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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市组织开展2023-2024年度森林保险灾后治理及植被恢复项目验收

为落实《内蒙古自治区森林保险灾后治理及植被恢复管理办法》要求,规范森林保险灾后治理工作、巩固生态修复成果,4月27日至5月15日,赤峰市组织开展2023-2024年度森林保险灾后治理及植被恢复项目验收,同步复核历年不合格地块。

本次检查验收组建3个验收组,覆盖全市11个旗县区,采取“内业核查+实地查验”方式,累计核查面积29.96万亩。内业重点核对项目实施方案、施工合同、自查验收报告、影像资料、报账凭证及小班矢量数据等,确保档案整理规范、资金拨付合规;外业实地核查治理面积、造林成活率、病虫害防治成效,现场留痕存档。此次现场查验指出的问题,要求各旗县区按时整改。

森林保险灾后治理是提升森林生态稳定性的关键举措。此次验收既是对生态治理工作的全面“体检”,也是规范项目管理、提升治理质效的重要抓手。本次工作将全面摸清全市森林保险灾后治理底数,及时整改项目实施、资金管理、档案建设中的薄弱环节,倒逼各旗县区压实生态修复责任;同时强化保险资金监管,确保理赔资金精准用于灾后治理与植被恢复,切实发挥资金生态保障作用,持续提升森林防灾减灾能力和生态修复质量,为赤峰市林草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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