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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赤峰市林业和草原局“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落实年”实施方案》通知

关于印发《赤峰市林业和草原局“优化营商环境

政策落实年”实施方案》通知

现将《赤峰市林业和草原局“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落实年”实施方案》予以印发,我局将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赤峰市林业和草原局“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落实年”实施方案

赤峰市林业和草原局

                             2021年315


赤峰市林业和草原局“优化营商环境

政策落实年”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各项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更好地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落实年”的工作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化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组织开展一次党组理论中心组优化营商环境专题学习,对《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及中央自治区一系列重大决策再部署再学习,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彻底解决思想认识问题,形成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按照市委组织部统一安排每半年至少召开1次党组会议研究优化营商环境有关工作。

成立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附件1,党组书记、局长李雨时同志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主要领导亲自部署、班子成员分工负责,分管领导具体盯办,相关科室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工作格局。

责任领导:李雨时

责任科室:办公室

配合科室:党办、改革发展和科技科。

完成时限:组织开展专题学习,长期坚持。

二、进一步简政放权,落实落细“放管服”改革工作具体要求

整合组建行政审批科,将我局许可、给付、奖励、征收以及承办的自治区林草局相关许可等审核事项,一并授权给行政审批科,重新调整人员分工,及时入驻政务服务中心。严格落实首席代表制度,所有进驻大厅的事项,市林草局充分授权,在市政务服务大厅办事窗口全权办理,实现事项、人员、服务“三到位”。

责任领导:杨志军

责任科室:行政审批科

配合科室:办公室、规划财物科、森林草原管理科、森林草原建设科、湿地和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科、自然保护地管理科、国有林场和种苗管理科、森林草原防火科、改革发展和科技科。

完成时限:3月20日前完成长期坚持

三、精简环节压缩时限,全面提升市场主体便利度

重新梳理本级政务服务事项,明确办理事项的法律依据、服务指南、流程图以及办理事项各环节的工作人员。尤其对涉及企业办事的事项,进一步压缩办件时限、材料和环节。

一是对市政管网与规划红线连接工程涉及临时占用林地审批的,进一步压缩办理时限,由受理部门并联审批,5个工作日内办结。二是对采集国家一级保护野生植物、调入(出)自治区或者跨盟市调运林木种苗的检验合格证发放、从自治区外或对自治区内盟市间引进林木品种的许可、外国人对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进行野外考察或野外拍摄电影(录像)审批、森林植被恢复费收取5个事项,统一归结为即办件办理。

责任领导:杨志军

责任科室:行政审批科

完成时限:3月20日前完成长期坚持

四、加强林业生态建设与保护,着力提高全市森林覆盖率

在生态建设方面,重点突出退化林分改造修复工作。制定退化林分改造修复工作机制,成立退化林分改造修复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协调全市退化林分改造修复工作,进一步提高树种林种结构和林分质量,2021年全年计划完成退化林分改造30万亩。

在生态保护方面,贯彻执行新修订的《森林法》等法律法规,切实加大森林防火、病虫害防治等保护力度,依法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违法行为。一是全面落实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严格征占用林地、森林采伐、植被恢复的监管,严格落实天然林停止商业性采伐政策,持续抓好有害生物防治,加强美国白蛾、松材线虫病的监测预防,确保森林资源得到有效保护。二是进一步加强森林草原执法,与公安局建立协同执法工作机制,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违法行为。三是履行好林草部门对森林草原火灾的行业防救责任,加强森林草原专业灭火队伍和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加大隐患排查力度,最大限度减少火灾损失。

责任领导:杨志军、韩靖华

责任科室:森林草原建设科、森林草原管理科、防火科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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