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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专题汇报

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专题汇报

赤峰市林业和草原局

2021年6月7日

2021年,我局高度重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扎实开展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不断提高服务效率,增强服务意识,积极开展自治区和赤峰市各项优化营商环境各项工作。

一、提高政治站位,持续深化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先后数次组织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题学习,尤其对《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及中央自治区一系列重大决策积极推进部署,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彻底解决思想认识问题,年初以来共召开5次会议部署落实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其中召开党组会议3次,局长办公会议1次,理论中心组(扩大)学习会议1次,已完成市委组织部每半年召开1次党组会议研究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要求。

成立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局长李雨时同志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主要领导亲自部署、班子成员分工负责,分管领导具体盯办,相关科室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工作格局。

二、生态环保政策落实情况

在如何提高全市森林覆盖率方面,我局提出加强林业生态建设与保护同时部署、同步推进的机制办法。在林业建设方面,以退化林分改造修复工作为重点,制定退化林分改造修复工作机制,成立退化林分改造修复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协调全市退化林分改造修复工作,进一步提高树种林种结构和林分质量,2021年全年计划完成退化林分改造30万亩,已经完成20.5万亩。在生态保护方面,全面落实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严格征占用林地、森林采伐、植被恢复的监管,严格落实天然林停止商业性采伐政策,持续抓好有害生物防治,加强美国白蛾、松材线虫病的监测预防,确保森林资源得到有效保护。进一步加强森林草原执法,与公安局建立协同执法工作机制,联合印发了《关于建立协同执法工作机制的意见》,加大保护力度。

三、提升市场主体便利度工作落实情况

年初,我局重新梳理了本级政务服务事项,进一步明确办理事项的法律依据、服务指南、流程图以及办理事项各环节的工作人员。尤其对涉及企业办事的事项,进一步压缩办件时限、材料和环节,流程优化后平均办件时限为5个工作日。

一是对市政管网与规划红线连接工程涉及临时占用林地审批的,进一步压缩办理时限,由受理部门并联审批,对符合法定条件的,严格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为加快林草征占审批进度,我局采取了对重点项目提前介入、先期参与项目用地规划、市旗两级联审、压缩审限等办法,帮办审批项目及时落地。二是对采集国家一级保护野生植物、调入(出)自治区或者跨盟市调运林木种苗的检验合格证发放、从自治区外或对自治区内盟市间引进林木品种的许可、外国人对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进行野外考察或野外拍摄电影(录像)审批、森林植被恢复费收取等5个涉企事项,统一归结为即办件办理。

四、行政审批便民化制度改革情况

年初,经局党组会研究整合组建行政审批科,将我局许可、给付、奖励、征收以及承办的自治区林草局相关许可等审核等27个事项,全部授权给行政审批科,重新调整人员分工,及时入驻政务服务中心。严格落实首席代表制度,所有进驻大厅的事项,市林草局充分授权,在市政务服务大厅办事窗口全权办理,实现事项、人员、服务“三到位”。目前,行政审批科共办理项目使用林地和草原件数86件,其中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和审批件数57件,占用林地面积7587.5391亩,上缴植被恢复费8919.6397万元;项目使用草原审核件数29件,占用草原面积4446.6465亩。

为规范行政审批工作,强化行政审批工作事中事后监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赤峰市林业和草原局行政审批监督管理办法(试行)》。

五、全面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工作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创新监管方式,加强“互联网+监管”工作的决策部署,我局在“互联网+监管”系统上,积极认领事项清单,并制定了2021年行政监督检查工作计划,将对经营利用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等13项检查内容纳入到检查计划之中,当前已经在“互联网+监管”系统上推送10条信息。

六、存在的问题

(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认识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学习还不够深入,为民、服务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中介服务事项改革有待进一步推进。依据《赤峰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本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通知》和赤峰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关于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规范编制事宜的批复》,对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不再作为市本级中介服务事项进行管理。由于上述2份文件近期已经废止,因此,我局开展此项工作起步较晚,相对其他已经完成改革的单位进度较慢。

七、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认识。依托党组会和理论中心组学习,深度传达学习《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解读等法规文件,确保在理论上学懂弄通。进一步明确职责,对照职责分工组织各科室认领事项清单,指定专人负责并建立上报制度。

(二)做实做细优化营商环境相关工作。一是加强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工作。随着法律法规的修订,及时梳理权责清单,该放的全部放下去,该管的全部管起来。对取消下放后的事项做好业务培训、政策指导和后续监管。二是进一步简化流程压缩办件时限。对行政许可、给付、奖励、征收等服务事项,进行优化流程再造,按照“三个三分之一”的要求,精简办事环节,精简办事材料、精简办事时间,更加方便地为企业和群众办事。

(三)加快推进中介服务事项改革进度。统计梳理行政审批所涉及的中介服务机构,及时录入中介服务超市,实现行政审批中通过平台选取中介服务机构,进一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

(四)持续做好“互联网+监管”工作。依据“双公示”关于“谁产生、谁公示、谁上传、谁负责”的工作要求,督促各相关科室严格按照年初已经制定的监督检查计划及时完成任务,确保各项监督检查工作在完成1周内,及时推送至“互联网+监管”网络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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