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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销号的公示(第2轮第11项整改任务)

 第2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11项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并通过验收,拟按程序实施销号。根据《赤峰市落实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有关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2月11日至2025年12月24日。

联系电话:0476-8833799

联系地址:赤峰市松山区玉龙大街77号赤峰市林业和草原局

附件:第2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11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附件

第2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11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整改任务

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11项整改任务:翁牛特旗作为科尔沁沙地综合治理项目的重点区域,2023年草原放牧强度为64.01%,涉及草畜平衡区的5个苏木镇全部严重超载

责任单位

翁牛特旗党委政府

整改目标

草原放牧强度明显下降,超载的苏木镇草畜平衡指数降至10%以下。

整改措施

1)落实禁牧休牧和草畜平衡责任制,旗、镇、嘎查村三级签订草畜平衡和禁牧休牧责任状,嘎查村或发包方与承包经营者签订草畜平衡和禁牧休牧责任书。(2)严格落实草原奖补政策,以嘎查村为单位制定草畜平衡方案,对超载农牧户扣发奖补资金。(3202512月底,草畜平衡区5个严重超载苏木镇的草畜平衡指数全部降至10%以下。

完成情况

按照赤峰市政府、市林草局有关要求,签订草畜平衡和禁牧休牧责任状。制定了最新的《翁牛特旗草原网格员管理办法》,将草原奖补资金发放与草原保护责任挂钩。制定《翁牛特旗解决草原过牧问题工作方案》,全旗草畜平衡指数目前维持在10%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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