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8日至6月26日,自治区林草局对赤峰市草原生态修复和内蒙古东部沙区综合治理项目使用的苗木、林木种子、草种质量进行抽检,并对赤峰市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进行了“双随机、一公开”检查。
检查组通过查阅档案资料、实地抽查和座谈交流等方式,对阿鲁科尔沁旗、巴林左旗、翁牛特旗、喀喇沁旗工程使用的林草种苗质量进行抽检,检查了林草种苗的“两证一签”、用种说明、良种证明材料、种苗购销合同、自查制度情况等内容。同时对作业设计、招投标文件中有关种子质量的要求进行查阅。实地抽检了文冠果、柠条、油松等9个苗批,华北落叶松和文冠果2个林木种子,披碱草、杂花苜蓿、蒙古冰草、沙米等4个草品种。
抽查结束后,检查组就抽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深入的交流,提出了整改意见,并要求各级林草种苗质量监管部门进一步加强对生态工程建设用种质量的监管,确保工程项目使用林草种苗质量,为林草高质量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