长(减少) 0%,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余。
十一、机构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赤峰市林业和草原局部门 2024年度机构运行经费支出决算 523.32万元。比上年决算相比,减少123.62万元,减少23.62%,变动原因:2024年根据上级指示要求,严格标准、勤俭节约,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压减一般性支出,减少公用经费支出。其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 206.98万元。比上年决算相比,减少)71.41万元,下降25.65%,变动原因:2024年根据上级指示要求,严格标准、勤俭节约,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压减一般性支出,创建节能型机关,减少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赤峰市林业和草原局部门 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44.4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6.3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158.15万元。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146.3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9.84%,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133.2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4.50%。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赤峰市林业和草原局部门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部门(单位)共有车辆14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 辆、主要负责人用车 0辆、机要通信用车 0辆、应急保障用车 0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8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 0辆,其他用车5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不含车辆) 0台(套)。
十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赤峰市林业和草原局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组织对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项目共52个,共涉及资金1625.2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0个。
组织重点对“赤峰市全空间生态价值核算与绿色碳中和评估经费预算项目”、“湿地保护及草原建设专项资金(湿地保护资金)项目”等5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40.29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看,以上项目资金执行率较高,较好地完成了绩效目标,完成了预期任务目标。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赤峰市林业和草原局部门 2024年度在决算中反映“赤峰市全空间生态价值核算与绿色碳中和评估经费预算项目”5个一般公共预算项目,以及0个政府性基金项目,共5个项目的绩效自评结果,项目自评表见附件。
1.赤峰市全空间生态价值核算与绿色碳中和评估经费预算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6.00分。全年预算数为59.86万元,执行数为59.8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项目资金主要用于编制完成《赤峰市全空间生态价值核算与绿色碳中和评估实施方案》,撰写《赤峰市全空间生态价值核算与绿色碳中和评估报告》专项经费支出。发现主要问题及原因:项目负责人员未及时调整调剂绩效目标。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绩效管控方面的培训和学习,科学设置绩效目标,合理使用项目资金,排除不利因素,保障项目进行正常实施。继续严格按照相关管理制度要求,严格规范使用项目资金,做到来源清楚、去向明确,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加强年初预算管理。
2.湿地保护及草原建设专项资金(湿地保护资金)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4.83分。全年预算数为20.00万元,执行数为13.92万元,完成预算的69.6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培训相关从业人员从事湿地保护管理工作、监测技术等,以提高全市湿地保护管理水平,解决管理技术人员培训费,差旅费,办公费,开展宣教活动等费用,以及其他支出。发现主要问题及原因:项目资金支付率偏低。下一步改进措施: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及内部控制制度,创新管理手段,用新思路、新方法,改进完善财务管理方法。按照财政支出绩效管理的要求,建立科学的财政资金效益考评制度体系,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管理的水平和效率,合理使用项目资金,排除不利因素,保障项目进行正常实施。
3.林研所办公楼办公设备采购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5分。全年预算数为23.30万元,执行数为23.3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已经完成空调、风扇、电视等设备购置,所购设备性能良好,完全满足日常办公需求,有效提升了办公效率,实现了资金价值的高效转化。
4.2023年自治区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预算(种质资源补助)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3.78分。全年预算数为37.08万元,执行数为24.08万元,完成预算的64.94%。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收集种质资源数量大于等于144份,完成四个旗县区的林草普查任务,鉴定标本率大于等于90%。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项目使用资金13万元,报销手续已走完,待支付。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步,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及内部控制制度,创新管理手段,用新思路、新方法,改进完善财务管理方法。按照财政支出绩效管理的要求,建立科学的财政资金效益考评制度体系,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管理的水平和效率。加强对绩效管理、绩效评价相关知识的培训力度,增强提高绩效管理业务人员绩效管理能力、专业素质和思想水平,科学设置绩效目标,合理使用项目资金,排除不利因素,保障项目进行正常实施。
5.林草综合行政执法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 95.82 分。全年预算数为 25.00 万元,执行数为 19.13 万元,完成预算的 76.52%。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2024年申请预算资金113.78万元,用于保障林草行政执法任务,全国林草生态建设大市的赤峰,急需建立市旗两级专门的林草行政执法队伍,加大执法力度,把破坏林地、草原等违法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确保林草资源安全。实际拨款25万元,实际支出19.13万元。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政策调整,部分预算制定不科学,未能充分考虑项目推进情况。 下一步改进措施:提升预算管理科学性,精细化编制项目经费预算,提升预算编制合理性。
(三)部门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市林草局进行部门整体绩效自评,绩效评价综合得分为97.87分,绩效评价结果为“优”。 较好地完成了年初绩效预期目标:1.通过林草工程项目实施,提高林分质量和效益,持续提升林草生态环境。2.加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力度,降低有害生物成灾率,保障生态环境安全。3.加大防火宣传教育,加强防火宣传力度,降低森林草原火灾发生。4.完成防火培训、宣传、日常检查等日常工作。5.完成草种繁育基地建设及检查验收技术指导。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财政专户管理教育收费:指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
四、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十、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或经营结余中提取各类结余的情况。
十一、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六、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七、“三公”经费:指部门(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部门(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部门(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以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部门(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八、机构运行经费:指部门(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等。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高歌 联系电话:0476-8833871
第五部分 部门(单位)决算表
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