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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草原生态保护修复成效显著

  —­­草原生态保护修复新闻发布会发布词

 

内蒙古是草原大区,草原面积11.38亿亩,占内蒙古自治区总土地面积的64%;占全国草原面积的五分之一。我区草原类型多,植物资源丰富,草原类型占全国的44%,包括温性草甸草原、温性典型草原、温性荒漠草原、温性草原化荒漠和温性荒漠五类地带性植被及山地草甸、低地草甸和沼泽类非地带性植被类。各类植物2700余种,其中科、属比例分别占全国的39.1%22.1%。内蒙古草原在边疆安定、生态安全、畜牧业发展等方面起着重要作用。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生态建设发表系列重要讲话并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强调指出“内蒙古生态状况如何,不仅关系内蒙古各族群众生存和发展,而且关系华北、东北、西北乃至全国生态安全。”“努力把内蒙古建设成为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加强生态保护修复,在祖国北疆构筑起万里绿色长城”;“保护草原、森林是内蒙古生态系统保护的首要任务。”这些重要论述为我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指明方向,为加强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提供根本遵循。

 

全区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紧紧围绕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战略定位,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持之以恒推进草原生态保护与修复,草原生态保护修复成效显著,全区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具体概括如下:

 

草原植被盖度提高——根据草原生态监测显示,2019年全区草原植被平均盖度44%,比2010年提高7个百分点。草原退化趋势得到有效遏制,草原自我更新修复能力得以提升,生物多样性日益丰富,草原生态持续向好,走出一条具有内蒙古特色草原生态保护新路子。

 

草原管理实现法制化——近年来自治区不断加强草原法制建设,相继修订颁布了《内蒙古自治区草原管理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基本草原保护条例》《内蒙古自治区草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内蒙古自治区草原野生植物采集收购管理办法》。同时,制定印发了《内蒙古自治区草原植被恢复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内蒙古自治区禁牧和草畜平衡监督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以“一法两条例两规章”为核心,以规范性文件为补充的草原法律法规框架体系基本建立。形成了自治区、盟市、旗县、苏木乡镇四级执法体系,建立了旗县办案、盟市协调、自治区监督的工作机制,每年查处的草原违法案件立案率和结案率均达98%以上,有效打击了破坏草原违法行为。实行了草原专职管护员制度,全区每年聘用草原管护员2700多人,监管范围从人均80万亩减少到28万亩,草原管护能力进一步提升。

 

草原改革深入推进——在全国率先探索草原经营体制改革,创造性地推行“草畜双承包”和草原“双权一制”,把人、畜、草,责、权、利统一协调起来,释放了草原经营活力,使草原生态在发展生产中得到有效保护。进一步落实和完善草原所有权、使用权和承包经营权。目前,全区共落实草原所有权面积10.3亿亩,占2010年草原普查面积的90 %以上;划定基本草原8.84亿亩,占全区草原面积的78%落实草原承包经营权面积9.78亿亩;共涉及农牧户257万户,涉及农牧民729万人。同时积极探索草原“三权分置”试点工作,为草原经营权依法有序流转,促进规模化经营打下政策基础。经过多年努力,完成了全区33个牧业旗、21个半农半牧旗和9个城郊区的基本草原划定工作,形成《内蒙古自治区基本草原保护分布图》。

 

草原保护修复效果显著——京津风沙源治理、退牧还草、退耕还林还草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基本实现了草原牧区全覆盖。党的十八大以来,累计完成草原重点生态工程建设5700多万亩。草原建设规模不断扩大,以人工种草为主的草原建设,由单一分散向集中连片、混种发展;由单种牧草向草灌结合、草林结合发展。同时广泛应用于水土保持、防风固沙、荒漠化治理、改良土壤等方面,也成为脱贫致富的有效途径。“十三五”期间,全区年均人工种草2900万亩,建设规模居全国之首。全区年均草地改良180万亩,建设规模不断扩大,质量明显提高。由单纯围栏天然草场向围封补播、飞播牧草等多项技术综合配套发展,已形成了稳定的打草场和放牧场。通过几大工程项目建设,草原生态环境得到显著改善。以退牧还草工程为例,工程区植被高度、盖度、产量分别达到25厘米、70%93公斤/(干草),较工程区外分别提高61%24%52%。在工程建设的带动下,全区草原保护建设工作进入了一个全新的发展阶段。农牧民生产生活方式和观念也发生转变,禁牧、休牧、划区轮牧和舍饲圈养等科学饲养方式逐年增多,以草定畜、草畜平衡比例明显提高。生产、生活、生态有机结合,生态优先,合理利用,科学养畜的理念正在深入人心。

 

草原生物灾害防控能力提升——草原鼠虫害由原来的大面积集中连片高密度暴发转为现在的分散式点片状中低密度发生,预测预报和综合防控成效显著。目前,全区基本建立起自治区、盟市、旗县和农牧民测报员组成的四级监测预警体系,测报准确率达89.5%以上,为防控决策提供了科学依据。同时初步建立起1个自治区级和10个盟市级专业化防治服务队,建立了飞机与大型器械相结合的防控体系。近年来,全区年均防治草原鼠虫害4495万亩,应急能力和防控水平明显提升。各地大力推广微生物制剂、植物源农药、天敌防控、物理防控、生态调控等绿色及其配套技术,草原鼠虫害年均绿色防控2963万亩,绿色防控水平和面积明显提升。

 

草原监测体系不断完善——在全国率先推进草原资源监测和草原生态评估工作。充分利用现代技术,采用“天地结合”的监测手段,实现了动态、准确、全覆盖监测,适时掌握草原生态状况,为宏观决策和指导草原生态保护建设及畜牧业生产发挥了重要作用。草原监测不断向制度化和规范化迈进。目前,已经建立了五个一体系,即一项草原监测评估制度、一支草原监测专业技术队伍、一个草原监测工作流程、一套草原监测技术指标、一个草原资源数据管理平台。

我区草原保护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一些成绩,但距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把内蒙古建成我国北方生态安全屏障”“在祖国北疆构筑起万里绿色长城”的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今后,我们将继续大力弘扬“蒙古马”精神、新时代生态文明精神,守望相助、团结奋进,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护草原、森林是内蒙古生态系统保护的首要任务”的指示要求,矢志不渝,全力以赴做好“草原保护”“草原修复”和“草原利用”这三篇大文章。强化草原生态保护,着力保障草原生态安全;加强草原生态修复,着力实现退化草原有效恢复;合理利用天然草原,着力实现草原资源永续利用。为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作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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