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林业和草原局本级2020年度决算公开报告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0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二、关于2020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关于2020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2020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关于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关于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关于2020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 部门决算公开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机构运行信息表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1)负责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建设修复的监督管理。拟订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建设修复的政策、规划,组织开展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
  (2)负责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建设修复和造林种草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重点生态保护建设修复工程,指导各类公益林、商品林的培育经营,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种草、城乡绿化和森林城市建设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
  (3)负责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森林采伐限额。负责林地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公益林划定和管理工作。负责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监督管理草原的开发利用。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订湿地保护规划,指导实施相关标准,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
  (4)负责荒漠化防治工作。组织开展荒漠调查。组织拟订防沙治沙、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指导实施相关标准,监督管理荒漠化和沙化土地的开发利用,组织沙尘暴灾害预测预报和应急处置。
  (5)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拟订及调整市重点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植物名录。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及经营利用,配合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
  (6)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拟订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提出新建、调整各类国家级、自治区级和市级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组织审核自然遗产的申报,会同有关部门审核全市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的申报。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
  (7)指导国有林场、苗圃建设和发展。组织林草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林草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负责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
  (8)拟订市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监督实施林草产业相关标准,组织指导林草产品质量监督。指导生态扶贫相关工作。
  (9)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及森林草原火灾初期应急处置等工作。组织指导开展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负责林木采伐、运输、加工和林区自然保护区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承担防御森林草原火灾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
  (10)指导全市森林、草原相关行政执法工作。
  (11)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相关工作。拟订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草原等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拟订农村牧区林业和草原发展及维护林业、草原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牧区林地、草原承包经营工作。组织开展退耕退牧还林还草和天然林保护工作。
  (12)编制市林业和草原生态建设年度生产计划,组织申报重点生态建设项目,提出部门预算并组织实施。监督林业和草原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监督管理全市林业和草原国有资产。参与拟订市林业和草原经济凋节和投资政策,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生态补偿工作。
  (13)负责林业和草原科技、宣传教育、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承担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种等国际公约履约工作。
  (14)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5)职能转变。市林业和草原局应切实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加强森林、草原、湿地监督管理的统筹协调,大力推进国土绿化,维护生态安全。加快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统一推进各类自然保护地的清理规范和归并整合。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中共赤峰市委办公室赤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赤峰市林业和草原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赤党办发〔2019〕45号)和《中共赤峰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市林业和草原局机构编制调整的通知》(赤机编发202031号,赤峰市林业和草原局内设机构10个,包括办公室、治沙造林科、森林资源管理科、草原管理科、湿地和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科、自然保护地管理科、国有林场和种苗管理科、改革发展和科技科、规划财务科、森林草原防火科

赤峰市林业和草原局机关行政编制30名、工勤编制3名,实有人员行政人员27名、工勤人员3名。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0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赤峰市林业和草原局本级2020年年初预算总额为1047.84万元,2019年年初预算总额为1033.01万元,比上年增加14.83万元,增幅1.42%。增加原因为职能改革,人员、工作经费增加。

赤峰市林业和草原局本级2020年收入1258.63万元,支出1331.23万元;2019年收入1276.24万元,支出1337.64万元。较2019收入减少17.61万元,减幅为1.38%;支出减少6.41万元,减幅为0.48%支出减少原因是按照上级要求,过紧日子,压减一般性支出。

二、关于2020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收入总计1,331.2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合计1,258.63万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72.60万元;支出总计1,331.23万元,其中:结余分配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与2019年度相比,收入总计减少134.93万元,下降9.2%;支出总计减少134.93万元,下降9.2%。主要原因:一是根据上级指示要求,压减一般性支出,对一般性经费进行了调减;二是根据2020年度工作计划和2020年度预算安排。

(二)关于2020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1,258.6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58.63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关于2020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1,331.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25.74万元,占39.5%;项目支出805.49万元,占60.5%;经营支出0万元,占0%。

(四)关于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331.23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72.6万元;支出总计1,331.23万元,其中: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与2019年度相比,收入减少134.93万元,下降9.2%;支出减少134.93万元,下降9.2%。主要原因:根据上级指示要求,压减一般性支出,对一般性经费进行了调减

