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林业和草原局(主管) 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报告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单位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六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项目支出表

十一、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部门职能

赤峰市林业和草原局是赤峰市人民政府主管林业和草原   的综合经济部门。

(二)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建设修复的监督管理。拟订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建设修复的政策、规划,组织开展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

2、负责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建设修复和造林种草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重点生态保护建设修复工程,指导各类公益林、商品林的培育经营,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种草、城乡绿化和森林城市建设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

3、负责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森林采伐限额。负责林地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公益林划定和管理工作。负责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监督管理草原的开发利用。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订湿地保护规划,指导实施相关标准,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

4、负责荒漠化防治工作。组织开展荒漠调查。组织拟订防沙治沙、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指导实施相关标准,监督管理荒漠化和沙化土地的开发利用,组织沙尘暴灾害预测预报和应急处置。
  5、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拟订及调整市重点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植物名录。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及经营利用,配合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

6、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拟订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提出新建、调整各类国家级、自治区级和市级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组织审核自然遗产的申报,会同有关部门审核全市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的申报。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
  7、指导国有林场、苗圃建设和发展。组织林草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林草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负责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

8、拟订市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监督实施林草产业相关标准,组织指导林草产品质量监督。指导生态扶贫相关工作。
  9、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及森林草原火灾初期应急处置等工作。组织指导开展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负责林木采伐、运输、加工和林区自然保护区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承担防御森林草原火灾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

10、指导全市森林、草原相关行政执法工作。
  11、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相关工作。拟订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草原等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拟订农村牧区林业和草原发展及维护林业、草原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牧区林地、草原承包经营工作。组织开展退耕退牧还林还草和天然林保护工作。
  12、编制市林业和草原生态建设年度生产计划,组织申报重点生态建设项目,提出部门预算并组织实施。监督林业和草原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监督管理全市林业和草原国有资产。参与拟订市林业和草原经济凋节和投资政策,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生态补偿工作。
  13、负责林业和草原科技、宣传教育、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承担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种等国际公约履约工作。
  14、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5、职能转变。市林业和草原局应切实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加强森林、草原、湿地监督管理的统筹协调,大力推进国土绿化,维护生态安全。加快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统一推进各类自然保护地的清理规范和归并整合。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赤峰市林业和草原局部门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和局属事业单位预算。

(一)市林业和草原局部门机构及人员基本情况

局本级及下设独立预算单位共有9家,其中: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1家,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为4家,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为4家,公益二类事业单位0家。

赤峰市林草系统人员编制为137名,实有在职职工110人,其中:行政单位人员3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43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人员37人。离退休人员73人,遗属3人。

(二)市林业和草原局局属单位设置及人员情况

纳入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情况:

单位情况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1

赤峰市林业局本级

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

2

赤峰市林业工作总站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

事业单位

3

赤峰市林业种苗站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

事业单位

4

赤峰市林业治沙站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

事业单位

5

赤峰市天然林资源保护站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

事业单位

6

赤峰市草原工作站

事业单位

7

赤峰市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和野生动植物保护站

事业单位

8

赤峰市林业对外合作项目工作站

事业单位

9

赤峰市林权服务中心

事业单位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收入预算3177.37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331.43万元,增长10.43%,增加主要是由于2020年结转结余统计为本年收入以及人员工资和养老、医疗保险费用增加。

支出预算3177.37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331.43万元,增长10.43%,增加主要是由于2020年结转结余统计为本年收入以及人员工资和养老、医疗保险费用增加。

(一)部门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收入3177.3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2117.78万元,占比66.65%;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比0 %;事业收入0万元,占比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比0 %;,其他收入0万元,占比0%;上年结转1059.59万元,占比33.35%,用事业基金弥补的收支差额 0万元,占比0%。

(二)部门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支出3177.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85.78万元,占比46.76%;项目支出1691.59万元,占比53.24%;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占比0%。

主要用于“机构运转、林业专项活动、项目检查、验收、督查、调研、林业草防灾减灾、草原管理等”方面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规模情况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3177.37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117.7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上年结转   1059.59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具体使用安排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 0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148.3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49.94万元。主要由于机构改革,市森林公安局不再为归属我局管理的二级预算单位,本系统的养老保险缴费、工伤保险、行政单位离退休费等也相应减少。

3、卫生健康类73.3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22.44万元。主要由于机构改革,市森林公安局不再为归属我局管理的二级预算单位,本系统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也相应减少。

4、农林水支出类1793.6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624.82万元。主要由于机构改革,市森林公安局不再为归属我局管理的二级预算单位,本系统的机构运转、项目检查、林草专项活动等支出也相应减少。

5、住房保障支出类102.48万元 比上年预算数减少30.96万元。主要由于机构改革,市森林公安局不再为归属我局管理的二级预算单位,本系统的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纳支出也相应减少。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49.45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0.72万元,增加21.67%;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增加19.14万元,增加38.71%。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 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增加(减少)  0万元,增长(下降)0%。

2、公务接待费10.0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7万元,增加6.96%,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增加7.34万元,增长72.96 %,增加主要原因为上年受疫情影响,公务接待减少。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9.39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0.02万元,增长25.44 %,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增加11.8万元,增长29.96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9.39万元,本年预算比上年预算增加10.02万元,增长25.44%,比上年执行数增加11.80万元,增长29.96%。增加主要是由于单位行政职能增加以及车辆老化运行费用相应增加。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预算。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单位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单位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21年,我单位单位运行经费预算279.5万元,比上年364.49万元减少84.99万元,下降23.31%。主要包括以下支出:办公费53.18万元、邮电费5.7万元、差旅费65.1万元、培训费12.00万元、会议费4.55万元、工会经费0万元、福利费28.06万元、公务用车维护费39.39万元、办公用房取暖费44.69万元、公务接待费5.8万元、劳务费7.37万元、办公设备购置费3万元、其他交通费11.15万元、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6.9万元、其他费用2.52万元。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市森林公安局转隶至市公安局不再归属为我局二级预算单位,同时严格落实指示精神,坚持政府过紧日子,压减一般性支出。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41.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96.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245.0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末,共有车辆14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5辆、机要通信车0辆、应急保障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车6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等。

四、2021年度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填报情况

2021年,我部门及所属各单位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11个,公开绩效目标1个,公开项目占全部预算项目的9%。公开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80万元,占全部项目支出预算的24%。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自治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是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指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和结余:是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共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是指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内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员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过路过桥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单位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一、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活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二、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第五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预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曹瑜       联系电话:0476-8833820

第六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部门预算公开11张表,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以总表形式上传。(样式见赤峰市部门预算公开样式)

      
赤峰市林业和草原局(主管)部门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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