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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市“四箭齐发”强化草原监管

2024年,赤峰市林业和草原局聚焦草原资源保护重点领域、重点任务和重点问题,积极研究谋划推动落实举措,从四个方面出发,不断加强督促指导,逐步完善管理体系、提升管理能力、总结管理经验。

开展草原生态监测与评价工作。2024年积极组织各旗县开展草原监测工作,目前已完成12个固定点的5月份监测工作、62个物候期监测点的返青期监测工作,并审核提交完善相关数据总结。监测工作严格按照《2024年全区草原监测工作安排》要求,全面、及时、准确获取全市草原资源与生态状况的动态信息,及时掌握返青期草原植被生长情况。

加强草畜平衡和禁牧休牧管理。认真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草畜平衡和禁牧休牧条例》《赤峰市禁牧休牧和草畜平衡条例》,制作草畜平衡和禁牧休牧政策宣传小视频,印制草原政策法规告知书,组织旗县区开展草原普法宣传月活动。开展治理草原超载过牧专项行动,开展检查巡查,落实监督监管责任。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和运用好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资金,同时将治理草原超载过牧与草原畜牧业转型升级紧密衔接,选取阿鲁科尔沁旗做为解决草原超载过牧问题试点,为农牧交错带草原畜牧业转型升级、解决草原过牧问题,努力探索出可复制、可借鉴、可推广的发展模式。

持续推进各类专项督查问题整改完成。持续推进2023年下发421个草原变化图斑自查核实工作。对2022年和2023年森林督查情况进行通报,继续联合保护发展中心、督查保障中心,成立市级森林草原督查图斑核查情况审核工作专班,年初以来,组织开展现地核查和内业检查共4次,保证图斑信息核查上传质量和平台审核通过率。

加强日常工作监督检查指导力度。依托林草长制,发布市林草长2号令《关于严格禁垦禁牧休牧进一步加强林草资源保护管理的令》,对加强草原资源保护发展、严格禁垦禁牧等方面作出明确要求,并印发《关于贯彻落实林草长令有关工作的通知》,对落实市林草长2号令作出具体部署,转发《内蒙古自治区林长制办公室关于严厉打击违法开垦林地草原行为的通知》,成立了违法开垦林地草原行为专项检查工作专班,将毁林毁草开垦、退耕还林还草地复耕复垦、违规建设人工草地和饲草料地等问题,结合年度草原变化图斑、审计等一体推进问题摸排整改,切实维护草原资源安全。下一步,赤峰市林业和草原局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自治区林草局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着力加强草原生态保护, 科学有序推动草原资源有效利用,着力夯实草原发展基础,提升草原资源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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