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报告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预算的情况说明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部门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计划”预算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四、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六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项目支出

十一、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二、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部门职能

赤峰市林业和草原局是赤峰市人民政府主管林业和草原  的综合经济部门。

(二)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建设修复的监督管理。拟订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建设修复的政策、规划,组织开展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

2、负责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建设修复和造林种草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重点生态保护建设修复工程,指导各类公益林、商品林的培育经营,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种草、城乡绿化和森林城市建设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

3、负责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森林采伐限额。负责林地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公益林划定和管理工作。负责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监督管理草原的开发利用。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订湿地保护规划,指导实施相关标准,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

4、负责荒漠化防治工作。组织开展荒漠调查。组织拟订防沙治沙、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指导实施相关标准,监督管理荒漠化和沙化土地的开发利用,组织沙尘暴灾害预测预报和应急处置。
   5、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拟订及调整市重点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植物名录。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及经营利用,配合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

6、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拟订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提出新建、调整各类国家级、自治区级和市级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组织审核自然遗产的申报,会同有关部门审核全市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的申报。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
   7、指导国有林场、苗圃建设和发展。组织林草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林草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负责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

8、拟订市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监督实施林草产业相关标准,组织指导林草产品质量监督。指导生态扶贫相关工作。
   9、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及森林草原火灾初期应急处置等工作。组织指导开展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负责林木采伐、运输、加工和林区自然保护区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承担防御森林草原火灾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

10、指导全市森林、草原相关行政执法工作。
   11、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相关工作。拟订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草原等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拟订农村牧区林业和草原发展及维护林业、草原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牧区林地、草原承包经营工作。组织开展退耕退牧还林还草和天然林保护工作。
   12、编制市林业和草原生态建设年度生产计划,组织申报重点生态建设项目,提出部门预算并组织实施。监督林业和草原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监督管理全市林业和草原国有资产。参与拟订市林业和草原经济调节和投资政策,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生态补偿工作。
   13、负责林业和草原科技、宣传教育、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承担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种等国际公约履约工作。
   14、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5、职能转变。市林业和草原局应切实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加强森林、草原、湿地监督管理的统筹协调,大力推进国土绿化,维护生态安全。加快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统一推进各类自然保护地的清理规范和归并整合。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赤峰市林业和草原局部门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和局属事业单位预算。

(一)市林业和草原局部门机构及人员基本情况

局本级及下设独立预算单位共有3家,其中: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1家,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为0家,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为2家,公益二类事业单位0家。

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单位共有3家,其中:预算编制人数 191人,其中:行政编制33人,事业编制147人,工勤编制11人。截至2021年12月底实在职171人,其中:行政编制26人,事业编制134人,工勤11人。离退休154人,遗属2人。

(二)市林业和草原局局属单位设置情况

纳入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情况:

  

单位情况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1

赤峰市林业和草原局本级

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

2

赤峰市森林草原保护发展中心

事业单位

3

赤峰市林业科学研究所

事业单位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市林业和草原局预算收入4753.26万元(其来源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上年结转。主要用于林草局本级及其所属单位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林业和草原活动所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检查、验收、督查、调研等专项业务支出、开展林业科研活动所发生的基本支出和科技推广专项业务支出),比上年3177.37万元,增加1575.89万元,增幅49.59%,主要原因由于预算公开部门汇总范围调整,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将赤峰市林业科学研究所纳入预算公开范围,涉及2022年预算收入1763.71万元。

2022年,赤峰市林业和草原局支出共计4753.26万元,比上年3177.37万元,增加1575.89万元,增幅49.59%。其中:基本支出2932.7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355.65万元,公用经费577.12万元),比上年增加1446.99万元。基本支出大幅度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由于预算公开部门汇总范围调整,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将赤峰市林业科学研究所纳入预算公开范围,涉及2022年预算基本支出1006.86万元,二是2022年社保政策、住房公积金缴纳政策变化和人员调资政策导致项目支出1820.49万元,比上年增加128.9万元,增幅7.62%,主要原因是预算公开部门汇总范围调整,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将赤峰市林业科学研究所纳入预算公开范围;事业单位经营费用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规模情况

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为4753.26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数为3067.77万元,占比64.54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数为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1685.49万元,占比35.46 %。

(二)财政拨款预算结构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中,财政拨款支出数为4753.26万元,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1.46万元,占支出的1.08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47.92万元,占支出的5.22 %;卫生健康(类)支出151.08万元,占支出的3.18%;住房保障(类)支出198.18万元,占支出的4.17 %;科学技术(类)支出760.2万元,占支出的15.99%;节能环保支出152.58万元,占支出的3.21%;农林水支出3121.58万元,占支出65.67%;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70.26万元,占支出1.48%。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具体使用安排情况