(五)关于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331.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25.74万元,占39.5%;项目支出805.49万元,占60.5%。

(六)关于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25.7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61.7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32.95万元、津贴补贴122.07万元、奖金10.2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应缴基本养老保险费41.91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0.54万元、其它社会保障缴费0.57万元、住房公积金28.69万元、对岗位任何家庭补助4.70万元,较上年减少93.47万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单位1名退休职工病逝,导致死亡抚恤大幅度增加公用经费164.0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0.73万元、咨询费0.05万元邮电费7.83万元、取暖费40.95万元、物业管理费44.99万元、维修费0.53万元、会议费1.78万元、培训费4.00万元、福利费1.9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3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9.0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6.61万元,较上年增加2.66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进行机构改革,增加草原业务、防火业务,人员增加,职能增加,相应工作经费增加

(七)关于2020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24.90万元,支出决算为17.53万元,完成预算的70.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为20万元,支出决算为15.91万元,完成预算的79.6%;公务接待费预算为4.9万元,支出决算为1.62万元,完成预算的33.1%。2020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差异情况的原因:一是严格按照赤峰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小组有关要求和单位车辆使用管理制度执行,从公务用车的使用、维护保养以及控制燃油等几方面进行总控,有效的降低了运行成本;二是单位积极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治区具体规定和市委具体要求,按照市委市政府有关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制定了《赤峰市林业局公务接待管理办法》,严格管控公务接待审批,加强内部控制,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

2、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17.53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5.91万元,占90.8%;公务接待费支出1.62万元,占9.2%。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较上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局没有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5.9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支出较上年减少27.19万元,主要原因是按照2019年预算安排,我单位购置公务用车1台,购置费为271906.20元2020年无购置车辆支出;严格标准,控制车辆使用管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5.91万元,用于车辆运行、维护保养、加油、车辆保险等,车均运维费3.1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较上年减少5.19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赤峰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小组有关要求和单位车辆使用管理制度执行,从公务用车的使用、维护保养以及控制燃油等几方面进行总控,有效的降低了运行成本,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

公务接待费支出1.62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费1.62万元,接待26批次,共接待85人次。主要用于上级领导考察调研、学习交流、执行任务、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国(境)外接待费0万元,接待0批次,共接待0人次。较上年减少0.43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积极贯彻中央八项规定,自治区28项具体规定和市委44条具体要求,按照市委市政府有关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制定了《赤峰市林业局公务接待管理办法》,严格管控公务接待审批,加强内部控制,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费。

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项目概况及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赤峰市林业和草原局物业管理费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与赤峰兴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磋商文件号:2018CG793FW)。项目实施以来物业公司严格按照合同要求,对我单位办公楼建筑面积15166平方米,停车场及绿地3300平方米,以及坐落在以上建筑面积中的公共设施设备物业服务管理,达到了卫生保洁干净整洁、公共秩序维护井然有序、设施设备正常运转;我单位按照合同要求对项目经行检查验收、支付资金、签署《验收书》。双方按约定比较圆满完成合同要求的各项服务,经考核验收服务合格。

2.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我单位认真组织开展了物业管理服务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绩效自评领导小组进行了听汇报、查资料、查看项目实施情况、满意度调查等方式,评价物业管理服务经费投入和使用情况。

3.评价结论:

赤峰市林业和草原局物业管理费项目经费在项目申报、目标设定、决策过程、资金分配、资金到位、支出管理、组织实施、项目效果等方面落实情况较好,部门自评分为:96分,总体评价为优。

             赤峰市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0年度)

项目名称

物业管理费

主管部门
及代码

赤峰市林业和草原局  503001

实施单位

赤峰市林业和草原局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45

45

44.99

10

100

10

其中:财政拨款

45

45

44.99

100

其他资金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目标1:办公楼、办公楼外公共区域卫生干净整洁。
目标2:办公楼公共秩序井然。
目标3:办公楼公共设施设备正常运转维护。
目标4:办公楼外公共绿地绿化维护。

