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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贺兰山连续70年无森林火灾

内蒙古贺兰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前身是多种经营林场,1992年经国务院批准列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主要保护对象是天然次生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据记载,从新中国成立至今没有发生过森林火灾。最新资源调查结果显示,贺兰山天然次生林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前的25万亩增加到目前的58.2万亩,森林覆盖率由24.2%增加到57.3%,成为内蒙古西部最大的天然次生林区。

——树立防火理念。上世纪五十年代贺兰山林区就组建了护林防火组织,负责林区森林防火工作。早在1958年林场时期就提出了“防火就是防人”的森林防火理念并一直延续和传承。

——改善基础设施。受到林场改革时期的影响,保护区成立初期,基础设施和物资一度匮乏,护林防火条件相当艰苦,1996年以来,保护区先后实施了基础设施建设一、二、三期工程,保护区的管理机构、保护体系、执法队伍、资源监测和宣传教育体系基本形成,特别是2010年后管理局将工作重心向基层一线转移,对保护区一线二十多个管护站进行新建或改扩建,基层工作生活环境全面改观,水、电、暖、路、讯等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建立5处防火物资储备库,防火巡护车辆也在不断更新,防火队伍配有防火个人单兵装备,逐渐完善物资管理制度,确保一旦发生火情能有效迅速处置。

—— “人防”转“技防”。在贺兰山森林防火中除了最原始的“严看死守”模式,从 2004年开始,逐渐将科技应用到了森林资源保护和防火工作中,最具代表性的就属于“电子眼”的应用,解决了森林防火期看护难,工作强度大的问题。目前已建立森林防火挥中心1处,分控室4处,林火预警系统29处,安防监控系统26处,数字通讯基站18处,一旦有火情能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大大提高了预防森林火灾的效率。把贺兰山资源保护工作从单一的“人防”逐渐转向了“人防”加“技防”的立体防火模式。

——形成防火机制。受到北方气候条件的影响,内蒙古贺兰山有春秋两季共5个月的防火期,为了将防火责任落实到人头地块,管理局每年都要纵横签订防火责任状,形成山有人看林有人管的网格管理模式。特别是春季防火期还要采取“蹲山头 守坟头”的方式进行防火。在日常管理中确定了70条深山巡护路线,实行“深山3次浅山6次”的月巡护制度,保障巡护工作不留死角盲区。 在长期的森林防火工作中与宁夏贺兰山保护区管理局建立了“森林防火联防会哨”机制,每两年召开一次联防会议,每年开展防火交流互查,对口站点每半年在联防区域和边界进行检查、互查和工作交流会哨,统筹双方管护力量,发挥整体防火合力,形成优势互补的防火体系。同时与盟、旗57家单位建立协防机制,通过开展协防带动提高防火责任意识并逐步形成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社会氛围。

——提高应急能力。自保护区成立以来,管理局就把森林防火作为重点工作来抓,已经形成提高整体队伍素质的固定式,并长期坚持下来。每年春季要进行专业技能培训,组织防火实战演练和计划烧除。培养防火机具检修员,并尝试用走出去学的方式学习借鉴新技能和措施,使整支队伍达到了专业化水平。

内蒙古贺兰山自新中国成立以来没有发生森林火灾,生物多样性保存完好,野生动物群落稳定,资源蓄积量成倍增长。为地方经济可持续发展筑起生态屏障,逐渐走上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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