2022年财政拨款预算数为4753.26万元,比2021年财政拨款预算数增加1575.89 万元,具体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2022年财政拨款预算数为51.4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51.46万元。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13款08项:2022年财政拨款预算数为9.24万元。主要用于招商引资工作。此项支出2021年财政拨款预算数增加9.24 万元。原因是根据林草局2022年预算安排和实际需要。

(2)一般公共服务类32款99项:2022年财政拨款预算数为1万元,主要用于“玉龙英才”工程项目。此项支出2021年财政拨款预算数增加1万元。原因是根据市林业科学研所2022年预算安排和实际需要。

(3)一般公共服务类99款99项:2022年财政拨款预算数为41.22万元,主要用于安可办公设备采购。此项支出2021年财政拨款预算数增加41.22万元。原因是实际工作需要购买国产办公设备。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2022年财政拨款预算数为247.9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97.52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和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中:

(1)社会保障就业(类)05款:2022年财政拨款预算数为 244.61万元,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1.61万元,事业单位离退休9.1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33.83万元。比2021年财政拨款预算数增加100.95万元。增加原因:由于预算公开部门汇总范围调整,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将赤峰市林业科学研究所纳入预算公开范围。

(2)社会保障就业(类)99款:2022年财政拨款预算数为 3.3万元,用于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比2021年财政拨款预算数增加1.25万元。增加原因:由于预算公开部门汇总范围调整,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将赤峰市林业科学研究所纳入预算公开范围。

3、科学技术类:2022年财政拨款预算数为760.20万元,用于机构运行。比2021年财政拨款预算数增加760.2万元。其中:

(1)科学技术类02款:2022年财政拨款预算数为719.51万元,用于单位运行。比2021年财政拨款预算数增加719.51万元。增加原因:由于预算公开部门汇总范围调整,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将赤峰市林业科学研究所纳入预算公开范围,用于科研类拨款增加。

(2)科学技术类04款:2022年财政拨款预算数为33.23万元,用于科技成果转化与推广。比2021年财政拨款预算数增加33.23万元。增加原因:由于预算公开部门汇总范围调整,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将赤峰市林业科学研究所纳入预算公开范围,用于科研类拨款增加。

(3)科学技术类09款:2022年财政拨款预算数为7.45万元,用于文冠果优系繁育。比2021年财政拨款预算数增加7.45万元。增加原因:由于预算公开部门汇总范围调整,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将赤峰市林业科学研究所纳入预算公开范围,用于科研类拨款增加。

4、卫生健康类2022年财政拨款预算数为151.0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77.74万元。其中:

(1)卫生健康类11款01项:2022年财政拨款预算数为23.8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此项支出2021年财政拨款预算数增加2.08 万元。原因是2022年社保政策调整,医疗保险较2021年有所增加,另外,2022年增加了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2)卫生健康类11款02项:2022年财政拨款预算数为94.18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此项支出2021年财政拨款预算数增加42.64 万元。原因是预算公开部门汇总范围调整,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将赤峰市林业科学研究所纳入预算公开范围,人员支出增加。

(3)卫生健康类11款03项:2022年财政拨款预算数为33.03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此项支出2021年财政拨款预算数增加33.03 万元。原因是2022年增加了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5、节能环保类2022年财政拨款预算数为152.5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4.64万元。其中:

(1)节能环保(类)06款:2022年财政拨款预算数为 0.58万元,用于退耕还林还草业务工作经费支出。比2021年财政拨款预算数增加0.58万元。增加原因:根据林草局2022年实际工作的需要合理安排。

(2)节能环保(类)99款:2022年财政拨款预算数为152万元,用于其他节能环保支出。比2021年财政拨款预算数增加24.06万元。增加原因:2022年实际工作的需要合理安排。

6、农林水类:2022年财政拨款预算数为3121.5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327.93万元。其中:

(1)农林水(类)01款06项:2022年财政拨款预算数为63.45万元,用于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工作。比2021年财政拨款预算数增加63.45万元。增加原因:科研项目增加。

(2)农林水(类)02款01项:2022年财政拨款预算数为798.21万元,用于林草局本级机构运转。比2021年财政拨款预算数增加19.23万元。增加原因: 2022年工资政策调整。

(3)农林水(类)02款04项:2022年财政拨款预算数为1028.84万元,用于局属事业单位机构运转。比2021年财政拨款预算数减少60.71万元。增加原因:因机构改革,我局原8个事业单位合并成一个新事业单位。

(4)农林水(类)02款05项:2022年财政拨款预算数为245.64万元,用于森林资源培育。比2021年财政拨款预算数增加21.57万元。增加原因是2022年实际工作的需要合理安排。