目标1完成情况:公共区域卫生死角、干净整洁。
目标2完成情况:公共秩序井然有序。
目标3完成情况:设施设备维护及时、运转正常。
目标4完成情况:花草树木长势良好,修剪美观。

绩  效  指  标(90)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50)

数量指标

指标1:建筑面积15166平方米、停车场及绿地面积3300平方米。

建筑面积15166平方米、停车场及绿地面积3300平方米。

建筑面积15166平方米、停车场及绿地面积3300平方米。

10

10

质量指标

指标1:按照合同进行保洁、公共秩序维护、水电暖、消防等设施设备正常维护管理,正常运转。

按照合同进行保洁、公共秩序维护、水电暖、消防等设施设备正常维护管理,正常运转。

日常保洁8小时、每日保洁4次以上、日常24小时公共秩序维护、日常24小时公共设施设备维护、运行管理。

20

18

物业公司服务质量、服务标准有待进一步提高,主要是因为物业公司内部管理 和服务人员业务水平需提高。
物业公司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加强从业人员管理和培训,制定评分细则和清洁标准。

时效指标

在当年内履行

在当年内履行

2020年1月-2020年12月

10

10

成本指标

不高于合同金额

不高于合同金额

≤45万元

10

10

效益指标(30)

经济效益指标

指标1:

指标2:

……

社会效益指标

指标 1:平安机关、文明机关

平安机关、文明机关

创建“平安机关、文明机关”

10

10

指标 2:解决社会就业问题、减轻社会就业压力

解决社会就业问题、减轻社会就业压力

解决社会就业问题、减轻社会就业压力

生态效益指标

指标 1:节能水平提高

节能水平提高

创建资源节约型机关

10

9

机关运行过程中仍然存在浪费水电的现象。
进一步加强艰苦朴素教育,加大检查监督力度。

可持续影响
指标

指标 1:综合服务保障提质增效

综合服务保障提质增效

机关保障能力显著提高

10

9

综合服务保障存在管理粗放化、工作效能不高。
完善规章制度,严格按照合同对物业进行监督管理,提高其服务质量,提高保障能力。

满意度
指标(10)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指标1:满意程度

满意程度

90%以上

10

10

总    分

100

96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赤峰市林业和草原局物业管理费项目经费在项目申报、目标设定、决策过程、资金分配、资金到位、支出管理、组织实施、项目效果等方面落实情况较好;绩效自评领导小组进行了听汇报、查资料、查看项目实施情况、满意度调查等方式,评价物业管理服务经费投入和使用情况。部门自评分为:96分,总体评价为优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4.03万元,比2019年增加2.66万元,增长1.6%。增长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增加,职能增加,机关运行经费相应增加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主要包括:办公费10.73万元、咨询费0.05万元、邮电费7.83万元、取暖费40.95万元、物业管理费44.99万元、维修费0.53万元、会议费1.78万元、培训费4.00万元、福利费1.9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30万元、其他交通费29.06万元、办公设购置2.2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6.61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合计91.9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4.32万元,比2019年增加31.41万元,增长59.4%,主要原因是:一是机构改革,职能增加,人员增加,政府采购支出相应增加二是根据工作需要提高办公效率,局机关采购OA系统。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比2019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政府采购工程支出;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6万元,比2019年减少49.79万元,降低86.8%,主要原因是:根据局机关工作安排和2020年度预算支出安排。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5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2辆,主要用于负责林业和草原局生态建设保护、森林草原火灾的应急处置行政执法,调研、检查、监督、考核、验收等公务活动;特种专业技术用车3辆,主要用于:负责林业和草原局生态建设保护、森林草原火灾的应急处置行政执法,调研、检查、监督、考核、验收等公务活动;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比2019年增加0台(套),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比2019年增加0台(套),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价值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累积的事业基金(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未全部执行或未执行,结转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未包含行政单位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部门,参照此口径公开本部门的日常公用经费,并与预算公开保持一致。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振增    联系电话:0476-8833820

       附件:

赤峰市林业和草原局本级2020年度决算报表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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