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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盟林业局荣获“三北防护林”工程建设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11月30日上午,三北工程建设40周年总结表彰大会在人民大会堂隆重举行。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韩正出席大会并作重要讲话。国务院常务副秘书长丁学东宣读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李克强总理的重要批示;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局长张建龙宣读了三北工程建设40周年先进典型表彰决定。
  经中共中央批准,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决定对在三北防护林工程建设中实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在全国受表彰的98个单位中兴安盟林业局林业局榜上有名,荣获“三北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1978年,党中央、国务院批准启动三北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在西北、华北、东北的1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551个县(旗、市、区)中风沙危害、水土流失严重的地区植树造林,构筑带、片、网相结合的“绿色万里长城”。工程建设总面积406.9万平方公里,占全国陆地总面积的42.4%。
  兴安盟历任党政领导班子十分重视林业生态建设事业,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兴安盟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始终坚持发展为上、生态为要,始终坚持绿色发展理念不动摇,把“生态兴安”建设作为立盟之本、发展之基,努力构建祖国北疆绿色安全屏障。自1978年以来,兴安盟先后实施了三北防护林一期至五期工程,工程建设范围为全盟六个旗县市及五岔沟、白狼林业局,累计完成建设任务755.43万亩,其中:人工营造防风固沙林、水土保持林、水源涵养林、农田防护林455.85万亩,封山育林271.2万亩,飞播造林28.38万亩。通过三北防护林工程建设,全盟新增有林地面积720余万亩,直接拉动森林覆被率提高了8个百分点,目前全盟森林覆被率达到32%,比三北防护林工程实施之初增加了14.36个百分点。通过三北防护林工程实施,工程项目区人居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北方生态安全屏障基本成型,对全盟经济社会发展起到了巨大的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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