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是:首页  >  政务公开  >  通知公告

关于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销号的公示(第2轮第7项整改任务)

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7项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并通过验收,拟按程序实施销号。根据《赤峰市落实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有关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2月18日至2025年2月30日。

联系电话:0476-8833799

联系地址:赤峰市松山区玉龙大街77号赤峰市林业和草原局

附件:第2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7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附件

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7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整改任务

第2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7项整改任务:被自治区列为治理草原过牧问题试点的阿鲁科尔沁旗,休牧期违规放牧率不降反升,从2023年的14.14%上升至2024年的20.83%,其中阿鲁科尔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违规放牧率达7.53%,是全市违规放牧最严重区域。

责任单位

阿鲁科尔沁旗党委和政府

整改目标

2025年,阿鲁科尔沁旗休牧期违规放牧率降至14%以下,阿鲁科尔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休牧期违规放牧率降至5%以下。

整改措施

(1)严格落实禁牧休牧和草畜平衡制度,及时发现并处理违规违法放牧行为。

(2)依法依规查处在禁牧区放牧、草原休牧期放牧和放牧期草畜平衡区超载放牧行为,定期通报违规放牧典型案例。

(3)开展草原补奖资金政策落实情况检查,严格落实草原补奖资金管理办法、草原补奖资金发放与违规放牧挂钩机制,督促农牧户严格执行禁牧休牧制度,严禁违规放牧。

完成情况

经核查,2025年违规放牧案件已处理完毕,阿鲁科尔沁旗违规放牧率已降至14%以下,阿鲁科尔沁旗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违规放牧率已降至5%以下。



【字体: 】 【打印】【关闭

相关文章

  • 主办:赤峰市林业和草原局
    承办:赤峰市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
    联系电话:0476-8833817
  • 蒙ICP备19002662号-1    
    蒙公网安备 15040402000140号
    邮编:024005
  • 政府网站标识码:1504000041
    地址:赤峰市松山区新城玉龙大街77号
  • ../../../material/images/wx.jpg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