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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度党费收缴使用管理工作情况报告

2024年,市林业和草原局机关党委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及党的相关规章制度要求,加强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确保党费工作规范有序,相关情况如下。

一、党费收缴使用情况

2024年,市林草局机关党委党费总收入151842.99元,总支出84968.05元,上年结余19085.98元,年底结余85960.92元。

收入总额:151842.99元,其中收取党员党费61552.05元,包括在职党员党费48527.95元,退休党员党费13024.10元;上级拨入90230.51元,包括春节慰问金4000.00元,“两优一先”表彰奖金2000.00元,坚强堡垒支部奖补金10000.00元,党建经费40000.00元,“十佳”优秀案例奖金10000.00元,返还在职党员党费12130.00元,返还23年退休党员党费12100.51元;银行结息60.43元。

支出总额:84968.05元,其中上缴党员党费61552.05元,表彰“两优一先”支出7385.00元,党员培训4800.00元,表彰市级“两优一先”2000.00元,春节慰问党员支出8000.00元,购买书籍支出1050.00元,银行收费181.00元。

二、党费管理情况

坚持“统筹安排、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认真做好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坚持把做好党费收缴工作与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和党员教育管理相结合,对加强党的建设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一)加强党费收缴使用管理制度建设。严格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加强党费收缴使用管理制度建设,对党费的收缴、使用、管理等进行严格管理,做到坚持制度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

(二)按照规定及时足额收缴党费。加强对所属党组织收缴党费工作的指导,每年一月份调整党员党费收缴标准,严格按照党员党费交纳基数标准执行督促基层党组织按时、足额收缴党费。

(三)严格控制党费使用范围。严格按照中组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文件的规定范围开支,党费支出严格控制在规定范围内,做到专款专用,使用合理。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加强学习宣传。将党费收缴作为加强党员党性修养的重要举措来抓,组织基层党组织利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经常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工作的通知》精神,使党员全面熟悉党费交纳的基数和比例要求,不断增强党员的党性意识和党性观念。

(二)规范制度流程。对党费专户的有关票据、凭证和收据存根进行妥善保管,每季度定期进行网上对账。依规及时公示公开,自觉接受广大党员监督,确保党费管理工作透明、公开,确保党费管理使用规范有序。坚持规范使用党费,做到“凡出必审、凡出必议、专款专用”,严格做好开支合理,账目齐全,有效避免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中存在的各类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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