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赤峰市林业和草原局正式印发《赤峰市林草部门落实招标人主体责任工作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同步深化林草招投标领域专项整治行动,以制度规范筑牢林草项目招投标廉洁防线,推动行业规范健康发展。
《办法》紧扣国家、自治区关于招标人主体责任落实的部署要求,结合赤峰市林草项目招投标实际,针对以往存在的责任边界不清、流程管控不严等问题,进一步补齐制度短板,推动专项整治走深走实。
《办法》严格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填补了全市林草部门招标人主体责任落实的制度空白,既强化了领导干部和业务人员的纪律意识、法治意识,也为优化林草领域营商环境、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提供了有力支撑。
《办法》聚焦林草项目招投标全流程,明确各环节责任、规范操作流程,有效压实招标人主体责任,强化风险防控和监督问责。通过成立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规范招标文件审查、核查投标违法行为、加强代理机构监管等举措,实现招投标活动全过程可追溯、可倒查,切实防范围标串标、虚假招标等顽瘴痼疾,保障林草项目资金安全和工程质量。
《办法》的出台,是赤峰市林草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规范权力运行的重要举措,也是深化招投标领域专项整治的关键制度成果。下一步,赤峰市林草局将严抓落实,持续深化专项整治,常态化开展监督检查,推动林草招投标工作阳光规范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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