(5)农林水(类)02款06项:2022年财政拨款预算数为140万元,用于技术推广与转化工作。比2021年财政拨款预算数增加135.37万元。增加原因是预算公开部门汇总范围调整,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将赤峰市林业科学研究所纳入预算公开范围。

(6)农林水(类)02款09项:2022年财政拨款预算数为20万元,用于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工作。比2021年财政拨款预算数减少19.25万元。减少原因是2022年预算安排和实际工作需要。

(7)农林水(类)02款11项:2022年财政拨款预算数为47.37万元,用于动植物保护工作。比2021年财政拨款预算数增加24.91万元。增加原因是2022年预算安排和实际工作需要。

(8)农林水(类)02款34项:2022年财政拨款预算数为57.63万元,用于林业草原防灾减灾工作。比2021年财政拨款预算数减少116.68万元。减少原因是2022年预算安排和实际工作需要。

(9)农林水(类)02款36项:2022年财政拨款预算数为6.8万元,用于草原管理工作。比2021年财政拨款预算数减少242.32万元。增加原因是2022年预算安排和实际工作需要。

(10)农林水(类)02款99项:2022年财政拨款预算数为710.85万元,用于林业草原相关工作。比2021年财政拨款预算数增加696.69万元。增加原因是2022年预算安排和实际工作需要。

(11)农林水(类)05款99项:2022年财政拨款预算数为2.78万元,用于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比2021年财政拨款预算数增加2.78万元。增加原因:根据林草局2022年实际工作的需要合理安排。

6.住房保障类2022年财政拨款预算数为198.18万元,用于缴纳林草局本级及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住房公积金。比2021年财政拨款预算数增加95.69万元。其中:

住房保障(类)02款2022年财政拨款预算数为198.18万元,用于缴纳林草局本级及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住房公积金。比2021年财政拨款预算数增加95.69万元。增加原因:一是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缴纳比例由10%调整为12%;二是由于预算公开部门汇总范围调整,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将赤峰市林业科学研究所纳入预算公开范围。

7.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2022年财政拨款预算数为70.26万元,用于赤峰市灾害风险防治。比2021年财政拨款预算数增加70.26万元。其中: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01款:2022年财政拨款预算数为70.26万元,用于赤峰市灾害风险防治。比2021年财政拨款预算数增加70.26万元。增加原因是根据林草局2022年预算工作安排和工作实际需要。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2年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预算。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预算的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2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的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60.86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1.41万元,增长23.07%。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万元,,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增加0万元。

2、公务接待费10.8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8万元,增长7.95 %,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增加7万元,增长64.46%。增加原因是预算公开部门汇总范围调整,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将赤峰市林业科学研究所纳入预算公开范围。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0.61万元,增长26.93%,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增加14.62万元,增长29.24%。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万元,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增加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0万元,本年预算比上年预算增加10.61万元,增长26.93%,比上年执行数增加14.62万元,增长29.24 %。增加原因是预算公开部门汇总范围调整,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将赤峰市林业科学研究所纳入预算公开范围。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部门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2年,我部门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577.12万元,比上年137.64万元增加439.48万元,增加76.15%。主要包括以下支出:办公费87.84万元、咨询费5万元、邮电费11.5万元、取暖费102.91万元、物业管理费85万元、差旅费77.5万元、会议费4.5万元、培训费36万元、公务接待费10.86万元、专用材料费2万元、劳务费18万元、福利费34.03万元、公务用车维护费50万元、维修费77.5万元、其他交通费35万元、其他10.78万元。增加变化主要原因是一是由于预算公开部门汇总范围调整,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将赤峰市林业科学研究所纳入预算公开范围;二是2022年财政预算指标调整、年初预算安排以及实际工作的需要

二、“政府采购计划”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01.1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预算9.6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类预算91.5万元,采购金额来源主要为一般公共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和增量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末,我单位全部固定资产11607.28万元,无形资产2866.55万元。2022年我单位无国有资产配置计划资金。共有车辆13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机要通信车0辆、应急保障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车7辆,其他用车2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00台(套)等。

四、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2年预算,本单位进行绩效目标申报项目10个,公开绩效目标申报表项目10个,公开项目占全部预算项目的100%。公开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项目支出预算135万元,占全部项目支出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申报总表在附件中上传)。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自治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 :是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指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和结余:是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是指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内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员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过路过桥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单位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一、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活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二、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第五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预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曹瑜        联系电话:8833871  


【字体: 】 【打印】【关闭

相关文章

  • 主办:赤峰市林业和草原局
    承办:赤峰市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
    联系电话:0476-8833817
  • 蒙ICP备19002662号-1    
    蒙公网安备 15040402000140号
    邮编:024005
  • 政府网站标识码:1504000041
    地址:赤峰市松山区新城玉龙大街77号
  • ../../../../../material/images/jiucuo.png
  • ../../../../../material/images/wx.jpg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